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机动车保险服务 旧车采购合同公告(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GS-KCHT-2025-740102

二、合同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S-KJXY-20240703620101000002

四、项目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机动车保险服务(甘AT2L61、甘AA2757、甘A9463C)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18298332771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
联系方式:182964751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机动车保险服务
1(批)
¥5,917.73
¥5,917.73
甘AT2L61、甘AA2757、甘A9463C机动车保险服务。

合同金额: 5,917.73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壹拾柒元柒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履约地点:保险服务范围内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甘AT2L61 甘AA2757 甘A9463C 保险合同.pdf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甘AT2L61 甘AA2757 甘A9463C 保险合同.pdf

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40703620101000002征集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5-740102甲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5917.73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壹拾柒元柒角叁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AT2L61-11车续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AT2L61-1车续保12621.33002621.332甘AA275保7-车续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续保无,甘AA2757-旧车12446.80002446.803tA9463C-H车续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A9463C-H车续保1849.6000849.60合计(大写):伍仟玖佰壹拾柒元柒角叁分(小写):¥5917.73元备注: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第1页-2.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拒付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10%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级导。甲吉(公章):很和夆方负责人:郁万达甲方单位名称:廿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电话:18298332771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2025年11月06日-第2页-乙方(公章):张瑾张乙方负责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静宁路支行银行账号:27012201040003105联系电话:18296475141单位地址:广武门街道2025年11月06日-第3页-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40703620101000002征集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5-740102甲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5917.73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壹拾柒元柒角叁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AT2L61-11车续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AT2L61-1车续保12621.33002621.332甘AA275保7-车续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续保无,甘AA2757-旧车12446.80002446.803tA9463C-H车续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A9463C-H车续保1849.6000849.60合计(大写):伍仟玖佰壹拾柒元柒角叁分(小写):¥5917.73元备注: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第1页-2.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拒付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10%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级导。甲吉(公章):很和夆方负责人:郁万达甲方单位名称:廿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电话:18298332771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2025年11月06日-第2页-乙方(公章):张瑾张乙方负责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静宁路支行银行账号:27012201040003105联系电话:18296475141单位地址:广武门街道2025年11月06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 旧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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