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 超高端多排螺旋CT 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武威市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204006JH6206030
二、合同名称: 武威市人民医院西门子双源CT和西门子 3.0T核磁共振 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4006JH6206030.1B1
四、项目名称: 西门子双源CT和西门子3.0T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威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46号
联系方式:18793500070
供应商(乙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
联系方式:029-810296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武威市人民医院超高端多排螺旋CT及3.0T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84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84.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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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医院维修保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武威市人民医院西门子双源CT和西门子3.0T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204006JH6206030甲方:武威市人民医院乙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甲方(招标方):武威市人民医院乙方(中标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武威市人民医院西门子双源CT和西门子3.0T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经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以编号:204006JH6206030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为中标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中标人投标文件(二)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三)中标通知书(四)本合同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合同总则》二、维保的范围和费用: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或见附件)设备名称规格与型号序列号合同类型维保单价(元/年)维保时间(年)维保总价(元)超高端多排螺旋CTSOMATOMDefinitionFlash74354白金全程保证合同1845000.001年RMB184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超高端多排螺旋CTSOMATOMDefinitionFlash74354基石系列研习班(合同期内共三人次)工作站Syngo.via131079飞云IT白金全程保证合同磁共振成像系统MAGNETOMVerio40793全程保证合同+水冷机维修服务+精密空调维修服务磁共振成像系统MAGNETOMVerio40793720103416311、720103645165工单中已发生的工时服务2.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三、合同期限:1.期限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为期一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医院会议研究,会议同意后按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2.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以及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可以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由甲方在上一年维保周期到期前3个月根据院内规定提交会议研究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1845000.00元)五、维保服务内容: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的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可靠。2.保证实现甲方对设备的功能、系统的验收。3.工作内容见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六、服务时间:在维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初次电话响应时间:2小时:现场响应时间:川48小时:SOMATOMDefinitionFlash需更换常规备件自技术人员判断损坏后到位时间不大于72小时(非标件、进口需清关备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七、验收:1.乙方对甲方的设备维护保养完成后,必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保养报告书后10日内,自行或委托的相关机构对乙方交付的维护保养成果进行验收。3.验收的依据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4.验收时,如果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5.验收时,如果发现乙方维护保养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90天内重新进行维护保养。6.如果验收时无法发现维护保养的成果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保留委托其他专业鉴定检测机构对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鉴定和检测及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全额合同价发票,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合同期执行满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期执行满1年支付剩余的10%,若乙方未按双方约定执行合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少付或不付合同款项。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吴彦功、孟存忠为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18793500070、1509352008。2.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宗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工作质量、服务信誉、维修场地、工艺装备及其他设施以及维护管理人员对设备性能、结构、技术规范、操作方法,安全等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审查、考核、评估,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依据审查、考核、评估的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进提升。3.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维保服务内容清单》。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维护保养的工作情况。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进行监督,有权评定维护管理人员维护保养设备的内容和方法并提出建议。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经考评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维护管理人员。7.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专人协助乙方的工作。8.甲方不予支付乙方进行的超出本合同规定之外的维护保养服务所发生的费用。9.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确保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顺利开展进行,参考完毕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刻返还。10.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款项。乙方权利义务: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刘宏为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13572448856。2.乙方须配备具有专业和资格、经验丰富的维护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3.乙方维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维保服务内容清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以科学的方法和出色的专业技能,精心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高效安全运行;4.乙方应具有符合实际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检测手段;5.乙方须制定《维保服务内容清单》,在维护保养工作开展前报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作为乙方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的参考准据,所有维护及管理人员都须认真贯彻执行,并适时根据设备的性能对规程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6.维护保养中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规程及工作开展计划,并报甲方审核;7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养中如观察设备有异常需紧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同时向甲方汇报,对出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交解决方案;8.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制度,每台设备都应配备维护保养记录本,实时记录设备性能、运行状况等相关数据、技术信息并签字,报甲方备案;9.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擦拭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迹、系统工作正常、所有操控功能灵活、可靠,同时应保持工作场地及设备附件等清洁、整齐;10.在合同期内,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应依法处理。