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路建设改造 工程监理服务 道路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子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12400327U20251801
二、合同名称: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282025CCS00170
四、项目名称: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大街368号
联系方式:0355-8332323
供应商(乙方):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学府街锦隆大厦23层
联系方式:153035193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2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南漳镇,包括五个村的产业路,路线长度为4.501km。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2.合同金额(元):2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农村资源产业路一期监理合同第2标段(南漳镇).pdf
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合同(11N12400327U20251801).pdf
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一期)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南漳镇)监理合同长子县交通运输局二0二五年十一月监理合同业主:长子县交通运输局监理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加强对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一期)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南漳镇),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顺利实现工期目标,业主长子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已接受中标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工程项目实行监理。1、本标段共包括五个村的产业路,路线长度为4.501km。每条道路路线起终点、走向及路线全长如下:(1)南李末村产业路:该道路分为三段,路线总长为1.435公里。路线一起点位于南李末村村西,走向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南李末村村东,路线长为0.528公里;路线二及路线三均位于南李末村村中,路线长分别为0.676公里及0.231公里。(2)东王内村产业路:该道路分为三段,路线总长为1.329公里。路线一起点位于东王内村北,走向由北向南,终点位于东王内村南,路线长为0.632公里;路线二起点位于关街村中,走向自西向东,在K0+082处与路线1相交,终点位于东王内村东,路线长为0.291公里;路线三起点位于东王内村西,走向自西向东,在K0+200处与路线1相交,终点位于东王内村东,路线长为0.406公里。(3)董村产业路:起点位于董村村东,走向由东向西,终点1位于董村村西,路线长度为0.862公里。(4)庄头村产业路:起点位于庄头村村西,与慈八线相交,走向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庄头村村东,路线长度为0.303公里。(5)大中汉村产业路:路线一起点位于大中汉村村西,走向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大中汉村村东,路线长度为0.414公里;路线二起点位于大中汉村村南,走向由南向北,终点位于大中汉村村内,路线长度为0.158公里。本标段东王内村产业路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I类,其余产业路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Ⅱ类技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详细工程量及做法见施工图设计。2、工程施工合同价:126.1228万元。3、服务期:2025年11月~竣工验收。在工程监理全过程中,为了尊重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双方利益,互相制约、平等互利,现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金额与付款办法根据本项目监理投标文件报价(固定报价),本合同签订的监理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元;(小写)2.9万元(含税金)。合同签订后,业主先预付给监理单位万元,施工过程中,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支付监理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后,剩余监理费用一次结清。本工程拟用监理人员一名姓名:引张文庆身份证号:******************监理证号:140067452合同后附监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监理证复印件(彩印)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一)业主1、业主应当负责本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单位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2、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所监理合同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地质水文勘察及其他有关资料。3、业主有选定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其订立合同的决定权。4、业主有工程规模、设计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与支付的审批权;5、监理单位调换总监(或总监代表)须经业主同意;6、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7、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8、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要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进行工作;对所监理的工程严格质量把关,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施工监理合同;3(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施工合同;(3)会议纪要、业主通知书;(4)业主提供的招投标文件、补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5)现行交通行业相关的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技术规范、试验检测规程、质量验收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范本等。2、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施工监理工作计划,完成监理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并按时提供验收所需资料和总结。3、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帮助业主实现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5、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2)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3)工程设计与其它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4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5)有对工程设计变更事实发生的认可权。(6)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7)有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权。监理需对所有工程用材料进行抽检,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8)有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监理单位要按照业主规定的总工期理控制工程进度。(9)有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能支付工程款。6、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的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不力或难以达到进度目标,监理机构有提出调换承包商有关人员或强行分包的权利。57、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事实的材料。8、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9、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10、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工期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11、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三、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在工期内未完,则顺延监理合同期限直至竣工,由此延长的监理服务时间,应按延长的时间增加监理费用。若因工程项目的变更增加了工程造价,监理费用按约定比例相应增加。63、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监理业务。4、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职责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职责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生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5、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行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6、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面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四、其它1、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2、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者监理单位均没有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3、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4、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五、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7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协议一式四份,业主与监理单位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责任结束后自动作废。