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 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水利数字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HWZX-G2025-0588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分包4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HWZX-G2025-0588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水利数字中心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06号
联系方式:18936006992
供应商(乙方):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工业集中区
联系方式:177051472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标段拟对87个规模以上非农取水户开展计量设施系统建设和改造工作,涉及常州、淮安、连云港、扬州、镇江、泰州、南通等7个地市。包括站点调研、方案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线缆敷设、比测率定等工作,监测数据按照SL427发送至省平台。
联系方式:17705147278
主要标的数量:88个监测站
主要标的单价:13661.00元
合同金额:120.21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3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11 16:4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分包四合同.pdf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分包四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5-0588-4甲方:(买方)江苏省水利数字中心乙方:(卖方)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有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去律去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主要工作内容本标段拟对87个规模以一农取水户开展计量设施系统建设和改造工作,涉及州、淮安、连二、扬州、镇江、泰州、南通等7个比市。包括站点调研、方案设计、设备供立、安装调试、线缆敷设、比测率定等工作,监测数据按照SL427发送至省平台。站点总数不得减少。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贰拾万贰仟壹佰玖拾元(1202190.00元)人民币。2.2合同金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调增。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个部税、乜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项目现场)、1天费、安装费、询试费、买方操作维护人费、检定费(含运轮等费用)、类查费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月,2.3在安装、调试、验过程中,如友功有漏项、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乙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个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2.4合同结算金额与审查合格的施工,i。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使用货物的有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相关人员保密并承担因相关人员泄密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供应行为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质保期7.1质保期2年。(自交货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期限8.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安装8.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九、货款支付9.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所有设备通过开箱验收,安装完成并通过安装调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合同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9.2合同支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但未经仗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合议定价。(3)退货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保期内,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维修两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如乙方无法按时完成的,广按照10.2款第(3)项处理。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华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安装并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直到苻合投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在验收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万提供的货物性能或技术指标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符(或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甲方可委托(送)有相应资质的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人以:,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角儿是否履行合同。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十六、审计要求16.1乙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无条件接受甲方上级或本单位、部的审计和查,十七、本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优先顺序如下:17.1本合!1、附件及补允以17.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方案17.3招标文件17.4投标文件17.5质保书17.6其他必要文件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式分。甲方(盖章):T数字中心乙方(盖章):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地址: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e地址帐号:开户银行:帐号:日期:2年1。月31日日期:2年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江苏省水利数字中心承包人: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为贯彻客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订建设质、高效、有序地进行,江苏省水利数字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担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分包四(合同编号:105012014-2025-056)承包、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白原签下廉政合同。第一条承、发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元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二)严格执行2025年度江苏省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分包四(合同编号:105012014-2025-056)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子持公开、公正、公平、成信的原(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严禁损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风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江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强对本方工作人批评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应向执纪执法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承包人处安插亲友及介绍销售工材料,不指定零购物资设备的销售单位或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子包人的工程目分包:不但挤、截留、挪用工程款或超进度拨付工程款:严禁私设小金库。(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或溥交易形式受承包人财物。(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让承包人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约费用:不准利职务便利为承包人谋取不当(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订能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要求承包人提供交通工具、通:具、高公用品等。(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娶、特定关系人(近亲属及其它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国内和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六)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承包人谋取利益之前或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承包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七)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收受承包人住房、汽车等物品,不准收受承包人为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住房。(八)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不准违反规定从事与承包人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九)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与承包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十)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承包人谋取利益,由承包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或委托承包人投资证券、期货或由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并获取“收益”,或虽然出资,但获取“利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授意承包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特定关系人。第三条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承包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赠送干股,或以赌博等交易形式非法赠送发包人财物。(二)承包人不准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承包人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对承建的工程项目有影响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承包人不准为发包人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特定关系人国内和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发包人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以安排工作为名,使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五)承包人不准赠送发包人工作人员住房、汽车等物品,不准为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赠送住房。(六)承包人不准违反规定将承建的施工项目分包或非法转包。(七)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串通,违反工程计量、资金支付、质量验评、竣工验收等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发包人利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八)按照发包人和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卡支付,不得克扣、截留、拖欠农民工工资。(九)在工地现场设立廉政公示牌、举报箱、廉政宣传栏和举报电话,并按建设单位要求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纪违规人员,由发包人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二)承包人若违反不《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将按省水利厅信用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有关不良行为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对违纪违规人员,由承包人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督查单位双方约定:自愿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合同约定的督查单位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发包双方应积极配合督查单仁的检查,包括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账册凭证,接受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督查仁主持,承、发包双方共同派员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个别访谈、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及财务账册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和执行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承、发包双方各执壹份,送交督查单位壹份。发包人:江苏省水利数字中工(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承包人: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签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督查单位: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年10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 水资源监测计量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