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采购合同公告(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3302025000133-1

二、合同名称: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

三、项目编号:N5133302025000133

四、项目名称: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226号4楼
联系方式:0836-8225996
供应商(乙方):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道街20号8栋1层1号6-1、6-2、6-3、6-4、6-5号
联系方式:159288701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
1(项)
¥760,000.00
¥760,000.00


合同金额: 7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3日
履约地点:德格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pdf
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德格县签订地点:德格县签订时间:2025年11月3日采购人(甲方):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226号4楼供应商(乙方):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道街20号1号楼6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标的名称: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中标金额(人民币):76万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提交成果资料。二、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承担本次重点区域实施方案的全部编制工作,其工作内容必须遵循《四川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建立的“三级体系”,并在微观层面深度落实。2、工作内容:①重点区域现状深度调研与综合评估:(1)对划定重点区域内的建筑物(年代、结构、质量、风貌)土地利用、公共空间、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给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消防等)、历史文化资源、生态环境等进行精细化普查与评估,建立详尽的现状问题清单和数据库。(2)广泛征求区域内居民、社区、产权单位、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识别核心需求与更新潜力。2重点区域更新实施方案编制:(1)明确更新定位与策略:结合上位规划,明确重点区域的更新定位、目标和特色化更新策略。(2)制定详细更新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的更新对象(如历史保护区、老旧居住区、公共空间等),分类施策,提出:2.1特色风貌保护与传承方案:制定历史建筑、传统风貌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具体措施,提出建筑风貌控制导则。2.2人居环境改善方案:提出建筑功能提升、公共设施完善、公共环境整治等具体设计。2.3基础设施提升方案:制定道路交通优化、市政管网改造、智慧社区管理等专项方案。2.4公共空间营造方案:对广场、绿地、街道空间等进行精细化设计,提升活力。2.5构建项目库与实施计划:提出重点区域内的具体更新项目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实施主体、建设时序和资金筹措方案。③实施保障与专题研究:(1)研究制定适用于重点区域更新的资金统筹、政策创新、公众参与、运营维护等实施保障机制。(2)根据需要开展历史文化影响评估、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等专题研究。3、服务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所在地区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和技术要求,且满足采购人及使用人使用需求。4、成果形式:编制成果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其中,纸质文件4套,电子文档1套(含PDF格式编制文本、CAD图件、GIS矢量数据、相关纪要及批复文件等)。5、项目负责人:罗伟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整,即¥760000.00元;该合同总价为包干价。是最终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差旅、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进度及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资金支付申请书及等额正规发票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00元);提交初步方案后,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资金支付申请书及等额正规发票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肆仟元整(¥304000.00元);提交正式方案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资金支付申请书及等额正规发票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00元)。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验收标准和方法①履约验收主体: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②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③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⑦履约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符一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开展,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2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3.7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的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及其利息。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10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6.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6.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九、本项目的其他要求(一)安全要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避免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本项目自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将负责实施过程中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人事纠纷等,因实施过程中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乙方须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二)保密要求: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三)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且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对于已支付的采购资金将予追回,同时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行成交人义务。如因乙方不能正常履约,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如放弃成交,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合同履行地德格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除另有诉讼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三)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柒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叁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附件1.中标通知书(以下无合同正文,为甲乙双方签字页)甲方: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226号4楼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5年1月3日乙方: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道街20号1号楼6楼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七支行账号:51001479038051501306签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33302025000133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0月16日就德格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德格县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实施方案(项目编号:N513330202500013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一中标(成交)金额(元)760,000.00(元)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6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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