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护栏维护 护栏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厚街镇道路养护管理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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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441900029-2025-00741

合同名称: 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5-10-31 00:00:00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一、合同编号

441900029-2025-00741

二、合同名称

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29-2025-00741

四、项目名称

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政务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769-85053382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3333号中铁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7901044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
1(项)
1,500,000.00
1,500,000.00

合同金额: 1,5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厚街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养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9-2025-00741项目编号:441900029-2025-00741LE项目名称: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甲方(采购人):东莞市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乙方(中标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2、项目编号:441900029-2025-00741第二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第三条服务需求、服务目标及要求1、维护服务范围(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养护的交通护栏部分序号道路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家具大道米48882富康路米953体育路米10954厚街大道西米20005康乐北路米6436北环路米3287厚沙路米30708珊瑚路米9809东风路米81610康乐路(新塘越华百货一家具大道)米20011厚街大道汀山高速口米21012厚道路米122013教育路(东风路-厚街大道)米31414康乐路(南环路-珊美大道)米22015西环路、飞翔路、工业西路、东溪路、东宝路、福东路、体育路、万景路、康乐北路、北环路、厚街大道西米20308路中隔离护栏16环湖路米2100水泥墩增设隔离护栏17环湖路加州段米880彩色防撞墙18家具大道、康乐南路、康乐北路、厚街大道西米7950机非分隔护栏19南环路、湖景大道、文宗路、莞太路、环湖路大迳段米5900绿化带防攀爬网合计532172、服务内容实施维护的交通护栏总长度承包为53217米(涉及社区管养的路段由属地社区管养),维护工作包括配件维护、护栏补缺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维修。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维护及改造任务。若有特殊原因(天气等),经甲方批准后可以延迟修复时间。3)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拍照记录留底。5)乙方根据镇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已施工完毕的维护项目编制结算资料,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后根据实际的工程量进行结算。3、交通护栏维护、管理服务质量要求(一)总体要求:1、在维护期间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交通护栏完好,完好率在99%以上。2、自觉接受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乙方无视迎检工作,配合不力,影响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对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维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一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立警示牌,夜间操作时应设置警示灯,并将具体施工内容及施工时间、投诉电话列于警示牌上,方便市民监督。5、乙方应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理用工手续,购买相关保险等。6、乙方负责为本项目购买社会公共责任险。7、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8、乙方派出的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维护工作所需设施、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完成交通设施的各项维护工作。9、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规定。10、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自毁、自盗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乙方自毁、自盗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二)技术要求:1、日常维护工作应避免在交通繁忙时间进行,施工前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当天的维修工作量,当天的工作量应当天完成,不能遗留作业面,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迟)维修时间的,乙方可报请甲方批准;所有设施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一般在12小时内修复。如遇抢险(修)等情况需在白天施工的,在不影响行车的前提下,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施工围闭工作,方可进行。施工后应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通车。2、非本项目维护用电未经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除扣减乙方相应的维护经费外,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在进行维护作业时,维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入维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攻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维护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其规格、颜色、品种、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交通设施的维护及修复质量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执行。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三)质量保证:1、乙方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管理原因使得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乙方承担。7班2、在合同生效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本项目的方案质量保证手册供甲方审查、批准、备案。3、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乙方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实行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检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用4、双方可定期举行质保会议,并确定适当的工作联系方式,以便于本节内容的落实。(四)保修期:1、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后3小时之内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第四条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2、本项目中标下浮率:(百分比)大写百分之零点伍(小写0.5%)。3、合同总价包含:人员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社会福利、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交通费、保险、利润、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第五条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服务期1年,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若合同签订日期超出约定的起始日,则按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计算。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条件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1)每月15日前乙方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资料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上报厚街镇财审中心审核,结算价以财审价乘以(1一中标下浮率)作为该单维护服务结算费用。(2)乙方指定联合体成员(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结算价提供等值、合法、有效的发票和结算资料给甲方办理申请支付项目款手续,并收取全部项目款。(3)本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服务期内总结算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4)该项目由政府拨款,相关付款程序应严格遵守厚街镇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如因执行该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甲方索偿。乙方应积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如果乙方怠于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由此导致付款延迟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验收方式1、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施工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处,须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2、维护项目若要更换配件施工前,乙方应知会材料数量清单和施工计划,双方确认后再施工。3、维护项目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对甲方或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4、项目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检验标准,按双方签字认可的为准,对有关硬件、设备、材料按相关的国标、行业标准和产品说明书为准。---第八条税和关税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其它约定1、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2、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3、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5、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6、乙方负责为本项目购买社会公共责任险。7、乙方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8、乙方在本项目的实施中,必须向甲方提供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及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及检验证明等。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3、乙方应按甲方发出的工程通知单中要求进场施工的时间进行维护,否则,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并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4、甲方不定期对设施施工进行安全检查,未符合安全要求的,乙方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5、乙方无故停止工作,乙方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7、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单的要求进场施工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将发出书面警告,乙方仍未按要求完成,甲方可委托另外单位进场施工。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若发现乙方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经甲方核实后,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工作汇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下列的地址、联系人和指定邮箱。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指定邮箱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责任。