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印刷类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榆树市智博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25312317
五、合同编号:11N01389126020253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印刷类
详见附件

1.00
5690
569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
联系人:刘晗
联系电话:83857006
传真:/
地址:榆西大街南段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389126020253802).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01389126020253802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服务单位(乙方):榆树市智博广告装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印刷类---1件5690.005690.00合同总价(元)5690.00合同总价(大写)伍仟陆佰玖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服务品到货后,甲方在2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通过公对公转帐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甲方严格按小样及协议约定标准对乙方的印刷品制作进行验收。2、甲方确定样式后,乙方按照协议签订日起7日内印刷完成制作。3、乙方负责送货,承担运费。4、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在双方合作中获知甲方的信息和平面设计方案,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提供给第三人。5、因不可抗拒力导致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7、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经法律诉讼途径解决。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市支行账号:账号: 0711490104001680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