11.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备图纸等相关信息技术资料。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2.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维护保养费。十、违约:1.设备SOMATOMDefinitionFlash(序列号:74354)的开机率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保修期相应延长7个日历日。2.乙方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核查结果要求乙方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每年累计不超过该年度的合同金额;并且乙方对甲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合同项下每年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延迟等,如有)不应超过当年合同金额的10%。3、乙方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中应妥善管理,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毁损灭失时,应及时修复。十一、合同解约: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经甲方要求限期改进,乙方拒不改进或改进后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截至服务合同终止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十二、其他(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三)与本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武威市人民医院乙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46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4号高科尚都摩卡1幢10405室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632943619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进人代表人:了伟2025.11.3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1.1SOMATOMDefinitionFlash(序列号:74354)服务内容包括:·工时·常规备件(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球管(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探测器(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高压油箱(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滑环(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预防性技术保养(每合同年度保养通过两次现场服务完成)·预防性技术保养耗材·安全检查·质量保证·安全升级·保证开机率95%·24小时*365天技术电话支持·智在远程服务·贴身卫士包含球管卫士1.2SOMATOMDefinitionFlash(序列号:74354)服务内容不包括:·新沟通升级·其它厂家之产品(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等)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1.3Syngo.via(序列号:131079)服务内容包括:如下服务由西门子医疗提供·安全升级·8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技术电话响应·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基于智在远程服务(SRS)连接)工作站主机硬件服务由惠普提供:为方便,买方/用户可就工作站主机硬件问题统一拨打西门子医疗服务热线惠普硬件具体服务内容,请访问以下网址http://es.h3c.com/entitlement/1.4Syngo.via(序列号:131079)服务内容不包括·工时·远程软件升级服务(基于SRS连接)远程临床应用支持服务(基于SRS连接)·现场应用培训·客户端电脑及屏幕,不间断电源产品及其劳务·其它厂家之产品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1.5MAGNETOMVerio(序列号:40793)服务内容包括:·工时·常规备件(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冷头维修(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预防性技术保养(每合同年度保养通过两次现场服务完成)·预防性技术保养耗材·安全检查·质量保证·安全升级·24小时*365天技术电话支持·智在远程服务·水冷机维修服务·精密空调维修服务·新沟通升级(从设备上拆卸下的对应旧货物(如有),需退回西门子医疗)1.6MAGNETOMVerio(序列号:40793)服务内容不包括:·液氦·保证开机率·磁体维修(磁体热循环及磁体更换,及其产生的人工、液氦和专用工具费用)·其它厂家之产品(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等)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当设备出现失超,经西门子医疗技术部门确认需要进行热循环或/和磁体更换时,西门子医疗有权要求买方/用户执行热循环和/或磁体更换,并同时暂停加装液氦服务。只有完成热循环和/或磁体更换后,西门子医疗才有义务继续提供加装液氦服务。热循环和/或磁体更换的费用承担按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执行,超出服务合同范围部分的费用由买方/用户承担。如买方/用户拒绝执行热循环或/和磁体更换,西门子医疗对由此给买方/用户以及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附件:《服务合同总则》1.定义1.1设备指服务合同下的设备。1.2附件与易耗品指(1)实现设备非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或(2)使用设备过程中因消耗及磨损需要定期更换或补充的材料。它通常包括电池、输液架、X光防护附件、工作台等,但不包括常规备件。1.3基本运行要求指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或西门子医疗告知的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基本环境条件。它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冷却水、电源供应、地线、水路、屏蔽、空间、承重、温度、湿度、压缩空气等。1.4西门子医疗指服务合同下的西门子医疗签约实体。针对非西门子医疗直销项目,西门子医疗合作伙伴使用本总则与其下游买方/用户签署“背靠背”协议的,“西门子医疗”则指与该合作伙伴签署服务合同的西门子医疗签约实体。1.5买方/用户指服务合同下的买方和用户。1.6维保服务可包括提供远程故障诊断、远程技术指导、应用培训、人工服务、备件更换、预防性技术保养、软件或/和硬件升级等,不包括提供附件与易耗品、化学试剂、处理表面损伤(如刮伤、凹陷、划痕,因西门子医疗原因导致的除外)、设备翻新和IT接口配置。具体内容和范围参见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1.7第三方厂家产品指非西门子医疗生产的产品(如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冷水机和不间断电源、非西门子医疗品牌工作站、空调等)。具体内容和范围参见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1.8原始安装地点指服务合同签署时设备的安装地点。1.9服务合同指西门子医疗与买方签署的服务合同。针对非西门子医疗直销项目,西门子医疗合作伙伴使用本总则与其下游买方/用户签署“背靠背”协议的,“服务合同”则指西门子医疗与该合作伙伴签署的服务合同。2.西门子医疗的责任与义务2.1西门子医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提供服务。2.2西门子医疗应向买方/用户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买方/用户接收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买方/用户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西门子医疗的知识产权。2.3西门子医疗应在收到用户/买方报修电话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响应(设备被擅自搬离原始安装地点时除外)2.4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第三方厂家产品服务可由第三方厂家执行。服务合同范围内的西门子医疗设备服务可由西门子医疗及其关联公司和/或西门子医疗指定的经原厂培训的工程师执行。前述执行安排不影响西门子医疗应承担的服务合同义务。2.5服务合同不包括以下原因导致的修理设备的人工、零部件和其他费用:i)由火灾、意外事故、不可抗力事件或不正常的物理冲击/振动造成的设备损害:ii因用户错用、滥用、不当应用或改装设备造成的设备缺陷:ii因未经西门子医疗授权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保服务、搬移、改装造成的设备缺陷:iv)因未经西门子医疗书面同意而添加和/或使用非西门子医疗提供的零部件、设备或软件(包括用户网络)而造成的设备缺陷:v)由不符合西门子医疗操作规范引起的电脑病毒导致的设备操作系统故障和/或设备软件故障:vi)因粉刷设备或为此目的使用(涂装)材料造成的设备缺陷:或vii因为外部供电、供水、环境不符合上述1.3条规定的基本运行要求造成的设备故障。2.6服务范围不包括对信息技术、病人信息流和影像信息流的设计、分析或问题诊断的服务,也不包括对设备被改装的部分提供维保服务或是为设备上加装非西门子医疗书面同意或提供的第三方产品提供维保服务。西门子医疗的服务范围应以相关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和服务合同正文对于“合同包括部分”的约定为限。此外,虽然设备可能具备短期的储存功能,但是图像的存储(病人图像和图像质量)应由用户自行负责。2.7如果服务合同正文约定相关款项需要在西门子医疗发运球管前付清,而在服务合同期限内西门子医疗并未发运球管且买方也未向西门子医疗支付对应款项,当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服务合同关于发运、更换球管及相关付款条件等条款自动失效。2.8如果设备具备远程接入功能且服务合同包括智在远程服务,西门子医疗、其关联公司和受聘于西门子医疗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公司可通过连接智在远程服务来访问、维护、修理、校准、操作设备或为设备进行升级或安装补丁,或提供远程培训,以及为上述目的通过连接智在远程服务采集数据。3.用户/买方的责任与义务3.1用户应向西门子医疗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西门子医疗诊断设备故障,西门子医疗在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用户的知识产权。3.2除非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维保服务中拆除下来的设备零部件应退还给西门子医疗全权处理。3.3用户应根据设备基本运行要求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并应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此外,用户应当负责:a)提供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其它外部设施及外部网络系统:和b对设备进行适当清洁和消毒。