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采购合同公告(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MB1E7142820252001
二、合同名称: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TCG-YK2025-063
四、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 址:永康市望江路61号
联系方式:0579-87101082
供应商(乙方):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
联系方式:0512-573640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
数量:1.00
单价(元):1930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服务时间:维护升级等服务以及租赁的时限均为2025年12月4日-2026年10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930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采购合同.pdf
II永康市政府采购服务买卖合同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采购计划文号:[2025]2373号、临[2025]2374号采购编号:DTCG-YK2025-063甲方(委托方):永康大数据发展中心乙方(服务方):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要求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项19305001930500合计1930500元注:本表格不能详列的请另附清单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零伍佰元(¥1930500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权属归属于甲方。乙方提供的技术和软件等涉及的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均拥有完全产权或已取得许可。在项目运营期间,乙方应保证上述知识产权已取得许可并按期缴纳相关费用,确保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1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其他供应商履行。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其他供应商履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6年10月31日2.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履行。3.履行地点:永康市。八、验收标准及方式验收标准: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组织,通过专家评审会形式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具体工作如下:①遵循合同中有关文档的条款要求,永康市有关的项目文档档案的法规、政策性规定和要求等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方案、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运营方案、运营报告等;②参与验收评审会,对建设内容、建设成效、合同完成情况进行介绍,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说明或整改,配合完成相关验收工作;③报送已完成项目的数量、质量,形成项目结算报告,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提供依据;④编制服务移交清单,逐项核实并移交给建设单位,移交结束后形成产品移交文件,签署完整的移交项目清单;配合做好后期服务质保期的维保工作。验收方式:通过专家评审会形式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九、质量保证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为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服务期内,如出现故障,则应根据故障级别和故障类型及时响应并修复。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及安全问题除外。十、网络和数据安全1.甲乙双方须遵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2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做好有关本项目安全保密事宜。2.乙方需对以下内容负保密责任:本项目信息系统的系统数据、业务数据、项目资料及存放这些数据、资料的计算机、存储介质;政务网上信息、维护工作中接触到的必须保密的内容。3.乙方保证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参加项目工作,对项目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并承担法律上的担保责任;制定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4.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严格依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和设备环境下进行系统和数据的维护工作,不得非法拷贝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数据拷贝至指定场所外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有关数据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5.乙方人员的维护服务工作必须在合同确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不得涉及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及信息。不非法擅自登录、浏览、下载政务网上信息;不非法入侵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制作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程序的行为;不利用政务网系统发布不正当言论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6.发现本项目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需在甲方的限定时间内立即配合做好隐患的整改。乙方保证一旦发现相关网络和数据安全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为甲方提供查找相关事故原因的线索和证据,并承担相应责任。7.甲方应提供或指定的计算机等设备给乙方人员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信息、数据、资料等传输或复制到其它计算机和信息设备中。8.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存储介质,以及所有书面资料必须由本项目人员使用、保管、存放,不得提供给无关人员。即使向项目人员提大教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茶9.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电子的及其他形式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资料,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擅自处理。310.乙方保证在该项目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保密内容不予泄露,对因乙方因素导致该项目的保密内容泄密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保密要求为切实保障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确保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结合项目实际,甲、乙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内容如下:(一)保密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员工接触的各部门基础数据、掌握甲方安全保密措施、各项参数等,以及甲方场地环境、硬件、软件、电子信息和所有资料内容(以上保密内容简称专有信息)。(二)保密责任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工作的职员进行保密监管。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审查、教育培训,及时调整不合适的人员。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保密协议后,才可派遣技术人员入驻甲方指定地点办公,并只允许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关专有信息。3.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的专有信息,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提供的任何专有信息,并对该专有信息的提供管理良好的安全保密措施。4乙方不能将甲方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除乙方直接参与本项目的职员之外,不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乙方及其参与本项工作的员工严禁在系统建设及维护中私设“后门”、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维护等非文市法操作。严禁私自使用、查询、复制资料信息。如乙方须对外使用甲方所披露的信息时,不确定该信息是否为保密信息,需向甲方书面查询,由甲方给予书面回复以确定该信息是否为保密信息。5.乙方应对参与项目以及可能接触到本协议专用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告知,并应当与其另外按照本保密协议的要求签订保密协议。6.乙方发现保密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报告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47.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形式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资料,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擅自处理。8.保密期限:长期。十二、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3、剩余合同金额10%的尾款作为考核款项,服务期满一个月内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约付款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或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5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项目(采购编号:DTCG-YK2025-063)采购文件以及采购响应文件、询标纪要、“承诺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本合同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代理机构存档壹份。甲方: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乙方: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字(公章)邮编:321302(公章)邮编:215300电话:0579-87101082电话:0512-57364001传真:0579-87101398传真:0512-57339861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171见证方(公章):账号:811200101370031311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930签约时间:2025年月28日6中标通知书采购计划文号:[2025]2373号、临[2025]2374号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采购编号:DTCG-YK2025-063),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你单位中标。具体情况见下表:中标情况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永康市公共能力平台运维项目1项19305001930500中标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零伍佰元整¥1930500元签约地点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备注1、采购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如未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2、采购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单位: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能力平台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