四川省房屋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5003227-1
二、合同名称: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227
四、项目名称: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正府街108号
联系方式:028-86960702
供应商(乙方):成都金峰万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韦家碾一路118号2栋1011号附104号
联系方式:139800560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1(项)
¥2,310,000.00
¥2,31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5日至2026年06月0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6.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采购项目.pdf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0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乙方:成都金峰万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甲方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227)的《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乙方的《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未在合同中体现的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甲方租赁乙方房屋作为新诉讼服务中心使用事宜。二、合同期限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停止房屋租赁(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供应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甲方租赁房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街208号,土地宗地面积为:4120平方米,系四层独栋独院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024.63平方米,该租赁区域的用途为甲方办公和正常业务使用,不得就其中部分向甲方以外第三方再出租。2.质量标准:租赁房屋及围墙院内区域由甲方自行使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用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商业用水用电缴费标准,由甲方直接向水、电、气费管理部门交纳。收视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费用由甲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交纳。3.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房屋的交付使用:1(1)在租赁期内,甲方、乙方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或因治安、刑事案件、民事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等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概由自己负责,与对方无关。(2)甲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前向乙方交还该房屋,同时付清应交的租金、水、电、气等费用。四、服务费用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元整。五、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算,即¥23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元整。2.待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财政预算已下达后,甲方在每个月终了的15个工作日内,按月向乙方支付费用,即¥3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租赁时间小于15日的,按半个月结算费用:租赁时间大于15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结算费用。3.合同到期前或甲方停止租赁前1个月内,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如终验不合格,则进入10日整改期,整改期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后续任何费用,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追究乙方责任。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知识产权条款及产权无瑕疵要求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软件、商标、图案、文字等。2.如乙方拥有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则乙方承诺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时支付依合同约定应由其支付的一切费用,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房屋。2.为保障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甲方装修时严禁拆改、破坏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或各种管道系统。如甲方在进行室内装修时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调整烟道、喷淋等设施设备位置的,必须事先取得消防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不得妨害租赁房屋整体的消防系统联动。3.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室内装修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得有破坏房屋的结构、防水等影响安全或使用的行为。24甲方在进行装饰装修时,还应按规定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且不得侵犯相邻各方的权利,并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的消防等公共设施,否则,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5.租赁期内,甲方负责租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养护及维修,确保安全正常使用。6因由力、白来水、橪气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并导致甲方或任何使用甲方房屋的第三人不便、损失或破坏的,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减免,但乙方应尽力协调使供应尽快恢复正常。7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借用、与他人合作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白变更房屋租赁用途或业态,不得以任何形式让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该租赁房屋或部分使用该租赁房屋。8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以租赁物作任何经济担保或将租赁物抵押、分租、转租、转借、同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9.因不确定甲方天府法务区投入使用的时间,甲方有权在确定搬迁时间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对所租房屋进行出租的权利。2.乙方通知甲方进场装修之日(房屋交付日),房屋应具备水通、路通、电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管理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且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3.租赁期间内,乙方或该房屋所有人出卖、抵押或其他方式处分该房屋的,甲方特此明确并无条件配合乙方或该房屋所有人办理手续。但乙方或该房屋所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该房屋的行为,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履行。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5.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并配合处理。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7.如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失、过错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侵害或者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客观上给甲方造成损失、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8.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进度款项的,除应及时支付服务进度款外,还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日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整改合格的,视作乙方不能履行服务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追究乙方责任。(2)甲方通知乙方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时,乙方无故延迟的,每延迟1日,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或未及时响应超过两次的,则视作乙方不能履行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及其利息。(3)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涉及设备使用还包括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负责参与该项目全部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服务涉及使用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权利主张权利、国家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或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存在权利瑕疵,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服务而违约,甲方按照本条上述第“(2)”项规定追究乙方责任。(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对方同意,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4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乙方在收到甲方签署好的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章返还。如返还期限超出法定30日的合同签订时限,乙方应提供合同超时说明,否则视为乙方未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于采购人签订合同,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若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乙方应当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执行。甲方也应当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验收,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6.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法律文书、对账单据、催收单据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甲乙双方均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及联系地址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对方承担。十三、附件1.保密承诺书2.廉洁承诺书甲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盖章)乙1方:成都金峰万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译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学座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108号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2栋1011号附104号开户银行:工行成都青龙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10009008806578账号:4402221009100055860电话:电话:签约日期:2025年10月31日签约日期:年月515附件1保密承诺书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我司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tATiilHtrakpitTX1Lnr2tmanhthy.ol八EHJI0Lh7anPolo保管,严格控制知情范围。+1产白的子与日大1有贝个f。宓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工作。长易和人员名可标防宣命术。-司加本项目人员应得时如下床女水+同/生意市,门木人为。5不担供虑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甲笪。FTT方式成所中机国家让。s不在公共场所谈论项目相关事坝。r相日相米资料进人与龙大么我1。8不得违规记录任何与项目有关的信息。-A门日区11日大1Fo_-iirilampnrraunaapaiA信息。15不和无关人员讲述本项目事坝。.22lr04S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月)年年6附件2廉洁承诺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司作为你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你院内控制度,诚实守信、合作共赢。二、不隐瞒知晓的任何可能损害你院合法权益的信息,主动申报与你院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如实提供项目信息,不隐瞒、不谎报,及时、准确通报项目实施进度、交付成果等,友好协商、依法依规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四、不借你院名义从事突破合同约定的活动或不正当活动。坚决杜绝利益输送,积极配合你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合作中发现不廉洁情况及时反馈。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估业务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不廉洁问题。本承诺书自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合作期间内有效,我司将积极配合你院对廉洁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终止合作关系,接受法律法规处罚等。,7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3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