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5)



一、合同编号:甘财采备字[2025]05511号(第六包)

二、合同名称: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购置

三、项目编号:甘财采备字[2025]05511号

四、项目名称: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新村120号
联系方式:18215152656
供应商(乙方):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3层
联系方式:150025527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购置
1(项)
¥188,000.00
¥188,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1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2日至2030年10月22日
履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临夏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地质灾害(第六包)合同.pdf
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2025年11月14日

2025年地质灾害(第六包)合同.pdf

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合同(第六包)项目名称: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采购文件编号:甘财采备字[2025]05511号(第六包)甲方: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乙方: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5年10月22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要求,甲乙双方按照中标通知书相关内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成果1.工作内容(1)完成《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第六包:GNSS单北斗4套;CR-InSAR监测站4套;监测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入网等建设费18.8万元(含5年质保期设备物联网卡流量费)。设备参数要求见表1表1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类型技术参数单位数量GNSS单北斗1、静态精度:水平优于±2.5mm+1ppm,高程优于±5mm+1ppm;2、动态RTK定位精度:水平优于±8mm+1ppm,高程优于±15mm+1ppm;3、支持BDS-2;BDS-3;主流频点;4、接收机天线:抗多路径抑径板天线;5、采样及上传间隔:1s~24h、0s~72h,支持按需求设定;6、工作温度:-40℃-+80℃,低温<40℃,高温》80℃支持高寒地区定制;7、功耗<1.8W;套4GNSS单北斗8、支持以单BDS为主定位模式;9、防护等级:>IP68;10、支持内置MEMS传感器角度触发下的监测频率动态调整;11、输出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倾角、振动加速度等,支持RTCM3.X原始数据(静态模式)上传;12、设备固件版本可通过本地(串口)、远程无线方式进行升级;13、天线、通讯模块、太阳能充电管理、电源管理模块一体化设计(结构一体化,功能一体化),便携易安装;14、支持≥11.1V锂电或≥12V蓄电的内置太阳能MPPT充放电管理,具有过压、欠压、短路和防反接保护;15、具备蓝牙无线调试接口,具备外接端口,可根据需要接入其他类型传感器;16、可靠性指标:GNSS主机无故障间隔时间>80000小时。套4CR-InSAR监测站1、采用技术:角反射器干涉测量(CornerReflectorInSAR,CRInSAR)技术;2、反射器材质:反射器材质应具有高强度、耐腐蚀、高反射率特性,如铝合金等;3、规格:铝板厚度》3mm,外加镀锌铁皮(》1mm厚),三角钢为直角边为1.5m×1.5m的等腰直角三角形;4、开口角度:反射器角度应可根据卫星数据需求进行调整,角度误差控制在1°以内。5、支持陆探一号SAR卫星数据,兼顾其他SAR卫星数据;6、SAR影像图可视。套4说明:设备技术参数、施工安装、平台接入等均要求满足《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要完成监测设备调试和预警系统管理。根据《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进行设备阈值设定与报警等级;将监测设备数据接入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省一市一县(区)三级信息平台(或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并调试至正常运行,并统一建立设备安装调试台账。所有监测设备及安装调试乙方须根据《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进行,包括监测设备、数据传输等信息纳入的证明材料,数据采集和备份,每套设备上喷绘设备信息二维码,每处设备安装处设置地质环境监测标志(标识牌),护栏、所有通讯架构、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物联网平台接入等需满足《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报批稿)3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等。(3)乙方对以上主要工作内容均要系统化整理分析阶段工作成果,编写成果报告,并经过甲方验收。最终成果通过甲方组织专家评审。2.最终成果: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GNSS单北斗和CR-InSAR监测站施工报告等。最终成果按《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要求提交。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采购设备总金额:小写(¥):188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采购的设备费、人员费、施工费、材料费、护栏费、标识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按项目进度阶段性支付;(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3.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设备通过院初步验收后,同时凭初步验收意见与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3.2全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数据稳定接入省级平台,并通过本合4同第五条约定的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4、履约保证金: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4.2五年质保期届满,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无任何未履行的质保义务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验收1.服务期限:自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临夏州。验收方式:设备按要求完成安装后报甲方验收。2.验收均应以本合同第二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约定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施工规范为标准。第六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周期内服务的落实,包括项目工作的咨询、执行和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郭伟;联系电话:15002552783。第七条分包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八条惩罚方式1.乙方确保提供的设备符合工作要求,如出现不良设备并未及时更换的,根据设备数进行处罚,每套设备处罚金按合同总额的5‰计算。2.乙方对提交的设备要严格把关,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正常运行,保证所监测数据能正常接入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如经验收后证实所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监测预警需求,即按设备数进行处罚,每台设备处罚金按5合同总额的5%计算。3乙方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甲方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方式进行组织验收,乙方确保最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的终验,如未通过且未及时更正的,则按合同总额的5%进行处罚。4.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相关资料、协调相应的资料收集工作。2.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3乙方依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完成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工作内容,并保证质量和后期服务。4乙方负责中标内区域内的监测预警设备安装、调试等的接收工作,包括对监测信息、设备运行、预警预报等信息如何接收以及数据分析处理乙方负责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培训资料、使用手册等资料除纸质外,必须刻录成光盘交付甲方。5.乙方承担监测预警设备的质保和售后服务,质保期和服务期暂定为通过省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后5年。具体监测预警设备使用年限待国家和甘肃省出台相关政策后,按政策执行。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十条设备安装调试6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监测设备数量施工,调试运行正常后要确保数据接收稳定,功能完善,符合要求。第十一条保修与质保设备保修期为5年,自设备验收合格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改进或升级情况,如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应免费进行改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软件和硬件并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其他产品改进及升级服务依生产厂商统一规定执行。