3.4用户应允许西门子医疗维保人员在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入用户场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服务。同时,用户应为西门子医疗维保人员采取合理的现场预防措施以保障其健康与安全。西门子医疗每次完成服务后,应由用户代表在相关服务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果买方/用户对西门子医疗某次服务有异议,应在该次服务结束后2周内向西门子医疗书面反馈。3.5如果设备具备远程接入功能且服务合同包括智在远程服务,用户应允许西门子医疗现场和远程访问设备。同时,用户应负责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远程接入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远程访问将通过点对点加密的虚拟专用网络(VPN)隧道连接用户现场的安全终端和西门子医疗在中国境内的远程服务器(DMZ)如果买方不是用户,买方应将服务合同中的智在远程服务条款告知用户,并取得用户对远程连接设备的同意。3.6若买方不是用户,买方有义务责成用户遵守本总则下适用于用户的条款及给予本总则规定的用户授权或同意,并就此向西门子医疗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买方仅有权转授权用户根据本总则使用软件。西门子医疗向用户履行本总则下涉及用户的西门子医疗义务的,应视为已向买方履行该等义务。3.7买方应按服务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向西门子医疗支付全部到期合同金额4.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4.1西门子医疗应对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西门子医疗每年向买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累计不超过该年度的合同金额,且该责任应在服务合同到期结束时终止。西门子医疗对买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损坏或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明确起见,因西门子医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买方财产损失或因西门子医疗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上述责任限额不适用,应依法处理。4.2如果买方没有按时付款并且在收到西门子医疗催款通知后10日内仍未付款的,西门子医疗有权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买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并可暂停服务至买方付清款项为止。同时,如西门子医疗对到期款项采取催款行动,除主张本金及违约金外,还可主张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催款成本。4.3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反付款以外的其他合同义务并且在收到西门子医疗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西门子医疗可暂停服务至买方纠正违约为止。4.4在上述服务暂停期间,买方仍有义务支付全部已提供服务对应的到期款项,并退还已提供的维保服务中拆除下来的设备零部件给西门子医疗全权处理。4.5西门子医疗单方解约如果买方违约且未能在收到西门子医疗书面通知后9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的,西门子医疗可以立即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西门子医疗支付:(i)截至合同解除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和(ii)合同解除违约金,数额为合同解除部分对应价格的20%。西门子医疗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如有)抵消上述(ii)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买方补足差额(如涉及)。4.6买方单方解约4.6.1.如果买方拟单方解约或将某设备从合同范围中删除(含多个设备时),买方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西门子医疗支付:(i)截至合同解除日或服务范围变动日(含多个设备时)的所有到期款项,和i)合同解除违约金,数额为合同解除部分对应价格的20%。西门子医疗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如有)抵消上述(ii)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买方补足差额(如涉及)4.6.2.如果买方因设备报废拟单方解约的,适用4.8条,不适用本条。4.6.3.如果西门子医疗违约且未能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的,买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西门子医疗支付截至合同解除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同时,西门子医疗应按合同约定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有)。4.7备件停产如果制造商已停止备件供应,造成无原厂备件修复设备的,西门子医疗可选择:()解除服务合同(含单个设备时)或(ii)将受影响的服务内容从合同范围中删除(含多个设备时),生效日为西门子医疗接到用户/买方的相关报修电话之日。西门子医疗应按比例退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的款项(如已收款)。4.8设备报废如果用户报废设备,买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后可解除服务合同(含单个设备时)或将该设备从合同范围中删除(含多个设备时),生效日为上述通知期届满之日。西门子医疗应按比例退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的款项(如已收款)。4.9如因涉及高值选/备件而由双方在服务合同正文对合同解除时的退费/合同价格调整另有约定的,以服务合同正文约定为准。4.10服务合同解除后,西门子医疗可以接管由用户/买方控制、保管或支配的属于西门子医疗的设备、物品、工具等,并对服务合同解除后提供的服务(如有),按单次叫修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5.开机率的保证(如适用)5.1“开机率”是指设备用来治疗和诊断病人的使用率。只有当服务合同含“保证开机率”且设备未被擅自搬离原始安装地点时,西门子医疗才保证95%的开机率(停机时间少于5%)。设备开机率按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每年统计一次。如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用户/买方必须立即向西门子医疗报修,停机时间自用户/买方向西门子医疗报修时起算。5.2如果开机率由于西门子医疗的原因未能达标,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服务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7个日历日。如果服务合同正文对开机率另有约定的,以服务合同正文约定为准。5.3计算开机率时,以下情况不视为“停机时间”:(a)用户/买方未向西门子医疗报修或不接受西门子医疗提供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和/或远程故障诊断):(b)设备虽有故障但仍可用来治疗和诊断病人(即未全面停机):(c)非西门子医疗原因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2.5条和3.3条):(d)西门子医疗因用户/买方违约暂停服务:(e)预防性技术保养期间:(f)更换服务合同未包括的高真空元器件和进行系统更新/升级期间:(g)服务合同未包括部分导致的停机时间:(h)磁体原因(如磁体更换或热循环)导致的停机时间:(i)因车载CT逆变电源问题导致的停机时间:(j)CT机架订货、物流时间和CT机架更换期间的停机时间:和(k)再安装服务及再安装调试期间的停机时间。6.出口管制条款6.1保留条款6.1.1.如因国内国际相关法规而使西门子医疗无法履行服务合同或者严重影响其对服务合同的履行,**门子医疗不再承担履行服务合同的义务。6.1.2.如果销售或提供货物和服务需要事先获得相关出口管制当局的批准,则服务合同应仅在获得该等批准后才生效。6.1.3.[如服务合同涉及俄罗斯合作方或交付地为俄罗斯境内,以下条款应予以适用。]6.1.4适用本条款及因前述阻碍不予履约由德国西门子医疗公司(SiemensHealthcareGmbH或SiemensHealthineersAG.Germany)自行斟的决定,并可在收到要求后以书面声明予以确认。6.2遵守出口管制法规6.2.1.用户/买方将西门子医疗提供的货物(包括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硬件和/或软件和/或技术,以及相关的文件,下称“货物”),以及西门子医疗完成的工作和服务(包括所有种类的技术支持)转让给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方时,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用户/买方均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内、国际(再)出口管制法规。6.2.2.如果需要进行出口管制审查,则用户/买方在收到西门子医疗的要求后应及时向西门子医疗提供有关西门子医疗提供的货物、工作和服务的特定最终客户、最终目的地,以及预期用途的所有信息,以及任何存在的出口管制限制。6.2.3.对于因用户/买方不遵守出口管制法规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法律程序、诉讼、罚款、损失、成本和损害,用户/买方应补偿西门子医疗并使其免受损害。如果上述不合规行为系因用户买方过错而导致,买方/用户应赔偿西门子医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本条规定并不竞味着改变举证责任。06.2.4、买方不得向任何受国内国际相关法规所制裁的国家销售、出口或再出口西门子医疗供应的货物,并应承诺尽最大努力确保其商业链下游不会绕过或规避上述禁止再出口的规定。6.2.5.上文提及的“国内国际相关法规”指国内、国际外贸规定或海关规定或任何禁运、制裁规定。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应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活动、暴乱、民政或军政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水灾、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整体劳工骚乱(例如罢工或闭厂停工)或网络攻击。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西门子医疗供应商在供货或服务方面的延迟或中断也应被视为西门子医疗遇到不可抗力。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就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服务合同的影响通知另一方。7.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西门子医疗履行服务义务所需的费用和时间增加,则双方应就合同价格、交付日期、履行期限以及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条款进行合理调整。7.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服务合同的相关义务时,可以主张相应顺延其履行该义务的期限,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服务合同相关义务持续180天以上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服务合同。