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SNJZ-2025-Z029
二、合同名称: 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
三、项目编号: SNJZ-2025-Z029
四、项目名称: 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3号
联系方式:13669189988
供应商(乙方):陕西云西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盐东小区四号楼2607
联系方式:131520959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16600.0000元
合同金额: 31.6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3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pdf
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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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项目编号:SNJZ-2025-Z029甲方: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乙方:陕西云西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安2025年11月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合同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项目编号:SNJZ-2025-Z029),在陕西省财政厅的监督下,由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政府采购,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确定陕西云西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叁拾壹万陆仟陆佰元整(¥316,600.00元)(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合同条款附件所述的服务。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附件2一技术服务方案附件3一补充条款(如果有)(3)成交通知书(4)磋商文件(5)磋商响应文件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对于服务期内经双方确认属于乙方2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责任导致的服务缺陷,乙方将依据本合同第7条(验收)及第5条(质量保证)的约定进行修正。4.考虑到乙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5.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壹份。甲方名称: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乙方名称:陕西云西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3乙方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号城八路盐东小区四号楼2607电话:029-62396000电话:029-81203811传真:029-81203811邮编:710000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7司西安龙首北路支行帐号:61050171790000000562乙方代表签字:的正2过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盖章:甲方盖章:20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3日3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服务。(4)“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服务场地。(5)“天”指日历天数。(6)“服务期”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条款、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发生歧义或者有矛盾的内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条款未覆盖的范围,以磋商文件规定条款、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条款为准。3.技术规格3.1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述的标准。若乙方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优于本项目磋商文件所述标准的,按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3.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都应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4.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服务不会出现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乙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乙方负责。4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5.质量保证5.1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5.2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工作。5.3供应商提交的数据及报告应准确无误。5.4乙方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单项内容制定服务计划,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出具相关报告,并在服务结束后编制服务总结报告。5.5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要相对固定,更换服务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乙方要和技术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向甲方报备。6.款项结算6.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持全额发票申请支付合同款的60%;项目服务完成后,乙方持相关材料申请支付合同款的40%。7.验收7.1乙方在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根据服务内容整理专项服务报告交于甲方,并由甲方按照服务内容对其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7.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确保服务到位工作正常。7.3验收依据合同文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7.4乙方不能按照要求服务或验收不合格、质量达不到磋商文件及国家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索赔8.1服务期内,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服务偏差,甲方有权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述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等其它必要费用。8.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5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回索赔金额,具体金额需要双方书面确认。若索赔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用已收合同款进行弥补。9.转让9.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履约延误10.1乙方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对方。各方在收到对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时间以及是否索取赔偿。10.3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0.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11.误期赔偿费11.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2.违约终止合同12.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或出现以下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0.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4)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甲方保留追回合同款的权利及延误所造成的损失。13.不可抗力13.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3.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服务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争议的解决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西安仲裁委员会。15.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5.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5.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合同语言16.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7陕西省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项目合同17.适用法律17.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通知18.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18.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9.保密要求19.1乙方其雇员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的有关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有关硬件、软件、程序、密码、知识产权、技术、用户信息、数据信息等方面的内部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应为甲方的专有财产。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信息被其他第三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20.网络与数据安全责任20.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20.2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承担相关安全责任。20.3乙方须按照国家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有关法规,完善服务环境、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并将相关人员信息报甲方备案。20.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采集、产生和使用的各类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使用。21.税款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22.合同生效22.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与应用保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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