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2025)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5147564795252510201164
项目业主: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服务机构:
广东科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
合同编号:
4405147564795252510201164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服务内容: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
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pdf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2025-11-14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工程地点: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合同编号:KNSJ20251025设计证书等级:乙级发包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设计人:广东科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05年11月00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发包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设计人:广东科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收费金额(元)层数建筑面积(m²)方案设计图施工图1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2000说明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设计费(预算建安费)190,569.81元;计算式190,569.81×4.5%-8575元(大写:捌仟伍佰柒拾伍元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本项目设计费,按2000元进行计取收费。2第三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设计文件610天23第四条本合同设计费一次性收取,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定)付款100%2000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方便条件。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3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格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的技术标准是:现行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和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出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委托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其他7.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7.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4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4本合同设计文件不包括施工图预算文件及竣工图文件。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7.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7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9其他约定事项:无。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广东科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或(签章)(签章):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5上上介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T2510250176广东科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对面停车棚扩搭建项目(采购项目编码:4405147564795252510201164),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2025年10月25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图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