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采购合同公告(大方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052125670497933353232025000403
二、合同名称: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单位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ZHYRN2025-237号
四、项目名称: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单位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方县县委大院内
联系方式:18386178895
供应商(乙方):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金阳知识科技产业园贵州煤田地质科技中心大楼1#楼6、7层
联系方式:185859095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单位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7548039.3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7548039.3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贵州省大方县地质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号:贵州省大方县地质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大方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20年月0日发包人: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承包人: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方县地质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2本合同生效时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服务技术文件及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承包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包括但不限于现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C200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火害治理工作的决定》(国发C2011)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C2004)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T/CAGHP025-2018)、《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评价技术指南1:10000(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第1页共10页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协商结果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调查范围及调查内容4.1项目名称: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4.2调查范围:2648.38km24.3调查内容: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参照《贵州省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技术标准,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以遥感、地面调查、测绘和工程勘查为主要手段,以人员居住区为主要调查对象,开展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一)划分地质单元(斜坡单元、沟谷单元、灾害链单元等调查靶区)。在充分收集与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地质分区、斜坡地质结构、微地貌、遥感异常区及人口分布,进行地质单元划分。(二)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调查。详细调查地质单元内可能会形成地质灾害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斜坡结构(特别是坡度10-35°的顺向斜坡区域)、覆盖层和风化层厚度、沟谷流域特征、地表与地下水活动等孕灾地质条件及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三)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查明调查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第2页共10页风险斜坡的基本特征,分析其诱发因素、危害范围、危害程度、成灾模式及承灾体(受威胁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斜坡的分布条件和成灾机理。(四)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评价,科学划定危害范围和危害对象,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斜坡的风险等级,编制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的管控台账,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建议。(五)成果整理及归档。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的类型、规模、危险性及风险等级等,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分布图、风险管控图册,并建立调查成果数据库。第五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所需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需要所提供经评审并有主管部门批复的后的相关设计、三调、采矿活动、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等相关参数的相关资料。第六条,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经费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7548039.36元(大写:柒佰伍拾肆万捌仟零叁拾玖元叁角陆分)。该项目技术服务费用由大方县自然资源局与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承担,其中: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3774019.68元(大写:叁佰柒拾柒万肆仟零壹拾玖元陆第3页共10页角捌分)。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承担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3774019.68元(大写:叁佰柒拾柒万肆仟零壹拾玖元陆角捌分)。第七条、费用支付方式8.1付款方式:(1)承包方完成本项目设计书并经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承包方提供报账资料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1509607.872元(大写:壹佰伍拾万玖仟陆佰零柒元捌角柒分贰厘)。(2)承包方完成项目合同总价60%的工作量后,提供报账资料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264411.808元(大写:贰佰贰拾陆万肆仟肆佰壹拾壹元捌角零捌厘)。(3)该项目完成野外调查并将调查成果集成,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承包方提供报账资料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发包方应在成果提交前十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剩余的50%后,即人民币:3774019.68元(大写:叁佰柒拾柒万肆仟零壹拾玖元陆角捌分),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成果资料。(4)大方县自然资源局、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和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签订《大方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资金支付协议》。8.2承包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第4页共10页单位名称: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银行账号:915201002156713384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若因发包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则提交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或出具相关报告。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时,除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返工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服务工作的,不支付服务费:己开始服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己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服务费的全额支付。9.1.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第5页共10页,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5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因政策等原因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2.6发包人指定王艳为本合同的联系人,电话:18386178895,邮箱:bidfdzb@126.com,若发包人更换联系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向对方送达该等变更通知之前,仍FL以先前联系方式为准。9.2承包人责任9.2.1承包人的报告、设计等应以本次地质灾害现状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巳形成的系统和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技术方案、标准进行优化调整。优化调整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实施由承包人承担后果。9.2.2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报告、文件的质量负责。9.2.3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满足评审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设计质量缺陷,不能通过评审,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责任。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此项工作设计费,并退还发包人己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退还发包人己支付的款项。9.2.4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第6页共10页应赔偿发包人误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但不超过地质灾害调查技术服务费总额。9.2.5承包人交付相关资料后,按规定报请有关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按相关技术规范在审查部门要求的时限内做相应的修订,以确保相关资料获得认可。9.2.7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项目。9.2.8承包人指定张云为本合同的联系人,电话:18585909520,邮箱:419720749@qq.com,若发包人更换联系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向对方送达该等变更通知之前,仍以先前联系方式为准。第十条、保密10.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0.2承包人完成的委托成果及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依法享有完整所有权。10.3承包人在收集使用项目相关资料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如因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资料泄密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第7页共10页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及解除11.1因政策变化、资金、投资计划变更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以及出现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其他重大变化而导致服务内容、范围、标准和要求发生较大变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合同的,由双方受权代表共同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合同进行变更。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承包人所提交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10天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地质灾害技术保障服务费用经承包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承包人过失致使暂停报告编制、设计己连续超过2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发包人过失致使暂停设计己连续超过60天,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6)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另一方可解除合同。第8页共10页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如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及涉及矿区其它技术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1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因政策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超过6个月仍未履行的,双方有权利按市场价提出重新协商。12.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2.4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合同终止。发包人单位(章):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地址:贵州省大方县县委大院内法人代表:杨旭委托人:电话:0857-5231139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年(0月10日承包人单位(章):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12号法人代表:韦海岩委托人:电话:0851-8383993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账号:915201002156713384签订日期:20年10月10日第9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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