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 CQU-HT-政采-2025-00180
二、合同名称: 重庆大学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CQU-SS-HW-2025-170
四、项目名称: 重庆大学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大学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联系方式:17388248872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 路 100号大院9号 102 房自编A 一楼
联系方式:138024003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Xe 双束 聚焦离子 束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Helios 5 PFIB CXe
主要标的数量:1套
主要标的单价:10690000
合同金额: 1069.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重庆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重庆大学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采购-公示20251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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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CQU-HT-政采-2025-00180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重庆大学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采购项目编号:CQU-SS-HW-2025-170甲方:重庆大学乙方: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1月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重庆大学乙方(全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甲方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大学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编号:CQU-SS-HW-2025-170(2)采购计划编号:4000026971760922511797(3)项目内容: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1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1套详见附件1合同商务文件详见附件1合同商务文件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A02100301-显微镜金额:10,690,000元人民币国别:捷克品牌:赛默飞规格型号:Helios5PFIBCXe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10,69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玖万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无大写:无分项金额详见附件1:合同商务文件(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进口货物价格条款约定:DPU重庆大学安装现场报价(根据Incoterms2020条例,且乙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外贸代理费、银行费、免税证明及免税担保办理费、报关费、港杂提货送货费、查验费和检消费等的进口环节费用)。(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时间、条件)分期付款:乙方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与甲方指定的外贸公司签订合同后,甲方的外贸公司向乙方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开具100%合同总额的信用证,其中90%凭装运单据支付;10%凭甲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支付。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交货完成日期:在合同签订后300日内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日期: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0日内。(2)履约地点:重庆大学超瞬态实验室,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到货验收:乙方在货物交付运输前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在甲方的项目申请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清点核对,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等,核对无误后制作书面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最终验收:乙方应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入为期30天的试运行阶段,乙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阶段提供一切技术支持,确保货物运行正常。在安装调试完成且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乙方向甲方发起货物最终验收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__30__天内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数量、质量、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等。验收合格由甲方的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书面验收报告后,方可视作最终验收通过。(5)履约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货物的型号、数量、外观、所附资料、组件、配置、质量、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等,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履约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货物及其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性能等标准,货物按期交付,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正常,无任何遗留问题。(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甲方需要货物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出具货物制造商书面意见。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1)本合同采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及合同电子印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签署方式,双方保证其签名及用章均得到充分授权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名和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均受本合同约束。(2)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共同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7.其他(1)若采购进口货物,则本合同的外贸合同由甲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与乙方指定的外贸公司(公司基本信息见附件)签订。(2)本合同如为非电子合同则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4)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5)附件:1.合同商务文件2.合同技术文件3.乙方指定的外贸公司信息(进口货物适用)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重庆大学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男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联系人张宇联系人杨永联系电话17388248872联系电话13802400397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邮政编码400030邮政编码510070电子邮箱dkxzz@cqu.edu.cn电子邮箱yongyang@gdstie.