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卡充值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4532600HT20250193101
二、合同名称: 文山州纪委油卡充值2025-5
三、项目编号: 4532600JH202501931
四、项目名称: 文山州纪委油卡充值2025-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政府办公区
联系方式:3990660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
地 址:文山市凤凰路与七花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51269867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文山州纪委油卡充值2025-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双方约定。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000
合同金额: 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双方约定。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BRN3C2AF4B84D9E_0000009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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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加油卡购销合同甲方(供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商乙方(需方):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润1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基础上,就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业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销售方式S乙方在甲方售卡充值网点办理中国石化加油卡,在充值、圈存后,购买使用中国石化汽油、柴油。加油卡的使用、挂失、补办等事宜根据《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2024年版)的规定执行。第二条合同期限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装第三条结算规则1.乙方充值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预付油款,将需要充值的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以乙方付款实际到账金额为乙方加油卡充值,充值后乙方可持卡到甲方加油卡联网加油站加油。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账户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云南文山法古支行制:账号:240711010400043762.结算合同总金额50000.00元,据实结算。乙方充值后持卡到甲方加油卡联网加油站加油时,按实际加油时加油站挂牌价结算、扣划加油2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款。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中国石化加油卡,同时承诺向乙方提供优质的油品和服务。甲方加油卡可以实行主副卡管理,主卡既是管理卡,同时也可加油,副卡只能在主卡授权范围内使用。(2)乙方持卡加油时,只有加油机上显示相应信息与实际信息相符时,甲方员工才能提供加油服务,否则不予提供加油服务。(3)甲方不予提供超出合同约定油品以外的其它物品、不予提取现金。(4)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油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油品质量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2.乙方权利与义务地(1)乙方在办理加油卡、充值和加油等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2024年版),保证不得影响中国石化加油站正常经营和安全管理。(2)乙方应当对加油卡主卡、副卡设置密码。乙方不设置密码或将密码外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选择中国石化加油卡方式进行加油管理,根据需要可选择限车号、限油品、限地区、限油站、限次数等限制信息对车辆进行管理。3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4)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文民理欢园采(5)乙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提供相关开票信息、材料等,甲方根据国家关于成品油零售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开具超出加油金额的发票的要求,加油返利部分不予开具发票。(6)乙方在消费的过程中,不得利用加油卡套取增值税发票、套取现金、套取甲方优惠等;乙方不得利用加油卡开展洗钱、逃税、虚开发票、诈骗、集资、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发现乙方有利用甲方加油卡套取增值税发票、套取现金、套取甲方优惠等行为的,甲方可以立即采取暂停相关加油卡使用、暂停加油卡优惠返利等措施,并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给予乙方加油优惠额,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归还。2.乙方对甲方加油卡进行转售或开展代充值业务的;在线上或线下开展团购、倒卖加油卡的;利用加油卡进行涉嫌洗钱、逃税、虚开发票、诈骗、集资、恐怖活动等违法活动的,一旦出现上述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投诉、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一切优惠,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路3.乙方应遵守《中国石化IC卡章程》(2024年版),乙方行为4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不符合该章程规定的,甲方可单方冻结乙方加油卡账户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第六条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严重影响甲方、甲方加油站正常经营或严重危害甲方人员、财产、资金等安全的,旦出现上述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因加油站改造、扩建等原因无法继续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合同即行终止,互不负违约责任。路86.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统一安排,致5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后,经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加油卡内预充值剩余金额,可按甲方统一规定程序办理清户退款手续。大欢单第七条商业操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商业操守,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尽合理的谨慎义务,努力防止任何会造成与甲、乙方的利益发生冲突的行动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双方的雇员提供或给予实质性的礼物、娱乐、款项、贷款以及其他报酬使雇员做出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等。国轮第八条合规责任1.合同各方保证其依法成立、有效存在且相关手续完备,已取得开展合同项下业务所需的所有政府审批、许可或资质;合同各方知晓并将严格遵守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标准规范,依法依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合同各方承担任何行政、刑事责任或处罚的行为。-2.如果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合规义务,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要求违约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对该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该违约无法补救,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第九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以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以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疆处理。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7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向对方指定地址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以该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后的第3天视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以邮件发出后的第2天为通知的收到日期。如应接收通知一方拒收,也视为已送达。甲方指定联系方式如下:a海联系人:韦美芳联系电话:15126986786电子邮箱:指定地址:文山市凤凰路与七花南路交汇处乙方指定联系方式如下:楼福联系人:石建文福联系电话:18187608633电子邮箱:/指定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第十二条其它事项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2.本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应签订变更合同,变更合同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Cn43.本合同之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8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律效力。4.若《中国石化IC卡章程》(2024年版)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以本合同约定为准。5其它: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核实了相对方签约代表的授权权限,签约代表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合同。双方应按本合同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声明: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供方已提请需方特别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供方责任、供方单方拥有某些权利、增加需方责任或限制需方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供方已应需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需方已被告知各方均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增加、删除及修改。瀑附件《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9合同编号:33450776-25-MY0699-0577(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单位地址:文山市凤凰路与七花南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约代表:联系电话:15126986786签订日期:202511.6乙方(盖章)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号限寺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约代表:联系电话:1818760863R签订日期:202511.6南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卡充值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