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政务信息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7321662025601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2365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坞城南路50号
联系方式:17636692420
供应商(乙方):山西省省级机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联系方式:0351-773111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365710.5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9365710.5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物业合同.pdf
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11NMB17321662025601).pdf
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乙方:山西省省级机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日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人:李东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000MB1732166L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邮编:030031电子邮箱:电话:0351-7731667传真:邮编:030031电子邮箱:电话:0351-7731206传真:0351-773111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履约位置: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建筑面积:61373.22平方米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全面监督、指导乙方关于本合同的履行。1、审定、审核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有关费用预算和公共区域固定资产配置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制度、办法、规定,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绩效等汇报和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基于综合服务的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意见,乙方应当执行。2、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绿化和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3、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巡查,对不符合合同约定、不符合甲方综合服务需求、不符合法律法—2—规规定的标准规范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限期整改落实。4、验收乙方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乙方人员配置、工作状况、持证情况,对不称职员工按照甲方要求予以及时更换。5、对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安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安全等,下同)进行监督检查、巡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落实。6、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7、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控烟、卫生等工作。8、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乙方服务管理质量、安全事项等进行监督评价。必要时,邀请社会专业机构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乙方全面负责约定范围内的场所、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网络系统信息数据管理、设备系统维护除外,物业综合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均由乙方负责)。如出现由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不合理、不合规和其他未尽责任造成后果的,由乙方—3—全部负责。具体如下:1、根据合同约定、基于甲方综合服务的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规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等,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2、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和甲方需要,拟定各类文书(包含通知、函、工作联系单等),负责办公区各种证件的年审工作,负责对办公区日常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奖惩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区投诉报修和门禁管理等客服工作,负责员工日常培训、考勤等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人员费用、日常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责任险费等综合费用。3、根据物业的特点和甲方的服务要求,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4、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给排水设备维修维护、供配电及照明系统维修维护、供暖设备维修维护、消防系统维修维护、弱电系统维修维护(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网络系统信息数据管理、设备系统维护除外)、配电室值班等。(1)对大楼区域内包括楼盖、房顶、屋梁柱、内外墙体等承重结构部位及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和设备机房的管理、维修和养护。(2)对大楼区域内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管道、管件、阀门、水嘴、排水管、水封设备等,进行日常—4—管理、维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3)强化配电值班室管理,安排专人值班,保障配电系统的良好工作状态,确保区域内用电供应正常;对区域内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维修和维护。(4)对大楼供暖设施进行年度检查,在供暖期出现供暖故障需24小时内抢修,确保供暖期大楼全部房间供暖正常,并在供暖期结束后进行设施设备维护。(5)大楼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修维护:负责楼内消防系统、灭火装置及灭火器具的维修维护。消防员需全职在岗,确保大楼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总方针,物业单位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后,应选择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不包含单件超过500元的维修维护材料)。负责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承担消防安全责任。(6)安排专业电工对大楼弱电系统进行日常维修维护。5、专用设施设备管理。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电梯运行维护、管理及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空调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维护。(1)电梯运行维护、管理:①电梯运行管理和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不包含单件超过500元的维修维护材料)。②物业单位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后,应选择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电梯维修保养,负责对楼内电梯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电梯运—5—行状态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正常有效,附属设施完好,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进行年检。(2)空调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物业单位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后,应选择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空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不包含单件超过500元的维修维护材料)。负责空调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定期组织维修保养。6、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内日常巡检、公共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人员出入管理、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秩序维护及秩序管理、消监控室值班。(1)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做好省政务服务大楼、楼前停车场、北侧停车场的安全管理服务及秩序维护,主要包括大楼日常巡查、公共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人员出入管理、车辆出入管理、消监控室值班等工作。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保工作,及时发现不法行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工作时间着统一的保安制服;自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不得有偷窃、偷窥、伤害等侵权行为;工作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等,不得用甲方提供的固定电话打私人电话,不得存在酒后上岗、赌博、打架等不良行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维护良好形象。(3)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4)做好防火防盗及消防安全等各项—6—保障工作。(5)门卫管理机关重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非工作时间对外来人员逐一验证、登记及必要安检,若发现疑点,应及时、认真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7、日常消杀服务。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公共部位日常病毒消杀。定期对大楼公共部位进行日常消毒消杀等各项防疫工作,并制定防控应急预案。8、保洁服务。做好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公共部位、卫生间、办公区域道路及停车场(库)等公共场地的卫生保洁(包括办事群众大厅受理区域的公共部分)。(1)楼梯及楼梯间扶手栏杆、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墙面、天花板无积尘。(2)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镜面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水渍及其它印迹。(3)电梯轿厢内无污渍无粘贴物;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厢内地面干净无异味,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无杂物。(4)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保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警器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5)公共场所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无杂物无异味;各种路标、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9、绿化养护和管理。