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三方专项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2025)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三方专项检测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000202500289001
招标项目名称: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三方专项检测服务
标段编号:
GC530000202500289001001
标段名称: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三方专项检测服务GCJC-1标段
招标人:
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89.9765
中标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预计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署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以实际交工之日起算)。
项目经理/总监:
朱家明
合同公示日期:
2025-11-11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pdf
2025-11-10 15:45:55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技术服务(GCJC-1标段)合同协议书甲方: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乙方: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日期:年月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工作,已接受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本项目检测的投标,甲方与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检测内容包括为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提供技术服务。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和相关的补充资料)。(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函。(四)检测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五)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六)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七)乙方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详细检测方案。(八)设计图表。(九)服务费用清单。(十)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下发或转发的有关文件。(十一)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三、本合同签约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玖仟柒佰陆拾伍元整(¥899765.00元),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为,其中暂列金额:(大写)捌万玖仟玖佰柒拾陆元伍角整(¥89976.50元)。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检测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一)乙方完成相应检测任务,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后(纸质版一式3份)后,乙方可按甲方规定的支付程序向甲方申请中期计量支付;(二)甲方将每季度支付一次检测费用,中期支付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若该付款周期应计量的价款少于壹拾万元,则该付款周期甲方可不予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进度付款最低限额为止;(三)中期计量根据当季度实际完成检测数量(以经监理人审核、甲方审查审批确认的实际完成检测数量为准)按90%支付;交工验收并完成交工资料编制提交后累计支付至97%;竣工验收后支付结算金额至100%;(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完成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后进行支付;(五)本合同双方以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意见为基础进行结算并确定暂定结算金额,暂定结算金额作为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本项目接受政府审计机关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审计的,双方一致确认按最终审计意见或审计结论进行结(决)算,并据此确定最终结算金额。五、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该履约保证金在签发合同工程竣(交)工证书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六、项目负责人:朱家明,技术负责人:张喜波。七、保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检测资料、数据和检测报告、技术成果,属甲方和乙方共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业务信息及商业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擅自将所获得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八、由于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给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的各项工作,并令甲方满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文件要求,如有违约行为,同意按合同约定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九、本合同在乙方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包含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结清检测服务全部费用后终止。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十一、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但若遇附件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为:1.第三方专项检测参数、检测频率、服务清单2.廉政合同3.安全合同(本页无正文)甲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第三方专项检测项目参数及检测频率路线检测内容检测频率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桩基无破损检测100%钻芯取样总量按桩长5%列估桩基基底溶洞梁板预应力管道注浆质量检测不少于预应力筋总束的15%梁板有效张拉预应力边坡锚杆锚索锚杆拉拔力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30%(检测频率2%,且不低于3组)锚杆长度、灌浆质量锚索有效张拉预应力锚索长度、灌浆质量旧桥加固梁板混凝土强度100%梁板保护层厚度100%第三方专项检测项目服务费用清单标段:GCJC-1标段,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子目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桥梁桩基无破损检测根2482钻芯取样米3773桩基基底溶洞棵334梁板预应力管道注浆质量检测片575梁板有效张拉预应力片576边坡锚杆锚索锚杆拉拔力孔6877锚杆长度、灌浆质量6878锚索有效张拉预应力519锚索长度、灌浆质量5110旧桥加固梁板混凝土强度片5611梁板保护层厚度片56一检测服务费合计(元)二暂列金额(一×10%)(元)三总计(一+二)(元)附件2: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与本项目工程检测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的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技术服务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旅游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旅游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包含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结清检测服务全部费用后失效。七、本合同作为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检测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安全合同为在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技术服务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专项检测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与本项目工程检测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的工程检测机构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四)组织对乙方机构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全员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的试验室主任到生产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试验室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乙方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四)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乙方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五)保证项目管理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乙方对检测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定期安全生产例检制度,组织安全人员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主动接受相关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七)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八)乙方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试验室主任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九)乙方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十)所有检查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十一)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乙方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检测时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高空作业十不准”。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十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三)乙方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十四)检测工作中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况,甲方将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他(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包含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结清检测服务全部费用后失效。(二)本合同作为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专项检测GCJC-1标段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检测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三)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甲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三方专项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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