在前述情形下,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因服务合同产生的或者与其相关的所有请求、分歧或争议,包括关于服务合同存在、效力、终止或履行,或者与服务合同履行安排有关的任何问题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CIETAC规则仲裁解决。双方同意,不在CIETAC仲裁员名单上的仲裁员可以被指定为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语言应为中文。仲裁开庭地点为上海。9.合同的完整和修改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和附录构成双方之间就服务合同所涉及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作出的所有其他口头和/或书面声明或通信往来。服务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10.通知根据服务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若通过亲自送达,在送达日视为已通知:若通过快递(邮费已付,寄到服务合同首页的地址)送达,在快递签收日视为已通知。对于因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在此情形下,如一方提供的送达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信息,该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不可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服务合同或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西门子医疗可以书面通知买方后将服务合同全部或部分、或将西门子医疗在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西门子医疗关联公司或因任何形式的业务合并或重组而继承与服务合同相关的所有或部分业务的第三方,而无需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此外,西门子医疗可以书面通知买方后向第三方出售西门子医疗在服务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而无需买方事先书面同意。12.保密12.1双方均对因履行服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培训资料、客户和/或病人信息以及服务合同价格(合称“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均应履行合理审慎义务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只向有合理需要了解该信息的员工、代理人和供应商、合作伙伴(如有)披露保密信息。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12.2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1)披露时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和/或已由接收方自行开发或从第三方正当获取的信息,(2)双方另行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3)依法向相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服务合同备案:和/或(4)根据法律文书或法律规定披露的信息。为明确起见,买方同意西门子医疗将服务合同全文用作参加政府或非政府采购活动的业绩证明材料,且自西门子医疗为前述目的对外提供服务合同全文之日起,买方亦不再对服务合同价格承担保密义务。13.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13.1为使设备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运行,用户需确保设备仅由被授权人员操作以防止设备遭遇未经授权的访问,并避免未经授权对设备的系统配置或IT安全控制进行修改,或在设备系统中安装未经验证的软件。如果设备发生疑似或实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漏洞,用户应立即通知西门子医疗。如果西门子医疗提供补丁升级,用户应及时协助安排适时安装。13.2用户应理解并知悉:西门子医疗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可能收集的关于用户和设备的数据主要包括:a)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b)应用日志文件、报错信息、设备属性、质控(技术状态信息):c)配置、软件版本、补丁、许可、网络设置、设备服务历史(配置数据):d)各类任务的执行顺序,使用的应用/许可及其交互过程(使用数据):和e)为故障维修目的收集的去标识化(如技术可行)影像信息。13.3a)用户/买方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在适用时进行安全评估和/或向有关部门备案、获得数据主体明确同意(包括单独同意,如适用)等)向西门子医疗披露或提供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相关数据,使得西门子医疗能合法按照以下(b款和(c)款约定的目的和方式合法收集和处理该等数据。用户买方应当保留其完成前述义务的书面证据,并于西门子医疗要求时,将该等书面证据提交给西门子医疗审阅。如果用户/买方向西门子医疗提供的数据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数据、国家核心数据或者其他受特殊监管的数据,用户/买方应当明确告知西门子医疗,使得西门子医疗可以合法收集和处理该等数据。b)用户买方同意西门子医疗及其关联公司为履行服务合同之目的(例如:项目管理、用户管理、合同管理等),和/或为判断产品/服务使用趋势、改进产品/服务/软件,进行对比分析、研发活动、产品监测等正当商业目的,依法收集、处理、使用或向国内外关联公司合格供应商传输上述数据。c)西门子医疗已经制定《西门子医疗商业伙伴个人信息保护声明》(可通过以下链接获hps://www.siemenshealthineerscn/siemens-website-privacy-policy),以规定西门子医疗如何处理及保护用户买方联系人的个人信息。d)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条约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4如果对上述数据的相关处理是通过西门子医疗关联公司或受聘于西门子医疗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公司进行的,西门子医疗应按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14.符合政府采购流程如果服务合同下的采购项目未经公开招标或其他政府采购程序(例如: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买方特此确认,服务合同签署时,买方已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明确批准或授权,即买方与西门子医疗签署服务合同符合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或当地政策、买方内部管理规定。如果上述确认有误,买方应依法向西门子医疗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述确认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变化而不再准确,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由双方依法处理服务合同相关事宜。15.软件15.1如果西门子医疗提供任何软件,西门子医疗授予买方/用户一项有限的、非独家的,依照许可模式、用户文档和西门子医疗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买方/用户所在国家/地区(除非另有约定)使用和操作软件的许可:如果是内嵌软件或预装软件(包括固件和操作系统),上述许可仅限于在交付软件的硬件上使用相应软件。许可分为一定期限的许可(订阅许可)或永久性许可(按双方约定执行)。上述许可以买方/用户向西门子医疗付清所有应付许可费为条件。15.2软件仅授权使用,而非出售。除非依据适用法律不得限制该等权利且服务合同另行允许,否则买方/用户不得复制、修改、转让、转售、出租/租赁、分许可软件或授予相应的软件访问权限。在遵守本总则(出口管制)规定的条件下,买方/用户仅可将内嵌软件或预装软件与交付该软件时使用的硬件一并转让。15.3买方/用户仅可出于备份目的在其所在地制作合理数量的软件备份副本(不得同时使用),但不得对程序进行修改、反向开发、反向编译或提取任何程序部分。买方/用户不得移除数据载体上的任何字母数字代码、水印或版权声明。15.4如果买方/用户就软件提供任何改进或修改建议、反馈,西门子医疗可为自身商业目的,享有独家的、全球范围的、无时间和范围限制及可转授权许可的权利来使用该建议或反馈改善相关产品。15.5西门子医疗提供的软件可能包含非由西门子医疗或其关联公司开发的软件或非代表西门子医疗或其关联公司开发的软件,包括商业标准软件(无论是否收费)(“第三方商业软件”),以及开源软件(统称“第三方软件”)。15.6买方/用户使用第三方软件应遵守交付产品(定义见第16条)中集成的或与交付产品一起提供的(例如,通过开源软件Readme文档或类似文档)适用许可条款。此外,对于某些第三方商业软件买方/用户还应遵守服务合同援引或规定的或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取的其他(背靠背适用的)许可条款:https://siemens-healthineers.com/it-terms-conditions。如服务合同中有任何条款与该等许可条款冲突,应优先适用后者。对于买方/用户远程访问的交付产品(例如,软件即服务),上述规定应适用于第三方软件许可条款有要求的情形。15.7对于开源软件,不应向买方/用户开具任何许可费发票。在适用的许可条款要求的范围和时间内,西门子医疗应(i)与交付产品一起提供,或(ii)经买方/用户书面要求并收取合理手续费后提供开源的源代码或与之相关的资料。15.8适用于软件更新、升级或新版本的许可条款,应优先于该等更新、升级或新版本前适用于软件相关部分的条款。15.9如果在安装或配置期间相关供应商提出要求,买方/用户特此授权西门子医疗代表买方用户接受适用于第三方软件的许可条款。只要买方/用户不超出最初被授予的许可范围,则该等许可条款不会导致买方用户使用第三方软件时产生额外的费用或受到额外的限制。买方用户可以()在第三方软件的用户界面或文档中查阅该等许可条款,或(ii)向西门子医疗要求该等许可条款。16.知识产权侵权处理16.1如果第三方基于西门子医疗根据服务合同提供的硬件、软件、服务或其他交付物(“交付产品”)侵犯专利或版权而对买方/用户提起索赔、诉讼等法律程序(“索赔”),则在遵守第16条以下条款的前提下,1西门子医疗应自行选择并自付费用:(i)为买方/用户获得使用受影响的交付产品的权利:或(ii)向买方用户提供不侵权的替代品:或(ii)修改交付产品使其不再构成侵权。如果经西门子医疗评估认为上述任何一项均不可行,**门子医疗可自行选择收回、删除或阻止买方用户使用交付产品(视情况而定),并向买方退还受影响的交付产品的款项(减去买方/用户先前使用交付产品的合理折旧费)。16.2西门子医疗承担第16.1条所述义务的前提是:买方用户()将声称存在索赔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ii)不承认侵权,并向西门子医疗提供其合理要求的就索赔进行抗辩或和解所需的授权、信息和协助:以及(ili)让西门子医疗全权控制辩护事宜(包括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全权处理赔偿和解事宜。如果买方/用户停止使用交付产品或其任何相关部分,其应书面通知第三方此类停止使用的行为并不表示对索赔予以承认。16.3针对基于以下各项或与以下各项有关的任何索赔,西门子医疗不承担第16条项下的义务:(i)买方/用户使用交付产品的方式不符合用户文档或服务合同条款的规定:()买方用户的特定要求:(ili)与交付产品结合使用会侵犯方法或过程的知识产权,但单独使用交付产品时并不构成侵权:(iv)非由西门子医疗对交付产品进行更改:(v)买方/用户将交付产品与其他软件、技术或设备结合使用,而该等软件、技术或设备并非由西门子医疗提供用于与交付产品结合使用:(vi)买方/用户未使用交付产品的最新更新、升级或新版本,而如果使用上述更新、升级或新版本,则可避免索赔;或(vii)其他可归因于买方/用户的索赔。