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交口县回龙乡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70549720251203
二、合同名称: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302025BCS00151
四、项目名称: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回龙镇卧龙大街
联系方式:0358-5461204
供应商(乙方):山西屹腾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4号26幢11层1105号
联系方式:137538970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595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建设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36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石材铺装655m2、停车场植草砖铺装43m2、沥青混凝土硬化道路669m2、新建雨水排水沟150m、绿化1169m2、喷灌设施、砖砌挡土墙280m;购置安装成品座凳15组、健身器材10组、民俗物件(村庄内回收利用)5组、红色精神主题小品(成品)5组、不锈钢红色精神宣传展牌、成品花池5组、太阳能路灯15盏、视频监控设施等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齐晓玲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证晋2142021202261014
2.合同金额(元):1595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合同(11N01270549720251203).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发包单位: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山西屹腾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4日发包人(全称):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山西屹腾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如下协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2.工程地点:交口县回龙镇。3.工程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金1.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2.承包方按照工程合同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交到发包人指定账户,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四、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1595300元)。备注:工程款结算以最终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核定的审计金额为依据,同时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五、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且施工机械及人员进场后7日之内,先行支付合同价款至不高于30%,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前支付至不高于合同价款的70%,剩余价款凭结算审核报告支付。六、双方权利义务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询比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安全,如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5.承包人要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14日签订。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签订。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有限公司承包人:山西屹腾瑞建筑工程\,:(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142333012705497F组织机构代码:9114600MA7YKL2XXC地址:山西省交口县回龙镇卧龙大街东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4号26幢11层1105号邮政编码:032405邮政编码:03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58-5461204传真/电话:13753897049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931477876@qq.com开户银行:山西交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龙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祠路支行4账号:0800005515061012账号:04108601040014439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山西屹腾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回龙镇山头村委明志广场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一条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承包人实际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第二条缺陷责任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第四条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五条质量保证金承包方按照工程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肆万柒仟捌佰伍拾玖元整(¥47859)交到指定账户,开户行:交山西交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龙支行;账户名称: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账户:558151010300000006946。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开工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