乙方负责对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外的绿化带进行养护管理。(1)绿化员承担辖区内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绿化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7—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任务。(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主管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并做好工具的维护维修工作。10、节能管理。按照相关节能实施办法和甲方要求,合理利用能耗资源,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资源消耗的使用、统计、分析等节能工作,接受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的巡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11、公共安全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视、24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12、安全责任。物业服务范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餐饮、电梯运行、疫情管控、停车场及地下车库、人员等多方面的安全责任。13、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停放管理。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楼前停车场、北侧停车场进行日常出入秩序管理、安—8—全管理,并提供不少于600个停车位用于各进驻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停放服务。(1)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保障停车场的安全,承担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协助执勤单位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4)熟记工作单位有关门卫规章、出入手续和使用的各种证件、标志、车辆牌号等。(5)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注意纪律,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尽职尽责、热情服务。(6)不准擅离职守,不准闲聊打闹,不准酗酒、不准吸烟,严禁粗暴无礼、侮辱人格的行为发生。(7)具有一定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14、乙方应制定消防、餐饮、电梯运行等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对消防、电梯、空调等相关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定期维护、保养和年检;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操作培训和消防演练;主动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加强火灾防范,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接受甲方监督和巡—9—查。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尽力减少损失和防止危害扩大,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15、会议服务。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A座3、4、6层会议室及其余楼层公共会议室会议接待服务,主要包括会场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整理、会场卫生等工作。(1)安排专人,对楼内公共会议室进行管理,每日巡查1次,确保会议室的灯光、音响、空调等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会议室干净整洁、绿化盆栽长势良好。(2)会前做好会议室布置及迎宾工作;会中做好茶饮保障服务,控制空调、照明等服务性工作;会后对会议室进行整理,复原。(3)会议服务人员要求为:女性,年龄20-30岁,无不良记录,裸露部位无纹身,形象端庄,服务意识强,能熟练使用各会议室的设备,包括对投影、音响、网络会议设备的使用操控。16、能耗费缴纳。乙方负责山西省政务服务大楼水费(含打压费、人工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电费、采暖费等能耗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小店区电力公司、太原市供水集团依据进行缴纳,对服务区域内的水费、电费以及暖气费用提供代收代缴服务。17、其他服务。1-4层玻璃幕墙清洗,每年2次;外墙及玻璃清洗,每年1次;大楼雨棚清洗,每年4次;大厅及1层地面石材结晶打蜡,每年2次;直饮水机反渗透膜、滤芯更换,—10—每年4次;除四害,每月1次;清洗油烟机,每年4次;七氯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年检,每3年一次。18、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当日及时告知甲方。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等人员变更的;其他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事项。19、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专业技术方面和保密等方面的审核和培训。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20、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21、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甲方要求乙方对报告内容进行说明的,乙方应当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22、未经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相关专营单位或者业主授权、行政决定或者司法裁决,乙方不得对共有物业或者物业专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等。23、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正常办公秩序—11—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三、物业管理服务期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委托服务期内,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物业管理服务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28097131.68元(5225710.56元/年×3年+4140000元/年×3年)(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零玖万柒仟壹佰叁拾壹元陆角捌分),该费用为含税价,包含每年物业费5225710.56元及每年水电费、暖气费用预算4140000元。(二)付款方式1、除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或乙方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之外,每年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费用1306427.64元(大写:壹佰叁拾万陆仟肆佰贰拾柒元陆角肆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2、甲方每年水费预算20万元,每年水费按实际用量支付。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费用的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下一季度月初,支付上一季度水费。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12—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在第四季度支付水费时将全年涉及的打压费、人工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一并结算,需提供合法依据和发票。3、前两款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按季度支付,每次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费用的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确认无误后,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每年前三季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在下一季度月初支付;第四季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在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4、甲方每年电费预算160万元,每年1月、4月、7月甲方分别向乙方预付电费预算的25%,12月核算全年实际用电费用,在年度预算内支付。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费用的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1月、4月、7月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收据,12月全年实际用电费用核算后,按照全年据实支付费用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5、甲方每年暖气费预算234万元。每年暖气费用由乙方据实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在当年10月中旬支付全部暖气费。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票据。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甲方户名为: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甲方税号为:11140000MB1732166L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迎宾路支行—13—账号:0502122309200229935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乙方户名为:山西省省级机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乙方收款账户为:35110230000014453开户行:晋商银行太原综改示范区支行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3、磋商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六、违约责任1.委托服务期内,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甲方合理认为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甲方要求履行安全事项管理服务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超过20日—14—仍无法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理服务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甲方因主张损失而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食宿费等)。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八、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积极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1、合同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文件送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文件往来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未通知造成对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未通知一方承担全部责任。—15—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甲方(盖章):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山西省省级机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