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运行调度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运行调度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华创信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运行调度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11101000025470700
五、合同编号:11NMB1R7405720258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8000
4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运行调度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江华
联系电话:13609972189
传真:/
地址:乌市公园南街4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维修保养合同11-13.pdf
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总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维修项目、数量、报酬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维修保养服务项14800048000二、付款方式及账号2.1本合同总金额为¥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2.2支付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2.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公司名称:新疆华创信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43330292584地址、电话: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498号华源・博雅馨园32栋2单元501跃层0991-669614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账号:3002030109100053084三、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办公室内部21台空调进行移位及冷媒补充更换、部分墙面进行粉刷、40余间办公室窗户、门及锁具维修更换(更换门锁的配套第1页共3页钥匙已全部交付于甲方)。四、维修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事业楼五楼。五、维修项目验收: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经委托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委托方。六、售后服务:6.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6.2质保期内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乙方提供免费维修维护服务,如因人为损坏乙方将收取维修费用。6.3乙方保证维修更换的全部钥匙无私自留存、复制或转交第三方情形,维修完成后一次性足额交付甲方,交接后不再持有相关使用权或控制权。七、违约责任7.1因受托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如因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还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7.2受托方违反约定擅自将修理工作交由第三人进行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受托方因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八、争议解决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乌鲁木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九、其他9.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第2页共3页效。9.2、协议效力: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安全履行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9.3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维修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