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阜康市锦河广告装饰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71101000025546541
五、合同编号:11N45781107320252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 会展服务 文化墙 标识标牌、灯箱、展板,折页、彩页,户内外宣传栏、宣传海报、宣传资料 、锦旗、袖标、旗帜、布标、LED显示屏、道路宣传牌
详见附件
项
1.00
4774
477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宾
联系电话:3523645
传真:/
地址:新疆阜康天池景区游人集散中心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 同(服务采购)(4774元).pdf
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阜康市锦河广告装饰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阜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阜康市锦河广告制作部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阜康市锦河广告制作部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阜康市锦河广告制作部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11628广告宣传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会展服务文化墙标识标牌、灯箱、展板,折页、彩页,户内外宣传栏、宣传海报、宣传资料、锦旗、袖标、旗帜、布标、LED显示屏、道路宣传牌政策宣传牌车贴+PVC140cmX120cm设计类型:根据需求定制,版面大小:其他,颜色:根据需求定制,使用材料:根据需求定455522202A字牌铁皮折弯焊接龙骨裱车贴120cmX80cm460024003二维码灰白喷绘180cmX80cm2771544合同总价(元)4774.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柒佰柒拾肆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来源性质1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专户资金直接支付付款方式:乙方制作安装完毕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真实有效发票后甲方以汇款的结算方式结算.三、制作物品的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制作安装完毕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四、乙方义务1、本合同中规定的制作材质、规格、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2、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否则应当承担修复、返工、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3、乙方应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工作量,否则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在完工后应申请甲方验收,并对制作安装内容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复、返工等保修义务。五、甲方义务1、如甲方在签字确认打样后,再变更印制作的成品尺寸、规格的,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2、甲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时间提供乙方所需的正确无误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校对工作,将校稿及时送交乙方,否则交货时间应予顺延。3、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等,乙方需要验证其质量符合制作、制作要求。4、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名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六、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此产生一切损失、费用以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承担了上述损失、费用及责任,则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全额向甲方偿还,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本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的、逾期完成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合格工作、逾期履行保修义务、擅自停工的,每逾期或停工一天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或停工超过10日以上的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应继续按本条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甲方行使法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权的期限为:三年。3、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不合格的或需要履行保修义务的,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合格或履行保修义务,否则应按上述2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八、其它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实施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天山天池游人集散中心地址:天池北街供销社门面负一层1号电话:09943526530,电话:1890994199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峰街支行账号:,账号:80801081201011725448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