16.4以上条款已列明西门子医疗就知识产权侵权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买方/用户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其他索赔、权利和救济应予以排除。同时,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西门子医疗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应在服务合同到期结束时终止。武威市人民医院维修保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武威市人民医院西门子双源CT和西门子3.0T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204006JH6206030甲方:武威市人民医院乙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甲方(招标方):武威市人民医院乙方(中标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武威市人民医院西门子双源CT和西门子3.0T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经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以编号:204006JH6206030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为中标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中标人投标文件(二)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三)中标通知书(四)本合同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合同总则》二、维保的范围和费用: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或见附件)设备名称规格与型号序列号合同类型维保单价(元/年)维保时间(年)维保总价(元)超高端多排螺旋CTSOMATOMDefinitionFlash74354白金全程保证合同1845000.001年RMB184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超高端多排螺旋CTSOMATOMDefinitionFlash74354基石系列研习班(合同期内共三人次)工作站Syngo.via131079飞云IT白金全程保证合同磁共振成像系统MAGNETOMVerio40793全程保证合同+水冷机维修服务+精密空调维修服务磁共振成像系统MAGNETOMVerio40793720103416311、720103645165工单中已发生的工时服务2.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三、合同期限:1.期限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为期一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医院会议研究,会议同意后按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2.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以及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可以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由甲方在上一年维保周期到期前3个月根据院内规定提交会议研究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1845000.00元)五、维保服务内容: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的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可靠。2.保证实现甲方对设备的功能、系统的验收。3.工作内容见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六、服务时间:在维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初次电话响应时间:2小时:现场响应时间:川48小时:SOMATOMDefinitionFlash需更换常规备件自技术人员判断损坏后到位时间不大于72小时(非标件、进口需清关备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七、验收:1.乙方对甲方的设备维护保养完成后,必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保养报告书后10日内,自行或委托的相关机构对乙方交付的维护保养成果进行验收。3.验收的依据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4.验收时,如果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5.验收时,如果发现乙方维护保养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90天内重新进行维护保养。6.如果验收时无法发现维护保养的成果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保留委托其他专业鉴定检测机构对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鉴定和检测及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全额合同价发票,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合同期执行满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期执行满1年支付剩余的10%,若乙方未按双方约定执行合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少付或不付合同款项。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吴彦功、孟存忠为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18793500070、1509352008。2.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宗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工作质量、服务信誉、维修场地、工艺装备及其他设施以及维护管理人员对设备性能、结构、技术规范、操作方法,安全等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审查、考核、评估,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依据审查、考核、评估的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进提升。3.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维保服务内容清单》。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维护保养的工作情况。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进行监督,有权评定维护管理人员维护保养设备的内容和方法并提出建议。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经考评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维护管理人员。7.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专人协助乙方的工作。8.甲方不予支付乙方进行的超出本合同规定之外的维护保养服务所发生的费用。9.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确保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顺利开展进行,参考完毕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刻返还。10.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款项。乙方权利义务: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刘宏为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13572448856。2.乙方须配备具有专业和资格、经验丰富的维护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3.乙方维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维保服务内容清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以科学的方法和出色的专业技能,精心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高效安全运行;4.乙方应具有符合实际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检测手段;5.乙方须制定《维保服务内容清单》,在维护保养工作开展前报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作为乙方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的参考准据,所有维护及管理人员都须认真贯彻执行,并适时根据设备的性能对规程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6.维护保养中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规程及工作开展计划,并报甲方审核;7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养中如观察设备有异常需紧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同时向甲方汇报,对出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交解决方案;8.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制度,每台设备都应配备维护保养记录本,实时记录设备性能、运行状况等相关数据、技术信息并签字,报甲方备案;9.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擦拭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迹、系统工作正常、所有操控功能灵活、可靠,同时应保持工作场地及设备附件等清洁、整齐;10.在合同期内,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应依法处理。11.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备图纸等相关信息技术资料。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2.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维护保养费。十、违约:1.设备SOMATOMDefinitionFlash(序列号:74354)的开机率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保修期相应延长7个日历日。2.乙方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核查结果要求乙方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每年累计不超过该年度的合同金额;并且乙方对甲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合同项下每年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延迟等,如有)不应超过当年合同金额的10%。