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ePad Pro 平板电脑 网络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
二、供应商名称:高新区(新市区)中山路优质采电子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91101000025009752
五、合同编号:11N599169370202510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MatePad Pro 13.2英寸 2025 平板电脑 其它网络设备
无品牌MatePad Pro 13.2英寸 2025

2.00
5549
11098

2
MatePad Pro 13.2英寸 2025 平板电脑 其它网络设备
无品牌MatePad Pro 13.2英寸 2025

4.00
7420.75
2968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
联系人:魏志强
联系电话:18139588129
传真:
地址:解放南路26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1027185850404.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中共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供货商(乙方):高新区(新市区)中山路优质采电子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反向竞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平板电脑华为MatePadPro13.2英寸202512+512GB砚黑WiFi1、平板(内置电池)×12快速指南(含电子三包凭证)×13、华为全能充电器(Max100W)×14、数据线X1(搭配C2C线)5、权益卡x16、卡座捅针×12台5549.002平板电脑华为MatePadPro13.2英寸202512+256GB砚黑SIM卡版1、平板(内置电池)×12、快速指南(含电子三包凭证)×13、华为全能充电器(Max100W)×14、数据线×1(搭配C2C线)5、权益卡×16、卡座捅针×14台7420.7540781元(含税价)肆万零柒佰捌拾壹元(含税价)金额单位:元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乙方明确,除本费用外为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无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二、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且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原厂全新的符合竞价要求。如相关货物、备品备件及相关资料未与设备一并提供,则视为乙方未完全履行基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元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四、货款结算1、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第1页共5页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分期支付: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元(大写/整);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整)。③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至本合同签署处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因账户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有变更的,乙方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银行过错或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账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合同价款无法进账、支取、承兑、支取迟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如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或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损失,若扣除的合同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及时支付。同时,对于乙方须额外向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否则乙方需以应付而未付的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六、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八、包装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如相关资料和随机备品未与设备一并提供,则视为乙方未完全履行基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拒收的货物,乙方需在甲方拒收当日自行处置,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九、交付货物类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第2页共5页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收货信息:11收货人·兹天将:手机号码:15739939000: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喀什市解放南路264号:乙方应当在送货前以及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前12小时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甲方收货人,因乙方未通知收货人或未及时通知收货人号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其他不利后果的、邮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对收货人、交货地点有变更的,可以在送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最后一次通知的地点完成交货,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错送地点,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及一切损失。4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6、十、安装与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反向竞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加发生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用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Z方应在接到用方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更换、补齐货物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2安结调试,田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开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贡仕。3最络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月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木规范西和收标准的用方签黑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7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甲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6验收过程中经由乙方补充、更换后的货物应当重新进行验收并严格遵守本合同验收规定。十一、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1年,货物验收合格日起算2、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电话:18375787250),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用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2场技术支,对通过由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12小时内维修比,发生刍拾故的7方应在接到电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1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万末任药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按甲方所在地市场成本价格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十二、保密条款47方时行会同过理中所采的属于用方的日无法自公开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遣目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霞、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阳白Z方接收或知采用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7方保证向用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考其仙民权利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十三、违约责任(一)一般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二)其他违约责任注:以下违约金比例和金额建议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3页共5页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4)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反向竞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5、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6、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偿,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垫付的费用、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提供的货物物权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因此产生纠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除上述约定外,如乙方违反其他基于本合同项下义务,每次需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5次(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10、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法定理由或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方按照合同总价30%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需继续赔偿。11、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十四、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十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仲裁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3、本合同签署处载明的地址系双方文件往来、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任何一方如变更地址,均需以书面形式于变更后三日内告知对方,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反向竞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4页共5页4木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里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5、本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备案、公告。6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反向竞价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高新区(新市区)中山路优质采电子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1地址: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华北路街道中山路南巷工号科技数码大厦第26层2602B-2号电话:电话:1399989179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账号:账号:991908074910001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MatePad Pro 平板电脑 网络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