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判辅助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5)
合同编号:Y363001202500001_001_002
合同名称:法院审判辅助(庭审速录)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2000362
项目名称:法院审判辅助(庭审速录)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地址:null
联系方式:19819972572
供应商(乙方):青岛亚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吉湄路二号117
联系方式:15665879798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5
合同金额:52.35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法律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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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庭审速录)协议甲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乙方:青岛亚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于2023年4月23日参加了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辅助服务(庭审速录)项目(ZFCG2023002268)”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青岛市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函(五)》青财采函(2023〕313号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审判辅助服务项目(庭审速录)合同进行续签。合同标的及内容第一条本合同标的为甲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辅助服务(庭审速录)项目,乙方为承包方,为甲方提供庭审速录服务。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范围包括:一、乙方依据甲方实际需求,为甲方提供庭审速录服务及其相关服务设备。二、乙方按甲方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地点开展服务。三、项目实施地点:黄岛区人民法院东院区及各人民法庭第三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认真履行庭审速录服务职责,根据甲方需要,承担15个审1业应的庭审录工作确保及时准确记录庭申内谷,尤失认。第四条工作时间和日常管理:一、服务时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统筹安排,项目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工作需要的必要加班任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二、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并定期将项目运营情况书面提交给甲方,作为甲方对其考核的基本依据。第五条服务费用:一、甲方负责制定岗位及业务说明,双方协商制定服务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考核办法按季度对项目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达到服务标准,根据考评情况向乙方提出管理改进要求。二、乙方自身处理好内部管理。乙方保证不会因乙方内部之间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三、本项目服务费共贰佰零玖万肆仟元整(小写:2094000元),收款账户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69120078801800001198。甲方共分四次进行结算。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10月26日,2026年1月26日,2026年4月26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25%。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四、最终付款进度以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部门实际拨付计划为准,因财政政策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为项目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其待遇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2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评,对违反相应规定的人员直接向乙方提出退换调整的意见,乙方应及时做出调整。二、甲方应告知乙方应遵守的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工作守则。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办公场所、桌椅、电脑、扫描仪等所需办公设施的配备。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为了做好甲方各项服务,乙方具体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二、乙方参与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条件;2.经过专业培训,且打字速度不低于160字/分。三、乙方负责项目的教育培训与业务指导,以及不定期组织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四、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相关保密制度。五、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速录服务费用。六、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应及时向甲方备案。第八条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相应资质或甲方要求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能将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条甲方在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考评中发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有权从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具体双方协商制定考3核办法。第十一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职、严重违纪,或由干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万应左7日内给予调换。7.方按合同约定,达到甲方工作要求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视情减少支付服务费。第十二条甲方经乙方催告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达到30日或未支付合同约定总服务费用的50%以上,乙方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合同有效期限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5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符合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可继续沿用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其他约定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第十五条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r)青高亚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方(盖章)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2025年252025年4日期:日期:E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判辅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