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019325547694707220492025000801

二、合同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CSHY-G-009
四、项目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经开区桐荫路12号
联系方式:0851-86798403
供应商(乙方):贵州九味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街道北横巷22号1层,2-6层
联系方式:1398488811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服务要求: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服务时间:三年。(合同按一年一签,采购人一季度考评一次,考评通过无任何异议,且评分≥90分,合同续签;如考评连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2.合同金额(元):7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总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续签

附件信息:

经开食堂合同.pdf

合同编号: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合同书项目编号:ZFCG20250528050项目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甲方: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贵阳市小河桐荫路12号乙方:贵州九味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街道北横巷22号1层,2-6层甲、7双方根据经开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ZFCG20250528050)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循“相互支持、真诚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第一条以提高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餐饮服务为宗旨,全力做好甲方单位的餐饮服务和保障工作。乙方本着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质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的为甲方单位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第=条本合同是实施后勒餐饮保障的基本依据,对甲乙双万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忠实履行其各项条款。第二章细则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范围甲方香托乙方经营管理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乙方负责供应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职工早、中、晚-2-餐及宵夜的供餐,供餐采用自主经营模式。餐费标准为早餐9元/人,中餐14元/人,晚餐9元/人,夜宵5元/人。第二条服务期、服务费用及服务地点、年度总体费用2.1服务期:自2025年6月9日起至2028年b月24日止。总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续签。2.2服务费用:服务人员费用为每月捌万肆仟零伍拾捌元整(84058元/月),餐费根据餐标据实结算。2.3服务地点: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2.4年度总体费用:年度服务人员费用、餐费合计不得超过贰佰伍拾万元。T4第三条结算方式三3.1服务人员费用按月由乙方开具发票于次月10日前进行结算。3.2餐费根据甲方考核结果及卡机记录的就餐情况按季度据实结算,由乙方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开具发票给甲方。3.3甲方有安保任务、派遣任务等需求时,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7方需及时配合甲方,全力做好甲方单位的餐饮服务和保障工作。外出人员临时用餐标准为:早餐:11元/人/餐,中餐:16元/人/餐,晚餐:11元/人/餐,夜宵7元/人/餐。3.4会议、接待等符合规定需要临时用餐的,以用餐标准据实结算。第四条食堂管理要求4.1饮食要求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满足职工饮食和营养要求,食堂提供的主-3-副食品种多样化,搭配科学、营养丰富、每周日公布下周菜单,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卫生不达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2卫生管理4.2.1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洁净,无油腻、污垢等,周边环境卫生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符合国家、贵州省相关卫生要求规范,卫生检查不合格按照《食堂月考评标准》进行处罚。4.2.2食品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如出现该事件乙方承担所有后果。984.2.3食品卫生监督S乙方接受地方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到期的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4.3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管理甲方所有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以下简称甲方资产)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相关设备能否正常使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盘点确认,其后双方签字确认。办完移交手续后,甲方资产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在对甲方资产的使用中,乙方应对甲方资产负责,进行妥善保养和维护,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4-整改并通知甲方: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资产达到报废条件的,由乙方提出,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合同到期后,乙方须按甲方资产清单(已批准报废、正常损耗的除外)如数交还所有甲方资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资产的损毁、遗失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根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由甲方承担。5.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建设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5.2甲方负责维修非因经营方原因造成的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故障,确保运转正常。5.3甲方有权制定分局食堂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据此对经营方进行监督管理,做出处罚处理决定。5.4甲方保障乙方的上下水、供电和油烟机的正常使用,定期进行下水系统油污清理、油烟机拆洗。5.5甲方有重大活动、节假日或用餐时间修改等情况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调整保障计划,停水、停电亦需提前告知乙方,以防误餐。5.6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卫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关手续,为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基本安全保障5.6甲方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甲方不便办理可提供相关资料由乙方进行代办。-5-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的法律法规为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服务。6.2合同期限内,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6.3乙方承包的食堂以服务甲方为目的,不对外营业。6.4乙方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有关分局食堂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6.5乙方要努力提高烹饪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甲方职工提供安全、营养、放心的早、中、晚餐及夜宵服务。