3、乙方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中应妥善管理,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毁损灭失时,应及时修复。十一、合同解约: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经甲方要求限期改进,乙方拒不改进或改进后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截至服务合同终止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十二、其他(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三)与本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武威市人民医院乙方:陕西恒恩慧康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46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4号高科尚都摩卡1幢10405室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632943619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进人代表人:了伟2025.11.3附件:《维保服务内容清单》1.1SOMATOMDefinitionFlash(序列号:74354)服务内容包括:·工时·常规备件(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球管(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探测器(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高压油箱(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滑环(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预防性技术保养(每合同年度保养通过两次现场服务完成)·预防性技术保养耗材·安全检查·质量保证·安全升级·保证开机率95%·24小时*365天技术电话支持·智在远程服务·贴身卫士包含球管卫士1.2SOMATOMDefinitionFlash(序列号:74354)服务内容不包括:·新沟通升级·其它厂家之产品(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等)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1.3Syngo.via(序列号:131079)服务内容包括:如下服务由西门子医疗提供·安全升级·8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技术电话响应·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基于智在远程服务(SRS)连接)工作站主机硬件服务由惠普提供:为方便,买方/用户可就工作站主机硬件问题统一拨打西门子医疗服务热线惠普硬件具体服务内容,请访问以下网址http://es.h3c.com/entitlement/1.4Syngo.via(序列号:131079)服务内容不包括·工时·远程软件升级服务(基于SRS连接)远程临床应用支持服务(基于SRS连接)·现场应用培训·客户端电脑及屏幕,不间断电源产品及其劳务·其它厂家之产品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1.5MAGNETOMVerio(序列号:40793)服务内容包括:·工时·常规备件(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冷头维修(旧件需退回西门子医疗)·预防性技术保养(每合同年度保养通过两次现场服务完成)·预防性技术保养耗材·安全检查·质量保证·安全升级·24小时*365天技术电话支持·智在远程服务·水冷机维修服务·精密空调维修服务·新沟通升级(从设备上拆卸下的对应旧货物(如有),需退回西门子医疗)1.6MAGNETOMVerio(序列号:40793)服务内容不包括:·液氦·保证开机率·磁体维修(磁体热循环及磁体更换,及其产生的人工、液氦和专用工具费用)·其它厂家之产品(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等)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其他未列明在“包括部分”条款的内容*当设备出现失超,经西门子医疗技术部门确认需要进行热循环或/和磁体更换时,西门子医疗有权要求买方/用户执行热循环和/或磁体更换,并同时暂停加装液氦服务。只有完成热循环和/或磁体更换后,西门子医疗才有义务继续提供加装液氦服务。热循环和/或磁体更换的费用承担按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执行,超出服务合同范围部分的费用由买方/用户承担。如买方/用户拒绝执行热循环或/和磁体更换,西门子医疗对由此给买方/用户以及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附件:《服务合同总则》1.定义1.1设备指服务合同下的设备。1.2附件与易耗品指(1)实现设备非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或(2)使用设备过程中因消耗及磨损需要定期更换或补充的材料。它通常包括电池、输液架、X光防护附件、工作台等,但不包括常规备件。1.3基本运行要求指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或西门子医疗告知的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基本环境条件。它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冷却水、电源供应、地线、水路、屏蔽、空间、承重、温度、湿度、压缩空气等。1.4西门子医疗指服务合同下的西门子医疗签约实体。针对非西门子医疗直销项目,西门子医疗合作伙伴使用本总则与其下游买方/用户签署“背靠背”协议的,“西门子医疗”则指与该合作伙伴签署服务合同的西门子医疗签约实体。1.5买方/用户指服务合同下的买方和用户。1.6维保服务可包括提供远程故障诊断、远程技术指导、应用培训、人工服务、备件更换、预防性技术保养、软件或/和硬件升级等,不包括提供附件与易耗品、化学试剂、处理表面损伤(如刮伤、凹陷、划痕,因西门子医疗原因导致的除外)、设备翻新和IT接口配置。具体内容和范围参见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1.7第三方厂家产品指非西门子医疗生产的产品(如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冷水机和不间断电源、非西门子医疗品牌工作站、空调等)。具体内容和范围参见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1.8原始安装地点指服务合同签署时设备的安装地点。1.9服务合同指西门子医疗与买方签署的服务合同。针对非西门子医疗直销项目,西门子医疗合作伙伴使用本总则与其下游买方/用户签署“背靠背”协议的,“服务合同”则指西门子医疗与该合作伙伴签署的服务合同。2.西门子医疗的责任与义务2.1西门子医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服务合同对具体服务项目的约定提供服务。2.2西门子医疗应向买方/用户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买方/用户接收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买方/用户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西门子医疗的知识产权。2.3西门子医疗应在收到用户/买方报修电话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响应(设备被擅自搬离原始安装地点时除外)2.4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第三方厂家产品服务可由第三方厂家执行。服务合同范围内的西门子医疗设备服务可由西门子医疗及其关联公司和/或西门子医疗指定的经原厂培训的工程师执行。前述执行安排不影响西门子医疗应承担的服务合同义务。2.5服务合同不包括以下原因导致的修理设备的人工、零部件和其他费用:i)由火灾、意外事故、不可抗力事件或不正常的物理冲击/振动造成的设备损害:ii因用户错用、滥用、不当应用或改装设备造成的设备缺陷:ii因未经西门子医疗授权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保服务、搬移、改装造成的设备缺陷:iv)因未经西门子医疗书面同意而添加和/或使用非西门子医疗提供的零部件、设备或软件(包括用户网络)而造成的设备缺陷:v)由不符合西门子医疗操作规范引起的电脑病毒导致的设备操作系统故障和/或设备软件故障:vi)因粉刷设备或为此目的使用(涂装)材料造成的设备缺陷:或vii因为外部供电、供水、环境不符合上述1.3条规定的基本运行要求造成的设备故障。2.6服务范围不包括对信息技术、病人信息流和影像信息流的设计、分析或问题诊断的服务,也不包括对设备被改装的部分提供维保服务或是为设备上加装非西门子医疗书面同意或提供的第三方产品提供维保服务。西门子医疗的服务范围应以相关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和服务合同正文对于“合同包括部分”的约定为限。此外,虽然设备可能具备短期的储存功能,但是图像的存储(病人图像和图像质量)应由用户自行负责。2.7如果服务合同正文约定相关款项需要在西门子医疗发运球管前付清,而在服务合同期限内西门子医疗并未发运球管且买方也未向西门子医疗支付对应款项,当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服务合同关于发运、更换球管及相关付款条件等条款自动失效。2.8如果设备具备远程接入功能且服务合同包括智在远程服务,西门子医疗、其关联公司和受聘于西门子医疗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公司可通过连接智在远程服务来访问、维护、修理、校准、操作设备或为设备进行升级或安装补丁,或提供远程培训,以及为上述目的通过连接智在远程服务采集数据。3.用户/买方的责任与义务3.1用户应向西门子医疗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西门子医疗诊断设备故障,西门子医疗在使用此类文件和信息时不应损害用户的知识产权。3.2除非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维保服务中拆除下来的设备零部件应退还给西门子医疗全权处理。3.3用户应根据设备基本运行要求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并应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此外,用户应当负责:a)提供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其它外部设施及外部网络系统:和b对设备进行适当清洁和消毒。3.4用户应允许西门子医疗维保人员在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入用户场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服务。同时,用户应为西门子医疗维保人员采取合理的现场预防措施以保障其健康与安全。西门子医疗每次完成服务后,应由用户代表在相关服务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果买方/用户对西门子医疗某次服务有异议,应在该次服务结束后2周内向西门子医疗书面反馈。3.5如果设备具备远程接入功能且服务合同包括智在远程服务,用户应允许西门子医疗现场和远程访问设备。同时,用户应负责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远程接入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远程访问将通过点对点加密的虚拟专用网络(VPN)隧道连接用户现场的安全终端和西门子医疗在中国境内的远程服务器(DMZ)如果买方不是用户,买方应将服务合同中的智在远程服务条款告知用户,并取得用户对远程连接设备的同意。