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项目编号:HZFH-2025-A022

一、合同编号

HZFH-2025-A022

二、合同名称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ZFH-2025-A022

四、项目名称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3号
联系方式:0752-6626039
供应商(乙方): 惠州市永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教师村后
联系方式:66630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项)
2,455,200.00
2,455,200.00

合同金额: 2,455,2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2025年11月11日

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322-2025-04656项目编号:HZFH-2025-A022项目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采购项目-1-甲方: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电话:0752-6626039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3号乙方:惠州市永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育新电话:0752-6663012地址: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教师村后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ZFH-2025-A02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24552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食堂服务(服务人数7人)金额为(大写):玖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叁元壹角贰分(¥993453.12元),每月食堂服务金额为(大写)肆万壹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捌分(¥41393.88);食材配送金额为(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肆拾陆元捌角捌分(¥1461746.88),食材配送数量以甲方每天的订餐的数量为准,且配送数量与实际订餐偏差控制在5%以内。二、服务范围-2-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乙方为甲方食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主要负责工作日供应甲方全体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以及加班、会议、接待等用餐服务。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蔬菜及豆制品、副食品类等食品、食材,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配送。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监督乙方履行协议,依法经营。2、甲方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特别是卫生状况以及个人卫生、服务水准以及配菜、营养搭配,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3、甲方负责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有效使用。4、甲方对乙方制作的食品质量、卫生及自选餐品种随时进行抽查,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每日食谱报甲方审核和调整,确保一周的菜谱不重复。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双方核定的服务费。6、免费为乙方提供餐厅、厨房、仓库等场地,并且服务协调与维护和物业管理的关系,确保乙方能够正常提供餐饮服务。-3-7、免费为乙方提供餐厅、厨房、仓库等设施,设备及餐具和厨房用具。8、承担餐厅厨房、仓库等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产生的费用。9、承担餐厅、厨房、仓库等所产生的水、电费用。10、承担餐厅防疫卫生行政费用及油烟罩清洗费用。11、甲方如无特殊原因,需每月准时支付实际产生的餐费及管理费给乙方,如因拖欠造成餐厅不能正常开餐,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做好日常加工管理工作,确保干部职工按时就餐。2、乙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监管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3、乙方应指派经验丰富、素质高、身体健康,并有卫生部门认可颁发的健康证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过硬的厨师队伍到甲方职工食堂工作。4、乙方保证食品在加工和储存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承担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5、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和细致周到的服务。对饭菜加工,做到常态化的征求就餐人员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落实解决,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服务态度较差的分别进行教育。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作日供应甲方全体干部职工的早餐、午餐,以及甲方加班、会议、接待等用餐服务,用餐标准为早餐10元/人、午餐23元/人;加班、会议、接待用餐标准为,自助餐23元/人、围餐40元/人;同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制定早、中餐食谱,每周五将下一周食谱报甲方审定,一经确认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并做到供应足,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并有一定特色,严禁供应变质过期的食品。其中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早餐糕点、面包类产品,须在甲方指定现场当日新鲜制作,不得提供预包装成品、冷冻复热或隔日及以上制作的产品。7、乙方必须在餐前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消毒,保持食堂内部环境卫生整洁;并负责厨房和餐厅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小乙方必须保持就餐场所及操作间的卫生,消除蚊、蝇、鼠、蟑螂滋生地。J8、严格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要求食品来路清晰,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乳制品、调味品等要有检测、检疫报告单(证明)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机关食堂;把好凉菜制作关:专-5-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把好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和体检关(持有效健康证)防止食源性感染。9、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上月市场农副产品的平均价格,以做当月配送货物价格参考,如遇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10、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办公楼及有关区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招聘的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薪金等均由乙方支付,不与甲方直接发生任何劳资关系。1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如有丢失和损坏按原价赔偿或购置还原。合同期满,乙方需完好无损地将相关厨房设施设备移交甲方。12、乙方不得将食堂转租、转包给其他人经营管理,若有转租、转包立即终止协议。13、乙方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全面管理并承担防火、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确保每日离岗后关闭水、电、气等开关,并承担工作人员任何时间段的伤亡责任事故及其它责任事故,如有违反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14、乙方有对甲方采购原材料食品的质量、价格、重量监督的责任。-6-15、乙方负责燃气、饭堂日用品供应(如洗洁精、纸巾、餐具、劳保用品等日常消耗品)。16、甲方有加班、会议、接待或其他就餐活动时,乙方应配备总共不少于7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服务,甲方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17、乙方工作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索要和收取被审核企业钱物等违规行为。18、乙方承担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风险,乙方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由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执行本项目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六、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的费用=食堂服务费+食材配送费。其中,食堂服务费为固定费用,食材配送费为每月实际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金额,加班、会议、接待等食材配送费按甲方下单标准的实际发生费用另行结算,食材配送数量以甲方每天的订餐的数量为准,配送数量与实际订餐偏差控制在5%以内。2、付款方式-7-(1)乙方每月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本月供应货款及人员工资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2)乙方与甲方分别在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上个月的配送结算清单及货款,核对无误后甲方分别在15个工作日内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个月货款。(3)乙方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七、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交付的相关资料及其载体,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商业秘密及非公开信息等合法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或转播、透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并应约束其员工履行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8-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除了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以及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擅自停止服务的,从应提供服务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款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4、乙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索要和收取被审核企业钱物等违规行为,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5、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9-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当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修正文件);(2)本合同;-10-(3)响应/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采购期间的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修改资料);(4)招标文件(5)中标(成交)通知书。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D十三、合同生效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计一游代表:张育新户名:惠州市永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账号:393110100101003147开户行:兴业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日期:202510.30-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外包与食材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