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2025)



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LXX-CG-CS-2025113A
二、合同名称: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LXX-CG-CS-2025113
四、项目名称: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0563-7884001
供应商(乙方):浙江东天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康信路603-3号
联系方式:18268060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255000.00元
合同金额:25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履约地点:安徽省郎溪县十字园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8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琪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5-11-11 15:22:04

附件:
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全称)乙方:浙江东天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郎溪县十字园区2025-2028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为郎溪县十字园区生态环境治理服务采购,包括环保咨询服务及帮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环保培训与宣教等,涉及面积6.84平方公里。详见采购文件。二、合同总价金额(大写):贰拾伍万伍仟元(人民币)金额(小写)¥:255000.00元(人民币)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四、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价的40%(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鼓励电子保函】,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平时按项目进度结算;项目完成且经甲方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合格后,甲方付清余款。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履约补偿(一)甲方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时组织履约验收。(二)甲方如延期支付合同款项(10日及以内),应按延期支付金额的3‰×延期天数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补偿。(三)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按乙方受到损失的30%对乙方予以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追偿实际损失。(四)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延期支付超过10日或拒不支付),成交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款项的10%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补偿,同时,成交供应商有权追偿政府采购款项。八、合同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郎溪县人民法院裁决。九、履约地点安徽省郎溪县十字园区十、质量与验收(一)验收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二)乙方开展服务前须经甲方同意,服务完成后一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三)服务过程中的监管、质量、进度、验收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十一、甲方权利义务(一)确定具体服务要求,完成服务范围的校验。(二)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三)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四)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属于甲方的其他义务。十二、乙方权利义务(一)处理服务过程中矛盾事务、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二)确保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合同要求及甲方的管理规定。(三)如提供的服务使甲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指派郭艳华为现场负责人。(五)合同履行中,组织安排人员、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返工及人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六)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属于乙方的其他义务。十三、合同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均无过错的,各自承担所受损失。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一)甲方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二)甲方成交结果公告;(三)乙方响应文件;(四)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十五、其他(一)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二)乙方不得转包或擅自分包本项目。(三)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贰份。(五)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12日(六)合同订立地点: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甲方采购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为准。(八)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管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