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5)



陈村镇南涌上村筷子塘2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陈村镇南涌上村筷子塘2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0599815602510300847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峰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陈村镇南涌上村筷子塘2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60599815602510300847

合同总金额:

¥28,103.3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服务内容:

完成甲方要求的方案设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陈村镇南涌上村筷子塘2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确认.pdf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5-12-12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陈村镇南涌上村筷子塘2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地点:,顺德区陈村镇合同编号: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设计人:广东峰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广东峰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接陈村镇南涌上村筷子塘2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顺德区陈村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与设计人签署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设计阶段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规模:总面积约2300平方米,主要涉及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第五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5.1在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2-5.2本工程施工图八份。第六条费用本工程建安费估算价为69.90万元。工程设计费参考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粤勘设协字(2021)2号标准的80%,以建安费为基数计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市政公用专业)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市政公用专业,I级(简单))0.85,附加调整系数1.0进行设计费计算。工程设计费=工程估算价×4.73%×0.85×1.0×1.0×80%工程设计费=699000×4.73%×0.85×1.0×1.0×80%=22482.64元。本工程暂定设计费22482.64元。(大写:贰万贰仟肆佰捌拾贰元陆角肆分)。实际设计费用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取。第七条支付方式7.1第一期:设计合同签订并递交书面付款申请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的10%至设计人;7.2第二期:发包人出具招标控制价、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蓝图并递交书面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至本合同实际设计费用的30%。7.3第三期:工程开工后并递交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至本合同实际设计费用的50%。7.4第四期: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至本合同实际设计费用的80%。7.5第五期:本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并递交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余下费用。7.6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无须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设计人承担。(注:设计人已知悉并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合同规定的各期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设计人确认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发包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违约)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3-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8.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单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8.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8.1.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8.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8.1.4、8.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标准。-4-8.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8.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二,但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总额。8.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8.2.6由于发包人原因令到整套图纸要全部重新修改或增加设计项目时,设计费由双方协商解决,而不涉及增项的局部修改不另行收费。8.2.7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8.2.8设计人须派专员配合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发包人的图纸会审和预算对数。8.2.9设计人须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8.2.10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最高投资限额的,在结算设计费时设计费基数应扣减超出部分的金额,并扣除设计人签约合同价2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经审定的设计概算的工程建安费,在结算设计费时设计费基数应扣减超出部分的金额,并扣除设计人签约合同价15%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的计算不累加,同时发生时取最高值;结算设计费时设计费基数扣减额取超出估算金额和超出概算金额最大值。第九条知识产权约定和保密义务9.1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他资料不存在任何侵权纠纷,若因上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为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其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他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9.3保密义务。设计人对于本合同履行中所知悉的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以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5-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的,应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的,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1.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贰份。11.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6-签署页发包人名称:(签章)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设计人:(签章)广东峰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6059981560T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住所: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建管中心银行账号:44050176030700000123电话:0757-23303618住所:电话:-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