乙方承诺在合同保修期内,无论何时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设备均为与原系统兼容性良好的设备。乙方承诺在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五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1)因乙方原因导致不符合合同要求的;(2)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甲方的约定;(3)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2、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10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7.方支付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由此造成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7第十三条保障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因乙方按照合同进行服务或提供设施过程中,对甲方产生的任何性质的索赔和费用支出(包括律师费)2、乙方提交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文件资料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自付费用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如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且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乙方保证,为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配备的全部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册人员、均具备开展服务工作的合法资质,而不得使用挂靠队伍。乙方应对派驻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保证,按时为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配备的全部工作人员发工资或支出费用。若出现拖欠工资或劳务费用的情况,甲方有权代为支付,并在支付给乙方的总费用中扣减,因扣减行为导致与每期支付乙方费用的数额不一致的,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完全同意。5、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或延误行为)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其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其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该权利及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甲方对乙方承担义务和责任。6、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对涉及合同的由甲方主管部门所颁发的(不涉及保密事宜的)通知、批复及规章等均已阅读、理解并知晓其实质涵义,愿意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约束。7、即使本合同中有任何其它相反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因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而引起的任何特殊、附带、间接8或后果性损害赔偿或者收入损失、利润损失、数据灭失或毁损,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甲方已被告知发生上述各项的可能性。8、乙方应尽心尽力,按照合同规定真实、及时、准确的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所需的全部劳务、监督、设备、材料、耗材、专业的技术服务以及其它物品,只要提供上述事项的必要性在合同内明示和隐含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推论得出,乙方应执行并完成服务直至甲方满意。第十四条安全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相关地方部门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特别是应遵守服务现场的强制性安全程序(如有)乙方应确保其投入服务或与服务有关的全部设施、工具、设备和其它物品性能良好并应保持其良好状态。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但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合同履行期限。第十六条保险乙方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自费办理本合同所需的全部保险(例如为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投责任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等),并在整个服务期间内保持上述保单的完整有效,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甲方有权随时审核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等相关文件。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第十七条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9与该合同内容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省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它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因承包商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第十八条环保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该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自费将履行合同实施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第十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标的设备是全新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厂正品。2、乙方保证,其为合同标的设备项下涉及的专有技术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合法的所有人或拥有者,且有权利许可甲方使用。如甲方因使用标的设备而引起或发生并经司法确认的第三方指控侵权与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在发生该等索赔后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接手处理第三方的该项索赔,且甲方应提供必要配合与协助。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在出卖给甲方前经合法取得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同时已按中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了应交税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或其它违法行为。4、乙方对于因设备缺陷、软件瑕疵、网管软件BUG、补丁区满、新功能开发、网管软件二次开发等,乙方应免费实施升级和修正(如需要更换硬件则免费提供),并同时免费提供新版本软件安装带、盘。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产生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如果在侵权诉讼中有关法院禁止甲方继续使用设备软件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设备软件的权利。10(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上述设备软件进行修改或更换,使其满足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让甲方使用设备软件不受上述禁令限制,并继续使用合同设备。乙方除应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第二十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二十四条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盖章:华三-—-三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重河区建兰新村120号电话:0931-2830100传真:0931-2830100乙方: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3层电话:010-68375900传真:010-68741235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礼(日期:2025.10.22法定或委托代表人:杭洲日期:205.10.22经办人:石鹏脚日期:205.1022经办人:杨洲日期:205.10.22账号:62001370023051500498开户行:建设银行兰州西站支行账号:0200296419200063438开户行:工行科技园支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低区1209室电话:0931-8500121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12中标通知书中标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915-057530-7/006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5年10月09日所递交的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贵单位中标,请于收到本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具体中标内容如下:货物名称及数量(简要描述)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购置,数量:一项中标价(大写人民币)188000.00元壹拾捌万捌任元整项目业主单位:(盖章)负责招标代理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盖章)交易结果负责人管见证专用章印志2025-10-132025年10月16日205年10月1b日年月日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自行下载,由采购人、中标单位、代理机构分别留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存档2.