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2025)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_、合同编号:11NMB154352520255201
二、合同名称: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H20250825
四、项目名称: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
联系方式:0570-3047109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2号
联系方式:0571-880073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7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67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12合同编号: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ZJZH20250825合同书项目名称: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受托方(乙方):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签订地点:衢州市2025年月Y日根据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ZJZH20250825)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一、服务内容开展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选址立项和报批工作,组织申报柯城区内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整体项目的选址立项和验收材料,做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报备和上图入库工作,将整治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申报项目数据库成果不少于5个。二、工作成果相关成果内容包括项目立项、验收材料、项目选址范围矢量、项目区全景视频照片、配合市级审核、省级复核、项目备案等审批等材料,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配合业主做好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三、服务期限及验收标准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实际通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备案即服务完成为准;2、验收标准:提交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1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通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备案后,乙方提交成果后15天内,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合格。四、合同金额及款项支付1、合同金额:¥67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元整)。该价格已包括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2704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零肆佰元整);(2)项目全部完成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备案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即¥405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伍仟陆佰元整);(3)如因政策变动等原因致实际工作量有变化的,以实际完成项目数进行结算;3、乙方收款账号:户名: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账号:95180154900000110五、履约保证金及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及其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需调整完善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经售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对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在服务期及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对其提交的项目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如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未达到要求或未通过甲方审查,需退回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5、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9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纠纷解决1、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2、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的,由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乙方(盖章):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何佑多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电话:电话:0571-88007380传真:传真:0571-8887731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账号:账号:9518015490000011012合同编号: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ZJZH20250825合同书项目名称: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受托方(乙方):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签订地点:衢州市2025年月Y日根据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ZJZH20250825)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一、服务内容开展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等5个项目选址立项和报批工作,组织申报柯城区内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整体项目的选址立项和验收材料,做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报备和上图入库工作,将整治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申报项目数据库成果不少于5个。二、工作成果相关成果内容包括项目立项、验收材料、项目选址范围矢量、项目区全景视频照片、配合市级审核、省级复核、项目备案等审批等材料,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配合业主做好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三、服务期限及验收标准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实际通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备案即服务完成为准;2、验收标准:提交柯城区2025年度百亩方、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1等5个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通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备案后,乙方提交成果后15天内,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合格。四、合同金额及款项支付1、合同金额:¥67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元整)。该价格已包括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2704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零肆佰元整);(2)项目全部完成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系统备案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即¥405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伍仟陆佰元整);(3)如因政策变动等原因致实际工作量有变化的,以实际完成项目数进行结算;3、乙方收款账号:户名: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账号:95180154900000110五、履约保证金及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及其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需调整完善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经售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对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在服务期及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对其提交的项目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如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未达到要求或未通过甲方审查,需退回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5、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9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纠纷解决1、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2、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的,由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乙方(盖章):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何佑多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电话:电话:0571-88007380传真:传真:0571-8887731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账号:账号:951801549000001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