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采购合同公告(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300-FW2025-01600
二、合同名称:宿迁市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1600
四、项目名称:宿迁市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
联系方式:13739133051
供应商(乙方): 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77510807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宿迁市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1600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0.0
项目地点: 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
采购单位: 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
联系人姓名: 姚科长
联系电话: 13739133051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38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1 17:32
(采购合同)宿迁市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pdf

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宿迁市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项目地点:宿迁市甲方: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乙方: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5年11月7日1采购方(全称):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简称甲方)供货方(全称):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宿迁市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元)的标的服务。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宿迁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宿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服务内容:对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按照资料准备、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子区域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等五个步骤对宿迁市行政区域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摸清辖区内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物质清单,厘清底数分布特点,提出优化区域环境风险空间布局、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案,形成《宿迁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根据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情况修订《宿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四、质量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等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必须高效优质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五、验收1、采购人应按签订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对项目进行阶段验收或不定期抽查,验收2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3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剩余50%合同款。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违约条款1、乙方如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提供运维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1%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整改加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3、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仍没有响应,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5、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的费用。十、合同生效及审核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通用条款十四、词语涵义(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三)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四)甲方:采购单位,即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五)乙方:提供服务的公司,即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五、技术规格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相一致。十六、付款(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应发票后甲方按合同付款:4十七、误期赔偿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十八、不可抗力r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九、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二十、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目二十一、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宿迁市环境应急中心(盖章)乙方: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地址:沭阳县瑞声大道西侧原永嘉路南侧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童家祥92933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77510807072025年11月日2025年月7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