此件涂改无效,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I扫描全能王创建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合同(第六包)项目名称: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采购文件编号:甘财采备字[2025]05511号(第六包)甲方: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乙方: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5年10月22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要求,甲乙双方按照中标通知书相关内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成果1.工作内容(1)完成《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第六包:GNSS单北斗4套;CR-InSAR监测站4套;监测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入网等建设费18.8万元(含5年质保期设备物联网卡流量费)。设备参数要求见表1表1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类型技术参数单位数量GNSS单北斗1、静态精度:水平优于±2.5mm+1ppm,高程优于±5mm+1ppm;2、动态RTK定位精度:水平优于±8mm+1ppm,高程优于±15mm+1ppm;3、支持BDS-2;BDS-3;主流频点;4、接收机天线:抗多路径抑径板天线;5、采样及上传间隔:1s~24h、0s~72h,支持按需求设定;6、工作温度:-40℃-+80℃,低温<40℃,高温》80℃支持高寒地区定制;7、功耗<1.8W;套4GNSS单北斗8、支持以单BDS为主定位模式;9、防护等级:>IP68;10、支持内置MEMS传感器角度触发下的监测频率动态调整;11、输出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倾角、振动加速度等,支持RTCM3.X原始数据(静态模式)上传;12、设备固件版本可通过本地(串口)、远程无线方式进行升级;13、天线、通讯模块、太阳能充电管理、电源管理模块一体化设计(结构一体化,功能一体化),便携易安装;14、支持≥11.1V锂电或≥12V蓄电的内置太阳能MPPT充放电管理,具有过压、欠压、短路和防反接保护;15、具备蓝牙无线调试接口,具备外接端口,可根据需要接入其他类型传感器;16、可靠性指标:GNSS主机无故障间隔时间>80000小时。套4CR-InSAR监测站1、采用技术:角反射器干涉测量(CornerReflectorInSAR,CRInSAR)技术;2、反射器材质:反射器材质应具有高强度、耐腐蚀、高反射率特性,如铝合金等;3、规格:铝板厚度》3mm,外加镀锌铁皮(》1mm厚),三角钢为直角边为1.5m×1.5m的等腰直角三角形;4、开口角度:反射器角度应可根据卫星数据需求进行调整,角度误差控制在1°以内。5、支持陆探一号SAR卫星数据,兼顾其他SAR卫星数据;6、SAR影像图可视。套4说明:设备技术参数、施工安装、平台接入等均要求满足《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要完成监测设备调试和预警系统管理。根据《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进行设备阈值设定与报警等级;将监测设备数据接入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省一市一县(区)三级信息平台(或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并调试至正常运行,并统一建立设备安装调试台账。所有监测设备及安装调试乙方须根据《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进行,包括监测设备、数据传输等信息纳入的证明材料,数据采集和备份,每套设备上喷绘设备信息二维码,每处设备安装处设置地质环境监测标志(标识牌),护栏、所有通讯架构、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物联网平台接入等需满足《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报批稿)3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等。(3)乙方对以上主要工作内容均要系统化整理分析阶段工作成果,编写成果报告,并经过甲方验收。最终成果通过甲方组织专家评审。2.最终成果: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GNSS单北斗和CR-InSAR监测站施工报告等。最终成果按《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要求提交。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采购设备总金额:小写(¥):188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采购的设备费、人员费、施工费、材料费、护栏费、标识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按项目进度阶段性支付;(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3.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设备通过院初步验收后,同时凭初步验收意见与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3.2全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数据稳定接入省级平台,并通过本合4同第五条约定的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4、履约保证金: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4.2五年质保期届满,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无任何未履行的质保义务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验收1.服务期限:自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临夏州。验收方式:设备按要求完成安装后报甲方验收。2.验收均应以本合同第二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约定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施工规范为标准。第六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周期内服务的落实,包括项目工作的咨询、执行和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郭伟;联系电话:15002552783。第七条分包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八条惩罚方式1.乙方确保提供的设备符合工作要求,如出现不良设备并未及时更换的,根据设备数进行处罚,每套设备处罚金按合同总额的5‰计算。2.乙方对提交的设备要严格把关,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正常运行,保证所监测数据能正常接入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如经验收后证实所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监测预警需求,即按设备数进行处罚,每台设备处罚金按5合同总额的5%计算。3乙方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甲方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方式进行组织验收,乙方确保最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的终验,如未通过且未及时更正的,则按合同总额的5%进行处罚。4.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相关资料、协调相应的资料收集工作。2.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3乙方依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完成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工作内容,并保证质量和后期服务。4乙方负责中标内区域内的监测预警设备安装、调试等的接收工作,包括对监测信息、设备运行、预警预报等信息如何接收以及数据分析处理乙方负责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培训资料、使用手册等资料除纸质外,必须刻录成光盘交付甲方。5.乙方承担监测预警设备的质保和售后服务,质保期和服务期暂定为通过省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后5年。具体监测预警设备使用年限待国家和甘肃省出台相关政策后,按政策执行。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十条设备安装调试6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监测设备数量施工,调试运行正常后要确保数据接收稳定,功能完善,符合要求。第十一条保修与质保设备保修期为5年,自设备验收合格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改进或升级情况,如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应免费进行改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软件和硬件并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其他产品改进及升级服务依生产厂商统一规定执行。乙方承诺在合同保修期内,无论何时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设备均为与原系统兼容性良好的设备。乙方承诺在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五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1)因乙方原因导致不符合合同要求的;(2)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甲方的约定;(3)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2、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10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7.