3.6若买方不是用户,买方有义务责成用户遵守本总则下适用于用户的条款及给予本总则规定的用户授权或同意,并就此向西门子医疗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买方仅有权转授权用户根据本总则使用软件。西门子医疗向用户履行本总则下涉及用户的西门子医疗义务的,应视为已向买方履行该等义务。3.7买方应按服务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向西门子医疗支付全部到期合同金额4.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4.1西门子医疗应对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西门子医疗每年向买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累计不超过该年度的合同金额,且该责任应在服务合同到期结束时终止。西门子医疗对买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损坏或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明确起见,因西门子医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买方财产损失或因西门子医疗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上述责任限额不适用,应依法处理。4.2如果买方没有按时付款并且在收到西门子医疗催款通知后10日内仍未付款的,西门子医疗有权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买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并可暂停服务至买方付清款项为止。同时,如西门子医疗对到期款项采取催款行动,除主张本金及违约金外,还可主张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催款成本。4.3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反付款以外的其他合同义务并且在收到西门子医疗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西门子医疗可暂停服务至买方纠正违约为止。4.4在上述服务暂停期间,买方仍有义务支付全部已提供服务对应的到期款项,并退还已提供的维保服务中拆除下来的设备零部件给西门子医疗全权处理。4.5西门子医疗单方解约如果买方违约且未能在收到西门子医疗书面通知后9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的,西门子医疗可以立即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西门子医疗支付:(i)截至合同解除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和(ii)合同解除违约金,数额为合同解除部分对应价格的20%。西门子医疗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如有)抵消上述(ii)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买方补足差额(如涉及)。4.6买方单方解约4.6.1.如果买方拟单方解约或将某设备从合同范围中删除(含多个设备时),买方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西门子医疗支付:(i)截至合同解除日或服务范围变动日(含多个设备时)的所有到期款项,和i)合同解除违约金,数额为合同解除部分对应价格的20%。西门子医疗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如有)抵消上述(ii)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买方补足差额(如涉及)4.6.2.如果买方因设备报废拟单方解约的,适用4.8条,不适用本条。4.6.3.如果西门子医疗违约且未能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的,买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解除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向西门子医疗支付截至合同解除日的所有到期款项。同时,西门子医疗应按合同约定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有)。4.7备件停产如果制造商已停止备件供应,造成无原厂备件修复设备的,西门子医疗可选择:()解除服务合同(含单个设备时)或(ii)将受影响的服务内容从合同范围中删除(含多个设备时),生效日为西门子医疗接到用户/买方的相关报修电话之日。西门子医疗应按比例退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的款项(如已收款)。4.8设备报废如果用户报废设备,买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后可解除服务合同(含单个设备时)或将该设备从合同范围中删除(含多个设备时),生效日为上述通知期届满之日。西门子医疗应按比例退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的款项(如已收款)。4.9如因涉及高值选/备件而由双方在服务合同正文对合同解除时的退费/合同价格调整另有约定的,以服务合同正文约定为准。4.10服务合同解除后,西门子医疗可以接管由用户/买方控制、保管或支配的属于西门子医疗的设备、物品、工具等,并对服务合同解除后提供的服务(如有),按单次叫修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5.开机率的保证(如适用)5.1“开机率”是指设备用来治疗和诊断病人的使用率。只有当服务合同含“保证开机率”且设备未被擅自搬离原始安装地点时,西门子医疗才保证95%的开机率(停机时间少于5%)。设备开机率按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每年统计一次。如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用户/买方必须立即向西门子医疗报修,停机时间自用户/买方向西门子医疗报修时起算。5.2如果开机率由于西门子医疗的原因未能达标,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服务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7个日历日。如果服务合同正文对开机率另有约定的,以服务合同正文约定为准。5.3计算开机率时,以下情况不视为“停机时间”:(a)用户/买方未向西门子医疗报修或不接受西门子医疗提供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和/或远程故障诊断):(b)设备虽有故障但仍可用来治疗和诊断病人(即未全面停机):(c)非西门子医疗原因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2.5条和3.3条):(d)西门子医疗因用户/买方违约暂停服务:(e)预防性技术保养期间:(f)更换服务合同未包括的高真空元器件和进行系统更新/升级期间:(g)服务合同未包括部分导致的停机时间:(h)磁体原因(如磁体更换或热循环)导致的停机时间:(i)因车载CT逆变电源问题导致的停机时间:(j)CT机架订货、物流时间和CT机架更换期间的停机时间:和(k)再安装服务及再安装调试期间的停机时间。6.出口管制条款6.1保留条款6.1.1.如因国内国际相关法规而使西门子医疗无法履行服务合同或者严重影响其对服务合同的履行,**门子医疗不再承担履行服务合同的义务。6.1.2.如果销售或提供货物和服务需要事先获得相关出口管制当局的批准,则服务合同应仅在获得该等批准后才生效。6.1.3.[如服务合同涉及俄罗斯合作方或交付地为俄罗斯境内,以下条款应予以适用。]6.1.4适用本条款及因前述阻碍不予履约由德国西门子医疗公司(SiemensHealthcareGmbH或SiemensHealthineersAG.Germany)自行斟的决定,并可在收到要求后以书面声明予以确认。6.2遵守出口管制法规6.2.1.用户/买方将西门子医疗提供的货物(包括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硬件和/或软件和/或技术,以及相关的文件,下称“货物”),以及西门子医疗完成的工作和服务(包括所有种类的技术支持)转让给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方时,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用户/买方均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内、国际(再)出口管制法规。6.2.2.如果需要进行出口管制审查,则用户/买方在收到西门子医疗的要求后应及时向西门子医疗提供有关西门子医疗提供的货物、工作和服务的特定最终客户、最终目的地,以及预期用途的所有信息,以及任何存在的出口管制限制。6.2.3.对于因用户/买方不遵守出口管制法规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法律程序、诉讼、罚款、损失、成本和损害,用户/买方应补偿西门子医疗并使其免受损害。如果上述不合规行为系因用户买方过错而导致,买方/用户应赔偿西门子医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本条规定并不竞味着改变举证责任。06.2.4、买方不得向任何受国内国际相关法规所制裁的国家销售、出口或再出口西门子医疗供应的货物,并应承诺尽最大努力确保其商业链下游不会绕过或规避上述禁止再出口的规定。6.2.5.上文提及的“国内国际相关法规”指国内、国际外贸规定或海关规定或任何禁运、制裁规定。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应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活动、暴乱、民政或军政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水灾、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整体劳工骚乱(例如罢工或闭厂停工)或网络攻击。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西门子医疗供应商在供货或服务方面的延迟或中断也应被视为西门子医疗遇到不可抗力。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就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服务合同的影响通知另一方。7.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西门子医疗履行服务义务所需的费用和时间增加,则双方应就合同价格、交付日期、履行期限以及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条款进行合理调整。7.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服务合同的相关义务时,可以主张相应顺延其履行该义务的期限,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服务合同相关义务持续180天以上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服务合同。在前述情形下,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因服务合同产生的或者与其相关的所有请求、分歧或争议,包括关于服务合同存在、效力、终止或履行,或者与服务合同履行安排有关的任何问题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CIETAC规则仲裁解决。双方同意,不在CIETAC仲裁员名单上的仲裁员可以被指定为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语言应为中文。仲裁开庭地点为上海。9.合同的完整和修改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和附录构成双方之间就服务合同所涉及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作出的所有其他口头和/或书面声明或通信往来。服务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10.