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E77205202572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DDZX-2025-G04
四、项目名称: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地 址:德清
联系方式:0572-8015566
供应商(乙方):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2幢5层
联系方式:135881051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4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4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件_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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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项目编号:ZJDDZX-2025-G04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乙方: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2025-2026年完成德清县6家相关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编制6家企业的《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编制6家企业的《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完成监测任务。提交成果:(1)编制并提交德清县6家相关单位《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及相关附件,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完成《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修正稿)并备案。(2)编制并提交6家相关单位《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及相关附件。(3)协助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工作,根据评审要求,完成6家相关单位《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修正稿。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叁拾肆万叁仟元整(¥343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1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6.1履行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6.2履行方式: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乙方经甲方批准进入现场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在甲方配合下完成相关工作。6.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款项支付7.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监测方案,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乙方完成报告编制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9.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9.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2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9.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为此支出律师费、差旅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案。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乙方: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科技大厦A座15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11月6日4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项目编号:ZJDDZX-2025-G04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乙方: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2025-2026年完成德清县6家相关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编制6家企业的《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编制6家企业的《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完成监测任务。提交成果:(1)编制并提交德清县6家相关单位《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及相关附件,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完成《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修正稿)并备案。(2)编制并提交6家相关单位《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及相关附件。(3)协助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工作,根据评审要求,完成6家相关单位《XXX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修正稿。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叁拾肆万叁仟元整(¥343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1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6.1履行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6.2履行方式: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乙方经甲方批准进入现场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在甲方配合下完成相关工作。6.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款项支付7.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监测方案,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乙方完成报告编制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9.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9.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2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9.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为此支出律师费、差旅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案。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乙方: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科技大厦A座15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11月6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