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2025)
【初始合同】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CG2025001022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5001022 A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蛟湖路12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优思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沙平北路451号阳基新天地家园A座-1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公务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2800
合同金额:172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分采合同.pdf
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采购合同书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业主方)乙方:深圳市优思易科技有限公司(供货方)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SZCG2025001022号项目结果,深圳市优思易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车辆内容甲方确定向乙方购买插电混合商务车车辆,乙方向购车单位所提供车辆的车型、颜色、数量、单价如下表所示:序号车型颜色单价(元)数量(辆)总金额(元)1比亚迪M91060领航版黑色172800.001172800合计注:以上报价包含净车身价、车辆购置税、原材料和配件费、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安装、调试,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二、质量标准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应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保修责任。同一质量问题经三次维修仍不能修复或排除故障的,购车单位有权选择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完成换货、退货。2.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购车单位有权中止支付相应价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三、交货期、交货地点与验收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合同签订当日不算)。2.交货地点:深圳市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本项目的车辆按时送达至相应的交货地点(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组织相关车辆的使用培训。乙方应做好车辆PDI检测,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完成最终交货。4.甲方在提车时,应对所购汽车的数量、外观、品种、颜色和规格等进行验收。5.车辆验收标准5.1车辆预验收。乙方提供车辆产品型号、车辆参数、车辆详细配置(含随车设备和附赠服务清单)、数量和拟交付验收的经办人员、验收日期等内容的说明文件,交甲方联系人处。经甲方同意后可按上述说明文件内容进行验收。5.2.车辆正式验收5.2.1.验收的内容:(1)车辆数量是否准确;(2)车辆外观是否完好;(3)车辆型号、参数是否与协议相同,车辆公告型号和质保、说明书等型号是否一致;(4)检查车辆内饰是否有破损;(5)检查车辆的配件是否完整;(6)合格证、等证书是否与设备完全对应;(7)甲方验收后无意见的,进行车辆接收。如有问题,乙方应在5天内将新的车辆交购车单位,进行重新验收;(8)乙方应对车辆验收内容做检查记录。5.3.车辆验收的完成:5.3.1.车辆在上述验收过程中无出现异常情况,即可完成验收。5.3.2.完成验收后,对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退换等需求,乙方须按协议和产品相应的维保政策执行。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实行统采分签,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实际需求单位按中标结果执行并签订合同,结合各单位支付制度办理资金支付。2.乙方的开户行及账号:2.1收款人:深圳市优思易科技有限公司2.2开户行:***********2.3账号:***********五、甲方责任甲方应按照随车提供的《保修手册》及《用户手册》的规定正确使用车辆。六、乙方责任1.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生产目录上的,符合生产标准,经过售前PDI(即:车辆检验、车身检验、发动机检查、电器检查及底盘检验)检测合格的产品,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交付合同车辆。2.乙方应保证运往销售地的合同车辆,交付时的行驶里程应控制在100公里范围之内。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价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应实行定期的服务质量电话回访。4.售后服务4.1.在免费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维修人员到位,到检修点后2小时内排查故障,并在8小时内消除故障(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4.2.乙方交接车时须附带的相关服务(包括交接车流程(交接车时要求将车辆的合格证、发票、钥匙及备用钥匙等物品交至甲方)、上牌协助(含临时牌照、正式牌照,乙方需提供车辆上牌相关资料)、用车指导(根据本需求有关培训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乙方须提供具体可行的方案,为甲方提供便利。4.3.乙方需提供中标方案中明确的保修标准。4.4.乙方应提供场地并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直至其完全掌握车辆的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及常见的故障处理。4.5.乙方须按照中标方案明确的标准对车辆及车内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如车辆因设-2-备质量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如属缺陷产品,乙方应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4.6.保修方式,由购车单位到所在地级以上市乙方指定的销售服务网点进行保修。七、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均有权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协商未果,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八、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说明。九、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联系方式1.各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各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地址:罗湖区蛟湖路12号邮政编码:518001电话:传真:无乙方单位:深圳市优思易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邮政编码:518000电话:传真:无十一、合同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