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双方确认,下列约定的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甲方:联系人:陈智远;联系方式:13631761515;联系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68号厚街行政办事服务中心A204;乙方:联系人:方智海;联系方式:13790104400;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279号;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以下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年位负人:方校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3333号中铁大厦11楼电话:0755-8319005乙方(盖章)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经办人:8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279号电话:0769-85889832银行账号:090010190010077649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东莞市厚街镇111308广东省政府采购、养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9-2025-00741项目编号:441900029-2025-00741LE项目名称: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甲方(采购人):东莞市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乙方(中标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新一期交通护栏维护项目2、项目编号:441900029-2025-00741第二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第三条服务需求、服务目标及要求1、维护服务范围(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养护的交通护栏部分序号道路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家具大道米48882富康路米953体育路米10954厚街大道西米20005康乐北路米6436北环路米3287厚沙路米30708珊瑚路米9809东风路米81610康乐路(新塘越华百货一家具大道)米20011厚街大道汀山高速口米21012厚道路米122013教育路(东风路-厚街大道)米31414康乐路(南环路-珊美大道)米22015西环路、飞翔路、工业西路、东溪路、东宝路、福东路、体育路、万景路、康乐北路、北环路、厚街大道西米20308路中隔离护栏16环湖路米2100水泥墩增设隔离护栏17环湖路加州段米880彩色防撞墙18家具大道、康乐南路、康乐北路、厚街大道西米7950机非分隔护栏19南环路、湖景大道、文宗路、莞太路、环湖路大迳段米5900绿化带防攀爬网合计532172、服务内容实施维护的交通护栏总长度承包为53217米(涉及社区管养的路段由属地社区管养),维护工作包括配件维护、护栏补缺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维修。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维护及改造任务。若有特殊原因(天气等),经甲方批准后可以延迟修复时间。3)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拍照记录留底。5)乙方根据镇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已施工完毕的维护项目编制结算资料,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后根据实际的工程量进行结算。3、交通护栏维护、管理服务质量要求(一)总体要求:1、在维护期间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交通护栏完好,完好率在99%以上。2、自觉接受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乙方无视迎检工作,配合不力,影响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对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维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一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立警示牌,夜间操作时应设置警示灯,并将具体施工内容及施工时间、投诉电话列于警示牌上,方便市民监督。5、乙方应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理用工手续,购买相关保险等。6、乙方负责为本项目购买社会公共责任险。7、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8、乙方派出的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维护工作所需设施、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完成交通设施的各项维护工作。9、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规定。10、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自毁、自盗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乙方自毁、自盗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二)技术要求:1、日常维护工作应避免在交通繁忙时间进行,施工前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当天的维修工作量,当天的工作量应当天完成,不能遗留作业面,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迟)维修时间的,乙方可报请甲方批准;所有设施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一般在12小时内修复。如遇抢险(修)等情况需在白天施工的,在不影响行车的前提下,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施工围闭工作,方可进行。施工后应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通车。2、非本项目维护用电未经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除扣减乙方相应的维护经费外,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在进行维护作业时,维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入维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攻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维护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其规格、颜色、品种、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交通设施的维护及修复质量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执行。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三)质量保证:1、乙方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管理原因使得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乙方承担。7班2、在合同生效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本项目的方案质量保证手册供甲方审查、批准、备案。3、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乙方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实行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检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用4、双方可定期举行质保会议,并确定适当的工作联系方式,以便于本节内容的落实。(四)保修期:1、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后3小时之内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第四条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2、本项目中标下浮率:(百分比)大写百分之零点伍(小写0.5%)。3、合同总价包含:人员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社会福利、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交通费、保险、利润、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第五条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服务期1年,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若合同签订日期超出约定的起始日,则按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计算。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条件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1)每月15日前乙方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资料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上报厚街镇财审中心审核,结算价以财审价乘以(1一中标下浮率)作为该单维护服务结算费用。(2)乙方指定联合体成员(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结算价提供等值、合法、有效的发票和结算资料给甲方办理申请支付项目款手续,并收取全部项目款。(3)本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服务期内总结算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4)该项目由政府拨款,相关付款程序应严格遵守厚街镇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如因执行该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甲方索偿。乙方应积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如果乙方怠于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由此导致付款延迟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验收方式1、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施工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处,须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2、维护项目若要更换配件施工前,乙方应知会材料数量清单和施工计划,双方确认后再施工。3、维护项目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对甲方或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4、项目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检验标准,按双方签字认可的为准,对有关硬件、设备、材料按相关的国标、行业标准和产品说明书为准。---第八条税和关税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其它约定1、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2、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3、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5、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6、乙方负责为本项目购买社会公共责任险。7、乙方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8、乙方在本项目的实施中,必须向甲方提供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及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及检验证明等。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3、乙方应按甲方发出的工程通知单中要求进场施工的时间进行维护,否则,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并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4、甲方不定期对设施施工进行安全检查,未符合安全要求的,乙方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5、乙方无故停止工作,乙方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每次按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7、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单的要求进场施工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将发出书面警告,乙方仍未按要求完成,甲方可委托另外单位进场施工。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若发现乙方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经甲方核实后,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工作汇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下列的地址、联系人和指定邮箱。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指定邮箱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责任。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双方确认,下列约定的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甲方:联系人:陈智远;联系方式:13631761515;联系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68号厚街行政办事服务中心A204;乙方:联系人:方智海;联系方式:13790104400;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279号;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以下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年位负人:方校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3333号中铁大厦11楼电话:0755-8319005乙方(盖章)东莞市厚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经办人:8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279号电话:0769-85889832银行账号:090010190010077649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东莞市厚街镇1113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护栏维护 护栏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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