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岑巩县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262625548125179126052025000401

二、合同名称: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合同
三、项目编号:岑[2025]221号
四、项目名称: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岑巩县林业局
地 址:贵州省岑巩县新兴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5085651846
供应商(乙方):贵州思凯林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岑巩县
联系方式:183752873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 数量:1.00 单价(元):147485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服务要求:对油茶 1844.3亩对天星乡三星村油茶林下黄精基地 216.7亩黄精进行除草、施肥2 次。服务时间:3个月,部分货物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

2.合同金额(元):147485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五期施工劳务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供应商:贵州思凯林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岑巩县林业局签订日期:2025年11月5日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岑巩县林业局联系电话:15085651846单位地址:岑巩县新兴大道中段乙方:贵州思凯林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375287399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新汽车站四楼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1月3日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招标结果、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依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1(2)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2021年实施的岑巩县东西部协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油茶、黄精)基地中油茶1844.3亩(含天马镇雷公田村583.5亩、注溪镇六部屯村169亩、平庄镇龙里村217亩、天星乡三星村874.8亩)进行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各1次。-1-2.对天星乡三星村油茶林下黄精基地216.7亩黄精进行除草、施肥2次。二、采购清单、数量及金额序号实施地点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天马镇雷公田村、注溪镇六部屯村、平庄镇龙里村、天星乡三星村油茶基地除草1次亩1627.6198322264.82天马镇雷公田村、注溪镇六部屯村、平庄镇龙里村、天星乡三星村油茶基地施肥1次亩1844.3107197340.13天马镇雷公田村、注溪镇六部屯村、平庄镇龙里村、天星乡三星村油茶基地病虫害防治1次亩1844.3801475444天星乡三星村黄精基地除草2次亩216.7240/次1040165天星乡三星村黄精基地施肥2次亩216.7130/次563426天马镇雷公田村、注溪镇六部屯村、平庄镇龙里村、天星乡三星村药物(高氯.噻虫嗪(力道))千克322.752520064550.57天马镇雷公田村、注溪镇六部屯村、平庄镇龙里村、天星乡三星村肥料(开磷)吨145.698654000582794.6合计金额:壹佰肆拾柒万肆仟捌佰伍拾贰元整(¥1474852.00)-2-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一)除草要求1.对1844.3亩(天马镇雷公田村583.5亩、注溪镇六部屯村169亩、平庄镇龙里村217亩、天星乡三星村874.8亩)油茶采用除草机割除杂草和灌木,应注意避免伤及油茶树。2.天星乡三星村216.7亩黄精采用人工除草,应在雨后土壤完全湿润但不沾鞋的状态下进行,实现拔除草根同时避免伤及苗根。(二)施肥要求油茶施肥沿树冠外围挖环状沟,沟深10-15厘米,每亩施肥0.055吨,将肥料撒施于沟内用土填平即可;黄精施肥每亩0.1吨,于雨前撒施黄精种植床上,以便于雨后肥料溶于土壤中。(三)病虫害防治要求定期进行病虫害检查,油茶生长过程中出现病虫害情况,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油茶病虫害防治生产中多采用化学防治措施,打农药是常用的方法,每亩用药0.175千克。四、验收方式及付款方式1.乙方根据方案设计要求,在指定时间、范围全面施工结束后,向甲方申请验收。2.乙方在规定时问内按佛黔协作共建·岑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油茶、黄精示范基地五期)技术要求完成服务,由甲-3-方单位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予以解决妥当,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3.乙方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后,乙方开具工程劳务税务票据(税费由乙方负责)给甲方用于项目资金付款。4.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拨付合同金额的30%为本工程预付款,即442455.6元(大写肆拾肆万贰仟肆佰伍拾伍元陆角),甲方根据进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施工进度进行支付。五、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之违约条款处罚。六、合同经济纠纷的解决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乙方因不可抗拒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拒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岑巩县人民政府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裁决。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4-则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另一方损失。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公司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单位名称:岑巩县林业局单位地址:岑巩县新兴大道中段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开户行:帐号:电话:15085651846乙方单位名称:贵州思凯林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新汽车站四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行帐号:0519001400000061电话:18375287399签约地点:岑巩县林业局合同有效期:2025年11月5日至本项目结束-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