业主:长子县交通运输局监理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2025年11月日8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一期)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南漳镇)监理合同长子县交通运输局二0二五年十一月监理合同业主:长子县交通运输局监理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加强对长子县农村资源产业路(一期)建设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南漳镇)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顺利实现工期目标,业主长子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已接受中标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工程项目实行监理。1、本标段共包括五个村的产业路,路线长度为4.501km。每条道路路线起终点、走向及路线全长如下:(1)南李末村产业路:该道路分为三段,路线总长为1.435公里。路线一起点位于南李末村村西,走向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南李末村村东,路线长为0.528公里;路线二及路线三均位于南李末村村中,路线长分别为0.676公里及0.231公里。(2)东王内村产业路:该道路分为三段,路线总长为1.329公里。路线一起点位于东王内村北,走向由北向南,终点位于东王内村南,路线长为0.632公里;路线二起点位于关街村中,走向自西向东,在K0+082处与路线1相交,终点位于东王内村东,路线长为0.291公里;路线三起点位于东王内村西,走向自西向东,在K0+200处与路线1相交,终点位于东王内村东,路线长为0.406公里。(3)董村产业路:起点位于董村村东,走向由东向西,终点1位于董村村西,路线长度为0.862公里。(4)庄头村产业路:起点位于庄头村村西,与慈八线相交,走向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庄头村村东,路线长度为0.303公里。(5)大中汉村产业路:路线一起点位于大中汉村村西,走向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大中汉村村东,路线长度为0.414公里;路线二起点位于大中汉村村南,走向由南向北,终点位于大中汉村村内,路线长度为0.158公里。本标段东王内村产业路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Ⅱ类,其余产业路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Ⅱ类技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详细工程量及做法见施工图设计。2、工程施工合同价:126.1228万元。3、服务期:2025年11月~竣工验收。在工程监理全过程中,为了尊重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双方利益,互相制约、平等互利,现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金额与付款办法根据本项目监理投标文件报价(固定报价),本合同签订的监理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元;(小写)2.9万元(含税金)合同签订后,业主先预付给监理单位上万元,施工过程中,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支付监理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后,剩余监理费用一次结清。本工程拟用监理人员一名姓名:张文庆身份证号:******************监理证号:140067452合同后附监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监理证复印件(彩印)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一)业主1、业主应当负责本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单位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2、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所监理合同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地质水文勘察及其他有关资料。3、业主有选定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其订立合同的决定权。4、业主有工程规模、设计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与支付的审批权;5、监理单位调换总监(或总监代表)须经业主同意;6、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7、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8、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要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进行工作;对所监理的工程严格质量把关,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施工监理合同;3(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施工合同;(3)会议纪要、业主通知书;(4)业主提供的招投标文件、补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5)现行交通行业相关的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技术规范、试验检测规程、质量验收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范本等。2、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施工监理工作计划,完成监理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并按时提供验收所需资料和总结。3、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帮助业主实现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5、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2)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3)工程设计与其它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4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5)有对工程设计变更事实发生的认可权。(6)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7)有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权。监理需对所有工程用材料进行抽检,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8)有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监理单位要按照业主规定的总工期理控制工程进度。(9)有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能支付工程款。6、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的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不力或难以达到进度目标,监理机构有提出调换承包商有关人员或强行分包的权利。57、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事实的材料。8、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9、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10、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工期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11、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三、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在工期内未完,则顺延监理合同期限直至竣工,由此延长的监理服务时间,应按延长的时间增加监理费用。若因工程项目的变更增加了工程造价,监理费用按约定比例相应增加。63、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监理业务。4、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职责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职责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生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5、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行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6、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面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四、其它1、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2、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者监理单位均没有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3、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4、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五、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7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协议一式四份,业主与监理单位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责任结束后自动作废业主:长子县交通运输局监理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管NI理有限责任公司T法人代表法人代表1A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2025年11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产业路建设改造 工程监理服务 道路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