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 N5117012025000281-1
二、合同名称: 采购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7012025000281
四、项目名称: 采购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 达州市环城路300号3栋
联系方式:13882866345
供应商(乙方):四川通安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1号
联系方式:159288955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47918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79.1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项目合同.pdf

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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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项目合同采购人(甲方):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供应商(乙方):四川通安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机动车号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5000281)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及价格由甲方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传至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号牌数据或书面方式提供生产计划,乙方按计划生产下表产品: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尺寸(mm*mm)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备注1大型汽车号牌前牌:440*140后牌:440*220副48.023000144060.00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完成数量为及合同单价据实结算。2小型汽车号牌440*140副47.33460002177180.003普通摩托车号牌220*140块22.5414000315560.004低速车号牌300*165副29.4020588.005轻便摩托车号牌220*140块22.543006762.006教练汽车号牌440*140副47.331004733.007挂车号牌440*220块29.4030882.008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480*140副63.70115073255.009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480*140副63.7014000891800.0010电动自行车号牌165*90块6.8630000205800.0011电动自行车临时备案标识(含电子标识)180*110块9.8099100971180.0013合计大写:肆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4,791,800.00)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二、合同总价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4,791,800.00)。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以上产品材料、制造、税费及1个号牌制作点(达州市交管支队车管所通安号牌制作点)的建设(乙方投入的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和运行维护等费用。号牌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标准变更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乙方应按新标准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整后的产品要求、交货时间及方式供货,如新标准新要求产品规格尺寸发生变化的,供货价格按本项目同规格尺寸货物中标价格执行:新标准新要求产品生产难度增加或工艺改变成本增加的应适当调整价格。3.合同期届满后,若甲方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确定新的本项目标的物相关供应商,乙方的服务期限延长至甲方依法确认新的供应商为止,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三、供货期限号牌供货期限2026年1月13日至2027年1月13日。四、质量要求1.机动车号牌规格、型号和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GA/T1135-2014的有关质量及安全标准。蓝底色号牌采用油墨擦除工艺,黄底色号牌采用油墨辊涂工艺,新能源号牌采用烫印工艺。2.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号牌制作点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交货及验收1.交货时间: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交管(2017)88号]文件要求,在车主办结机动车号牌手续后,及时生产,按采购人的需求,按时、按量(需求量)、按批次完成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供货。车主在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结车辆登记,号牌制作数据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传到乙方制作点后,自取小型汽车号牌在2小时内完成成品交货,大型汽车号牌、摩托车号牌、挂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低速车号牌、邮寄小型汽车号牌在下一个工作日10:00前完成成品交货:新能源汽车号牌制作信息在工作日15:00前传至乙方制作点的,乙方在当日16:00前完成成品交货,15:00后传至乙方制作点的,乙方在下一个工作日16:00前完成成品交货:电动自行号牌、临时备案标识接到采购人需求后一个月内交货。(以上成品交货时间遇不可抗拒原因除外)。2.交货地点:乙方设立在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的号牌现场制作点。3.数量:机动车号牌以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订单数量为准,电动自行号牌、临时备案标识以书面生产计划或收发货凭证为准。4.验收:由于本合同货物的特殊性和使用要求,合同货物属于定制产品,甲方接受即视为验收合格。X六、结算及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乙方向甲方提交交付的相关机动车号牌(含电动自行车牌、临时备案标识)制作数量、品种等为基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合同商品单价计算出季度货款总价开具结算总价等额发票,甲方于90日内支付当季货款。七、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足额货款及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甲方违规要求乙方制作号牌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生产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款及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违规制作号牌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2.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对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责任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拒收货物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及时支付拒收货物的货款;(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不可抗拒原因除外);(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4.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含质保)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货物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及时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式牌(2)乙方在制作号牌时,如未能按第五条第一款交货时间约定完成成品交货(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逾期交货小于等于50副号牌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出50副号牌部分还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3)乙方货物经***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无条件更换该批货物为合格的货物,如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十、合同纠纷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执行。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四川通安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高新支行账号:账号:20052003209493300017电话:电话:028-85199887传真:传真:028-85181036签约日期:202年11月日签约日期:255年11月11日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号牌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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