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
合同编号:370283043001202500082_001
合同名称: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83000202501004971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人(甲方):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
联系方式:88366132
供应商(乙方):青岛泰和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镇江北路81号八一商务楼233
联系方式:18661665026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3
合同金额:0.09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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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汽车租赁合同承租方(甲方):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出租方(乙方):青岛泰和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7日。二、租赁车型:中型客车三、支付方式租车结束后,甲方公对公付款给乙方,也可以刷公务卡和支票支付。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确定租赁车辆时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协调工作。2.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使用车辆。3.甲方在用车结束后及时给乙方结算租车费用。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证件手续齐全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供甲方使用。2.乙方为其提供的车辆承保全险。3.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日常保养,如更换机油、机油滤芯、空气空调滤芯、刹车油、变速箱油、轮胎养护等。保证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5.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和司机费用由乙方承担。6.配备驾车司机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技术熟练,服务周到。司机应当准时准点到达甲方指定用车点,限指定人员乘坐,外界人员概不得乘坐。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经办人:袁锡养经办人:时间年月2日时间:202年6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