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硫酸钾型复合肥 丙酰芸苔素内脂采购合同公告(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17032025000133-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轮作休耕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
三、项目编号: N5117032025000133
四、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轮作休耕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277号
联系方式:0818-7231376
供应商(乙方):邦力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10号
联系方式:133783014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45%硫酸钾型复合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914400.0000kg
主要标的单价:3.800000元
合同金额: 568.45171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达川区2024中央财政轮作休耕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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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2024中央财政轮作休耕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邦力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达川区2024中央财政轮作休耕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及金额货物名称品牌单位数量货物参数单价(元)金额(元)油菜种子绵油93国豪kg8237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参数74.00609538.0045%硫酸钾型复合肥邦力达kg9144003.803474720.0015%颗粒硼肥农望科技袋828264.60380999.6020.5%粉剂硼肥农望科技袋1270002.70342900.0050%甲基硫菌灵科利隆袋870853.50304797.500.003%丙酰芸苔素内脂莱稔袋1428754.00571500.00合计大写:伍佰陆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伍元壹角整(¥:5684455.10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伍元壹角整,即RMB¥5684455.1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且不限于税费、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质)期内保修(质)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甲方履行本协议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1-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质量及服务要求所供产品需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参数要求,乙方应将产品全部免费配送到指定乡镇由收货人签收;乙方应对产品使用者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乙方所供应产品到达达川区后应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采样(农业机械设施设备除外)保存备查(若涉及肥料需由取得国家相应检测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若涉及种子应报请取得种子检测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现场种子扦样、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三、交货及验收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配送方案将货物免费配送给指定乡镇收货人。油菜种子分两批配送,2026年7月30日前配送4865kg给四川国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8月20日前按配送方案配送3372kg;2025年12月30日前将复合肥及其他农资按配送方案配送给相关乡镇或主体。2.配送(安装)工作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款内容和收货人的收货凭据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批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四、货款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付款所需资料,甲方及时向达川区区财政局申报用款计划,待用款计划批复、资金到达财政支付平台且财政同意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完成货款支付。前述结算方式乙方清晰明白其含义,同意该种支付方式。-2-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5日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7030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货款。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实现权益的产生的所有费用)。(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五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实现权益的产生的所有费用)。(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3-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实现权益的产生的所有费用)。(5)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补足给甲方。六、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达川区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条款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达市达区农业农局(盖章)乙方:邦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精羊支行账号:2289120104001123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年月2日签约时间:-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45%硫酸钾型复合肥 丙酰芸苔素内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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