通知根据服务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若通过亲自送达,在送达日视为已通知:若通过快递(邮费已付,寄到服务合同首页的地址)送达,在快递签收日视为已通知。对于因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在此情形下,如一方提供的送达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信息,该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不可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服务合同或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西门子医疗可以书面通知买方后将服务合同全部或部分、或将西门子医疗在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西门子医疗关联公司或因任何形式的业务合并或重组而继承与服务合同相关的所有或部分业务的第三方,而无需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此外,西门子医疗可以书面通知买方后向第三方出售西门子医疗在服务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而无需买方事先书面同意。12.保密12.1双方均对因履行服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培训资料、客户和/或病人信息以及服务合同价格(合称“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均应履行合理审慎义务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只向有合理需要了解该信息的员工、代理人和供应商、合作伙伴(如有)披露保密信息。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12.2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1)披露时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和/或已由接收方自行开发或从第三方正当获取的信息,(2)双方另行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3)依法向相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服务合同备案:和/或(4)根据法律文书或法律规定披露的信息。为明确起见,买方同意西门子医疗将服务合同全文用作参加政府或非政府采购活动的业绩证明材料,且自西门子医疗为前述目的对外提供服务合同全文之日起,买方亦不再对服务合同价格承担保密义务。13.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13.1为使设备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运行,用户需确保设备仅由被授权人员操作以防止设备遭遇未经授权的访问,并避免未经授权对设备的系统配置或IT安全控制进行修改,或在设备系统中安装未经验证的软件。如果设备发生疑似或实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漏洞,用户应立即通知西门子医疗。如果西门子医疗提供补丁升级,用户应及时协助安排适时安装。13.2用户应理解并知悉:西门子医疗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可能收集的关于用户和设备的数据主要包括:a)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b)应用日志文件、报错信息、设备属性、质控(技术状态信息):c)配置、软件版本、补丁、许可、网络设置、设备服务历史(配置数据):d)各类任务的执行顺序,使用的应用/许可及其交互过程(使用数据):和e)为故障维修目的收集的去标识化(如技术可行)影像信息。13.3a)用户/买方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在适用时进行安全评估和/或向有关部门备案、获得数据主体明确同意(包括单独同意,如适用)等)向西门子医疗披露或提供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相关数据,使得西门子医疗能合法按照以下(b款和(c)款约定的目的和方式合法收集和处理该等数据。用户买方应当保留其完成前述义务的书面证据,并于西门子医疗要求时,将该等书面证据提交给西门子医疗审阅。如果用户/买方向西门子医疗提供的数据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数据、国家核心数据或者其他受特殊监管的数据,用户/买方应当明确告知西门子医疗,使得西门子医疗可以合法收集和处理该等数据。b)用户买方同意西门子医疗及其关联公司为履行服务合同之目的(例如:项目管理、用户管理、合同管理等),和/或为判断产品/服务使用趋势、改进产品/服务/软件,进行对比分析、研发活动、产品监测等正当商业目的,依法收集、处理、使用或向国内外关联公司合格供应商传输上述数据。c)西门子医疗已经制定《西门子医疗商业伙伴个人信息保护声明》(可通过以下链接获hps://www.siemenshealthineerscn/siemens-website-privacy-policy),以规定西门子医疗如何处理及保护用户买方联系人的个人信息。d)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条约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4如果对上述数据的相关处理是通过西门子医疗关联公司或受聘于西门子医疗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公司进行的,西门子医疗应按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14.符合政府采购流程如果服务合同下的采购项目未经公开招标或其他政府采购程序(例如: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买方特此确认,服务合同签署时,买方已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明确批准或授权,即买方与西门子医疗签署服务合同符合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或当地政策、买方内部管理规定。如果上述确认有误,买方应依法向西门子医疗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述确认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变化而不再准确,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由双方依法处理服务合同相关事宜。15.软件15.1如果西门子医疗提供任何软件,西门子医疗授予买方/用户一项有限的、非独家的,依照许可模式、用户文档和西门子医疗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买方/用户所在国家/地区(除非另有约定)使用和操作软件的许可:如果是内嵌软件或预装软件(包括固件和操作系统),上述许可仅限于在交付软件的硬件上使用相应软件。许可分为一定期限的许可(订阅许可)或永久性许可(按双方约定执行)。上述许可以买方/用户向西门子医疗付清所有应付许可费为条件。15.2软件仅授权使用,而非出售。除非依据适用法律不得限制该等权利且服务合同另行允许,否则买方/用户不得复制、修改、转让、转售、出租/租赁、分许可软件或授予相应的软件访问权限。在遵守本总则(出口管制)规定的条件下,买方/用户仅可将内嵌软件或预装软件与交付该软件时使用的硬件一并转让。15.3买方/用户仅可出于备份目的在其所在地制作合理数量的软件备份副本(不得同时使用),但不得对程序进行修改、反向开发、反向编译或提取任何程序部分。买方/用户不得移除数据载体上的任何字母数字代码、水印或版权声明。15.4如果买方/用户就软件提供任何改进或修改建议、反馈,西门子医疗可为自身商业目的,享有独家的、全球范围的、无时间和范围限制及可转授权许可的权利来使用该建议或反馈改善相关产品。15.5西门子医疗提供的软件可能包含非由西门子医疗或其关联公司开发的软件或非代表西门子医疗或其关联公司开发的软件,包括商业标准软件(无论是否收费)(“第三方商业软件”),以及开源软件(统称“第三方软件”)。15.6买方/用户使用第三方软件应遵守交付产品(定义见第16条)中集成的或与交付产品一起提供的(例如,通过开源软件Readme文档或类似文档)适用许可条款。此外,对于某些第三方商业软件买方/用户还应遵守服务合同援引或规定的或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取的其他(背靠背适用的)许可条款:https://siemens-healthineers.com/it-terms-conditions。如服务合同中有任何条款与该等许可条款冲突,应优先适用后者。对于买方/用户远程访问的交付产品(例如,软件即服务),上述规定应适用于第三方软件许可条款有要求的情形。15.7对于开源软件,不应向买方/用户开具任何许可费发票。在适用的许可条款要求的范围和时间内,西门子医疗应(i)与交付产品一起提供,或(ii)经买方/用户书面要求并收取合理手续费后提供开源的源代码或与之相关的资料。15.8适用于软件更新、升级或新版本的许可条款,应优先于该等更新、升级或新版本前适用于软件相关部分的条款。15.9如果在安装或配置期间相关供应商提出要求,买方/用户特此授权西门子医疗代表买方用户接受适用于第三方软件的许可条款。只要买方/用户不超出最初被授予的许可范围,则该等许可条款不会导致买方用户使用第三方软件时产生额外的费用或受到额外的限制。买方用户可以()在第三方软件的用户界面或文档中查阅该等许可条款,或(ii)向西门子医疗要求该等许可条款。16.知识产权侵权处理16.1如果第三方基于西门子医疗根据服务合同提供的硬件、软件、服务或其他交付物(“交付产品”)侵犯专利或版权而对买方/用户提起索赔、诉讼等法律程序(“索赔”),则在遵守第16条以下条款的前提下,1西门子医疗应自行选择并自付费用:(i)为买方/用户获得使用受影响的交付产品的权利:或(ii)向买方用户提供不侵权的替代品:或(ii)修改交付产品使其不再构成侵权。如果经西门子医疗评估认为上述任何一项均不可行,**门子医疗可自行选择收回、删除或阻止买方用户使用交付产品(视情况而定),并向买方退还受影响的交付产品的款项(减去买方/用户先前使用交付产品的合理折旧费)。16.2西门子医疗承担第16.1条所述义务的前提是:买方用户()将声称存在索赔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西门子医疗:(ii)不承认侵权,并向西门子医疗提供其合理要求的就索赔进行抗辩或和解所需的授权、信息和协助:以及(ili)让西门子医疗全权控制辩护事宜(包括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全权处理赔偿和解事宜。如果买方/用户停止使用交付产品或其任何相关部分,其应书面通知第三方此类停止使用的行为并不表示对索赔予以承认。16.3针对基于以下各项或与以下各项有关的任何索赔,西门子医疗不承担第16条项下的义务:(i)买方/用户使用交付产品的方式不符合用户文档或服务合同条款的规定:()买方用户的特定要求:(ili)与交付产品结合使用会侵犯方法或过程的知识产权,但单独使用交付产品时并不构成侵权:(iv)非由西门子医疗对交付产品进行更改:(v)买方/用户将交付产品与其他软件、技术或设备结合使用,而该等软件、技术或设备并非由西门子医疗提供用于与交付产品结合使用:(vi)买方/用户未使用交付产品的最新更新、升级或新版本,而如果使用上述更新、升级或新版本,则可避免索赔;或(vii)其他可归因于买方/用户的索赔。16.4以上条款已列明西门子医疗就知识产权侵权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买方/用户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其他索赔、权利和救济应予以排除。同时,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西门子医疗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应在服务合同到期结束时终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磁共振维修保养服务 超高端多排螺旋CT 磁共振成像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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