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2697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678493开户名称重庆大学开户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024109008948536银行账号628857741942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甲方(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甲方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约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约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不采用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能源及环境要求(1)环境要求:无(2)能源要求:无2.乙方应当负责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工艺人员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对货物性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够独立地进行操作、简单维修等。乙方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乙方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的使用人员对货物性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够独立地进行操作、简单维修等。(1)时间:提供2周常规现场培训,及3个月附加现场培训。(2)地点: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现场(3)培训人员:甲方使用人员(4)培训内容:设备的操作使用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无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指定现场重庆大学超瞬态实验室,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以及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承担运输费和运输期间的风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乙方负责购买货物交付至甲方前过程中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制造商)技术人员应在接到甲方咨询或报修信息后6小时内电话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制造商)应在3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36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日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保证甲方能够正常使用。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按通用条款执行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乙方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与甲方指定的外贸公司签订合同后,甲方的外贸公司向乙方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开具100%合同总额的信用证,其中90%凭装运单据支付;10%凭甲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支付。第二节第12.3款发票(新增)由甲方的外贸公司在外贸结算时,根据外贸结算单据开具发票。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若因乙方违约违法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的,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以担保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作担保乙方履行本协议中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当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不予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无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年。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附件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维修义务。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制造商)技术人员应在接到甲方咨询或报修信息后6小时内电话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制造商)应在3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36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日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保证甲方能够正常使用。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维修,或经维修的产品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按时依约交货、安装、调试或未按时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甲方可在结算货款时优先扣除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计付逾期交货和逾期通过验收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货款时予以扣除。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不采用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质保期内,乙方应当严格履行质保义务,若经甲方通知,乙方未履行质保义务的,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维修的,则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若在质保期内乙方累计三次不履行质保义务,或者虽乙方上门提供售后服务两次,但货物仍旧无法正常使用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者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他同型号或者同样使用功能的全新货物,甲方因此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情形如下:(1)乙方交付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甲方的验收;(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经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未改正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3.合同执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否则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在经甲方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未经验收合格前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结算费用时予以扣除。2.通用条款第22条的通知送达条款同时适用于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一经送达即为有效,拒收亦视为有效送达。附件1:合同商务文件(一)分项明细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位合计(元)1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thermoscientific/Helios5PFIBCXeThermoFisherScientificBrnos.r.o.