6.6乙方应当服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遵守餐饮行业管理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执行餐具、工具、设备清洗消毒制度,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有关台账和记录。6.7乙方不得对分局食堂电脑刷卡系统进行更改和不按实际就餐人数刷卡,保证电脑刷卡系统产生的数据真实准确。6.8乙方不准改变食堂用途,不准转包。6.9乙方应认真做好卫生创建、防火、防盗、消防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6.10乙方在日常管理中,未经乙方允许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6.11合同期内,职工食堂所有原材料和其它附属材料都由乙方采购-6-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卫生,甲方随时对食材进行查看,如发现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进行整改。6.12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原材料价格上涨,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价格调整,甲方应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予以认定,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进行确认。6.13乙方应按甲方的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如遇特殊情况,全力配合甲方要求调整供餐时间。6.14每月甲方按照《食堂月度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考核,月考核90分以下乙方进行整改,连续三月低于9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7.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灾等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7.3甲方未按期支付本合同应付款项,且逾期30天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4乙方出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7.6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双方根据签字确认-7的设备清单清点设备。第八条违约责任8.1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究经济补偿。8.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照合间约定结清应付款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第九条其他条款9.1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就餐方式为自助餐及打包外送餐服务。9.2堂食早餐标准:贵阳特色口味早餐一款,其中面点3-5道,粉、面(提供2种哨子以上)、鸡蛋(白水煮、香卤)牛奶、豆浆、粥类、开胃小菜(腐乳、油辣椒或酸萝卜、剁辣椒等辅菜)、时令蔬菜9.3堂食中餐标准:1道主荤、3道串荤、1道炒时蔬,凉菜1道,汤2道(一荤一素,做到一周不重复)、粗粮、米饭(白饭、包谷饭、荞麦饭任选)。面点3-4道(其中一款每天不同特色面点)、粥。9.4堂食晚餐标准:3道串荤、1道炒时蔬、汤1道、粗粮、米饭(白饭、包谷饭、荞麦饭任选)。9.5堂食夜宵标准:粉、面(提供2种哨子以上)、开胃小菜(腐乳、油辣椒或酸萝卜、剁辣椒等辅菜)。9.6外出人员临时用餐标准:早餐标准:粉、面(提供2种哨子)、鸡蛋(白水煮/香卤)、牛奶、粥类:中餐标准:1道主荤、3道串-8-荤、1道炒时蔬,1道凉菜,1道汤、1份水果:晚餐标准:1道主荤、2道串荤、1道炒时蔬、1道汤。夜宵标准:粉、面(提供1种哨子)。9.7乙方在餐标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季节不同合理调整菜单。9.8服务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人,厨师兼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面点师兼营养师1人,厨师长1人,面点师1人,厨师3人,服务员3人,环境卫生保洁及消洗员5人,共计16人。第十条备注10.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正式生效。10.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11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4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10.5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7月16日之林法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7月16日-9附件:食堂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考评区间: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序号检查项目主要考核内容标准分数检查得分扣分原因1基础管理(25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及时上墙公示2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岗位人员在岗在职2定期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含安全生产类培训)不少于2次2建立健全食堂外来人员登记表2工作人员健康证有效,备案后方可上岗2及时更新每周、每日菜单并及时进行公示2按时开餐、无延误。2操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手套口罩2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带戒指(婚戒除外)2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及时消毒)2日常工作不得越级越位汇报52食品制作过程管理(15分)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卫生有效2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用具清洁干净,不用时加盖保存1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1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2操作间内进行熟食、冷食分开加工2操作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并做好记录3操作间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2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不进入操作间23就餐反馈(10分)出品正常投诉每月不超过5次,涉及到扣罚款类投诉由厨房负责4出品与菜单相符(特殊情况提前报备),就餐期间菜品添加及时并保证出品质量3根据相关意见或建议,及时报甲方同意后进行出品调整(三日内完成)3-10-4餐饮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4餐用具建立餐饮具消毒登记本、记录规范2卫生管理(10分)餐具保洁柜/消毒柜定期清洗,并有书面记录2清洗消毒水池与其他用途水池分开1消毒后餐具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15食材验收与储存(10分)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有效2使用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三无产品)2冷冻(低于-18℃)、冷藏(-1℃-8℃)、保温(食品60℃合适)设施温度符合要求1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2食材出库按照标准执行1无超过保质期食品及食材26食品留样(10分)每日出品留样工作按标准执行(含重量、名称、日期、时间及留样人)5食品留样台账是否有效执行57环境卫生(10分)餐厅环境卫生干净、整齐、无积油、积水3操作间环境清洁干净、无蚊蝇、无杂物,玻璃窗、墙砖、地砖明亮2餐厨垃圾管理台账清晰明了3食堂厨余垃圾按要求处理28安全操作(10分)操作间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甲方提供)4下班前关闭水、电、气,餐后收尾工作有记录可查2设备维护保养台账清晰明了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健全2总分注:1、考评人员要以公平、公正为出发点,根据考评考核内容进行评判;2、食堂考核评分为百分制,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人:考评日期:-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第三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