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023-JCQY-G2025-0046002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工程检测B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023-JCQY-G2025-0046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工程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宝应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52号
联系方式:19551687781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物港路30号
联系方式:186527511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5年度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工程检测B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联系方式:1865275111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000.00元
合同金额:1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1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17 09:2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B包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2025年度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工程检测B包编号:JSZC-321023-JCQY-G2025-0046甲方(采购人/买方):宝应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供应商/卖方):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025年度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工程检测B包。2、合同总金额、期限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2.2合同期限:检测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无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8、服务期检测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检测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9.2交付方式:。9.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1)项目检测工作量完成一半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2)余款在项目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并提供完整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付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报账方法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报账程序办理。(在服务过程中因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检测费不作调整。)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服务事项。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3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4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4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争议解决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宝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7、合同其它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的游,地址:地址: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200年1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20年月日见证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胡玲日期:205年11月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