捷克1/台¥10,690,000.001.1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thermoscientific/Helios5PFIBCXeThermoFisherScientificBrnos.r.o.捷克1/台¥9,260,000.001.2能谱仪Bruker/XFlash7100BrukerNanoGmbH德国1/台¥430,000.001.3电子背散射衍射仪Bruker/eWARPBrukerNanoGmbH德国1/台¥1,000,000.00(二)售后服方案(1)售后维修服务安排及承诺:1.质量保证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质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期内,如果遇到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制造商)会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制造商)会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允许安装或添加与主机兼容并经由主机厂商认证的第三方附件(如冷台、真空冷冻传输装置接口等),提供权限和图纸等技术支持2.质保期满后的服务:乙方供应产品实行终身维修,超出质保期后,乙方(制造商)将继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制造商)将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服务响应时间: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本公司5x8小时售后服务专线:电话:020-87687231,联系人:叶美燕13809201324。在接到甲方咨询或报修信息后,乙方(制造商)技术人员会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制造商)会在3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36小时内解决的,会在7日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保证甲方能够正常使用。4、运维内容及方式:质保期内,乙方联合制造商定期派专业维修工程师现场巡访(巡检内容包括设备整体检测、设备保养评估、故障隐患排查等),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及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回馈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指导用户维护、保养方法。收集仪器、设备使用信息,反馈给合作厂家,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5、备品备件保证:备品备件的正常供应是保证系统正常、不间断运行的保证措施,我公司及制造商在中国有完备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在中国境内设有正规注册的技术服务中心、办事处、维修站及零备件保税库。(1)预安装:针对客户场地情况,乙方将提供场地测试服务并提供场地设计建议。如果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建议潜在的解决方案(如果有)。本次项目的现场的准备和改造由用户负责。(2)安装、调试:电镜到货后,在接到买方通知2周内,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尽快安排仪器的安装、调试和验收。(3)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政策,提供1年质量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在质量保证期,由乙方对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损失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并负责对供应货物进行软件更新升级、系统维护和远程服务。(5)质量保证期满后,终身维护,且以市场最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软件更新升级,且承诺为用户提供的终身技术咨询服务。(6)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7)终身提供远程技术协助服务。(8)提供验收与培训时开机实验必须的配件及耗材,以保障验收与培训的正常开展。(9)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无。附件2:合同技术文件1电子光学系统1.1电子枪:场发射电子枪;1.2高电压电子束分辨率:15kV下≤0.6nm;;1.3低电压电子束分辨率(非减速模式):1kV下≤1.0nm;1.4电子束加速电压范围包含:0.2kV-30kV;1.5电子束着陆电压范围包含:20V-30kV;1.6电子束束流强度范围包含:0.8pA-100nA((连续可调);1.7物镜光阑孔数:20。2离子光学系统2.1离子束类型:Xe等离子;2.2离子束分辨率:30kV下≤10nm;2.3离子束束流强度范围包含:1.5pA-2.5μA;2.4离子束加速电压范围包含:0.5kV-30kV。3样品室3.1样品室内部尺寸:内径379mm;3.2样品舱附件/探测器接口:21个;3.3预留冷冻样品台安装位置。4样品台4.1样品台轴数:5;4.2样品台移动范围:X和Y方向:≥110mm;Z方向≥65mm;4.3样品台倾斜范围包含:-38°至+90°;4.4样品台旋转:360°连续;4.5可承载样品重量:≥5kg;4.6可观察样品高度:≥85mm。5辅助气体注入系统5.1离子束或电子束诱导下气体(W/或Pt)注入种类2种(已配W和C)6真空系统:6.1真空系统完全无油;6.2电子枪真空度:≤3×10-7Pa;6.3离子枪真空度:≤1×10-5Pa;6.4样品室真空度:≤2.6×10-4Pa;6.5样品室排气时间:≤5分钟。7探测器7.1样品室红外CCD相机数量=1;7.2样品导航光学相机数量=1;7.3样品舱防触碰报警装置数量=1。8电镜主机控制系统8.1基于Windows1064位专业版或以上操作系统的图形用户界面,操作功能可由键盘、鼠标、操作面板等完成;8.2计算机配置不低于:6核处理器,16GB内存,HDD2T硬盘,独立显卡;8.3图像显示:不低于24英寸LCD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200;8.4文件存储格式:包括但不限于TIFF(8、16、24位),BMP或JPEG格式;8.5图像文件拍照最大像素64k×64k。9二次离子质谱仪9.1元素检测限:≤10ppm;9.2横向分辨率:≥80nm,纵向分辨率:≥20nm;9.3质谱分辨率(M/ΔMFWHM):≥800;9.4信号强度:正离子≥0.25,负离子≥0.1。10能谱仪10.1探测器:硅漂移(SDD)电制冷探测器,探测器有效探测面积≥100mm2;10.2独立真空,探测器可软件控制自动伸缩;10.3系统最大输出计数≥600000cps;最大输入计数率≥1500000cps;10.4能量分辨率:在130,000cps条件下,Mn-Kα≤129eV,C-Kα≤57eV,F-Kα≤67eV;10.5元素分析范围:Be4~Cf98;10.6定量分析原子数据库包含所有分析线系(K,L,M和N线系);10.7定量分析方法种数≥2。11电子背散射衍射仪11.1采集速率:10kV下≥14400点/秒;11.2EBSD探测器倾斜角度调节:原位进行+/-4.5度角可调;11.3EBSD探测器进出速度:≥10mm/s,移动范围≥250mm;11.4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可设置探头安全距离,具有音频和视觉报警功能,具备探头自动缩回功能;11.5具有三维取向数据采集、储存和分析能力,可实现三维取向重构功能。12其他功能12.1一体化三轴纳米机械手数量:≥1,且具备360度自动旋转功能;12.2具备可直接导入Bitmap文件,按照预先设定的间距,进行自动交替的离子束和束流沉积,加工复杂图形的能力;12.3具备自动序列切片与成像功能,合成三维图像功能,具有三维重构和可视软件,构筑三维可视化结果,并可进行内部信息的计算与统计12.4具备编程控制AutoScriptDB功能,可定制化编写主机控制代码。(二)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氙气等离子聚焦离子束-电子束Helios5PFIBCXe1双束主机系统1台2电镜控制系统1套3无油真空系统1套4空压机1套5冷却循环水机1套主机集成一体化纳米机械手系61套统7二次离子质谱仪1套8三维切片连续切割软件1套9样品舱内背散射探头1套10样品舱内二次电子探头1套11二次离子探头1i套12镜筒内电子探测器i套具备二次电子和背散射模式13气体注入系统2套W沉积、C沉积14全自动样品舱集成等离子清洗系统1套15光学导航1套16能谱仪1套XFlash710016.1控制、采集和分析软件1套17电子背散射衍射仪1套eWARP17.1控制采集和分析软件1套具备无标样自动系统校准、花样质量分布图、相分布图等功能|17.2离线加密狗和分析软件1套具备离线处理EDS和EBSD数据功能附件3:乙方指定的外贸公司信息(进口货物适用)Name:NEWBUSINESSINTERNATIONALTRADINGCO..LIMITED.公司名称:新商務国際贸易有限公司Address:Unit01.16/F,EnterpriseSquareTwoNo.3SheungYuetRoad,KowloonBay,HongKong地址:香港九龍灣常悅道3號企業廣場二期16樓01室电话TEL:00852-29838066传真FAX:00852-29838099银行信息以外贸合同签订时确认的为准。2花k手DK4子K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Xe双束聚焦离子束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