方支付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由此造成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7第十三条保障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因乙方按照合同进行服务或提供设施过程中,对甲方产生的任何性质的索赔和费用支出(包括律师费)2、乙方提交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文件资料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自付费用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如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且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乙方保证,为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配备的全部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册人员、均具备开展服务工作的合法资质,而不得使用挂靠队伍。乙方应对派驻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保证,按时为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配备的全部工作人员发工资或支出费用。若出现拖欠工资或劳务费用的情况,甲方有权代为支付,并在支付给乙方的总费用中扣减,因扣减行为导致与每期支付乙方费用的数额不一致的,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完全同意。5、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或延误行为)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其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其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该权利及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甲方对乙方承担义务和责任。6、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对涉及合同的由甲方主管部门所颁发的(不涉及保密事宜的)通知、批复及规章等均已阅读、理解并知晓其实质涵义,愿意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约束。7、即使本合同中有任何其它相反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因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而引起的任何特殊、附带、间接8或后果性损害赔偿或者收入损失、利润损失、数据灭失或毁损,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甲方已被告知发生上述各项的可能性。8、乙方应尽心尽力,按照合同规定真实、及时、准确的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所需的全部劳务、监督、设备、材料、耗材、专业的技术服务以及其它物品,只要提供上述事项的必要性在合同内明示和隐含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推论得出,乙方应执行并完成服务直至甲方满意。第十四条安全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相关地方部门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特别是应遵守服务现场的强制性安全程序(如有)乙方应确保其投入服务或与服务有关的全部设施、工具、设备和其它物品性能良好并应保持其良好状态。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但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合同履行期限。第十六条保险乙方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自费办理本合同所需的全部保险(例如为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投责任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等),并在整个服务期间内保持上述保单的完整有效,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甲方有权随时审核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等相关文件。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第十七条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9与该合同内容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省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它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因承包商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第十八条环保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该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自费将履行合同实施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第十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标的设备是全新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厂正品。2、乙方保证,其为合同标的设备项下涉及的专有技术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合法的所有人或拥有者,且有权利许可甲方使用。如甲方因使用标的设备而引起或发生并经司法确认的第三方指控侵权与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在发生该等索赔后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接手处理第三方的该项索赔,且甲方应提供必要配合与协助。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在出卖给甲方前经合法取得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同时已按中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了应交税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或其它违法行为。4、乙方对于因设备缺陷、软件瑕疵、网管软件BUG、补丁区满、新功能开发、网管软件二次开发等,乙方应免费实施升级和修正(如需要更换硬件则免费提供),并同时免费提供新版本软件安装带、盘。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产生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如果在侵权诉讼中有关法院禁止甲方继续使用设备软件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设备软件的权利。10(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上述设备软件进行修改或更换,使其满足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让甲方使用设备软件不受上述禁令限制,并继续使用合同设备。乙方除应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第二十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二十四条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盖章:华三-—-.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重河区建兰新村120号电话:0931-2830100传真:0931-2830100乙方: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3层电话:010-68375900传真:010-68741235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礼(日期:2025.10.22法定或委托代表人:杭洲日期:2025.10.2经办人:石鹏脚日期:205.1022经办人:杨洲日期:205.10.22账号:62001370023051500498开户行:建设银行兰州西站支行账号:0200296419200063438开户行:工行科技园支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低区1209室电话:0931-8500121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12中标通知书中标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915-057530-7/006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5年10月09日所递交的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贵单位中标,请于收到本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具体中标内容如下:货物名称及数量(简要描述)甘肃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项目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购置,数量:一项中标价(大写人民币)188000.00元壹拾捌万捌任元整项目业主单位:(盖章)负责招标代理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盖章)交易结果负责人管见证专用章印志2025-10-132025年10月16日205年10月1b日年月日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自行下载,由采购人、中标单位、代理机构分别留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存档2.此件涂改无效,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I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遥感识别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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