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撑杆 撑杆跳撑杆采购合同公告(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001202500308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撑杆采购
三、项目编号: N5100012025003080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撑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联系方式:028-85110084
供应商(乙方):北京体之能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西路7号四块玉商务会馆B208
联系方式:010-67177905、133667679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撑杆跳撑杆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7.0000个
主要标的单价:114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撑杆采购合同(用印).pdf
2025年撑杆采购合同(用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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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撑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0012025003080-1项目名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撑杆采购项目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签订时间:2025年11月/4日采购人(以下或称甲方):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供应商(以下或称乙方):北京体之能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撑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080,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说明和要求: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和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2、本合同术语的定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解释。3、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主管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第一条合同范围和交货时间1.1招标文件要求的器材采购包括供货、验收、备品配件供应、维修、售后服务等。本合同采购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货物数量详细清单、价格表及规格参数说明》。1.2合同器材的原产地和制造商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1.3交货时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个别包件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将所提供的本合同中的货物应全部送达实施单位现场并安装完毕,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条交付地点货物交付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第三条价格3.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合同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数量详细清单、价格表及规格参数说明》中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费用、安装施工费用、安装所需的辅材、人员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各种税金、分期付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人民币45万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2合同设备的分项价格表详见本合同附件1。第四条货款支付4.1支付货币:人民币支付。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25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货物交货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25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五条税费5.1现行税法所征收的本合同项下相关货物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支付。5.2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5.3如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支付。第六条质量保证期6.1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所列的全部货物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年(国家对产品质保期另有规定,或乙方及制造商有书面承诺的,按较长期限执行,保修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比较优胜的原则执行)。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进行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还需满足《投标文件》售后服务相关要求。6.2乙方所提供的器材合格率达到100%。第七条质量保证7.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优质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7.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安装的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7.3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或优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采购人同意认可的相应的正式标准。7.4关于专利技术:乙方须保障本合同项下货物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软件、商标、专利、外协产品等一切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或提起索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7.5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乙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一式二套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给甲方。例如:产品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7.6关于技术规范: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及有效的产品认证文件。7.7如若选用原装进口设备,乙方必须具备下列证明文件:a.原产地证书;b.生产厂质量保证书;c.装箱单:d.船运单(复印件);e.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复印件):f.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证明;g.其他文件。第八条包装和运输8.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均应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8.2包装与保护: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8.3货物装箱清单及文件:乙方所提供货物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在包装箱中必须附有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8.4(如果有)包装标识:乙方所交付货物的每一包装箱应在邻接的四侧用不0退色油漆做出醒目的中文字样的标识,如:a.收货人全称及收货人代号:b.合同编号:c.装运标志;d.运达目的地:e.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f.毛重/净重;j.运输尺寸(长×宽×高,厘米计算)等等。8.5乙方应根据货物单件重量和货物特点及运输要求的具体情况,在包装箱的两侧加注适当的中文和图形运输标志,如“重心”“吊装点”“勿倒置”“小心轻放”等内容。8.6由乙方负责完成货物运输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交付地点。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甲方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9.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参数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9.3甲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四川省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甲方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投标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抽查或监造,以及参与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方便和配合。9.4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第十条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与质量保证期与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一致。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和保险11.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但是若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或者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订5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则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办理按货物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将应交付货物安全送达交付现场的全部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约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10(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三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10付的诉讼费或者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费、查档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量、按约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未履行应承担的义务的(本项目项下《招标文件》中甲方的服务需求和具体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承诺均视为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承担的义务),除了本合同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具体期限以届时甲方的实际要求为准)整改,乙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择一或共同行使以下权利a.甲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替代履行乙方相应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b.乙方每逾期整改一天,就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乙方整改符合本合同约定与甲方要求为止;c.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前期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如有),且乙方应当赔偿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或者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费、查档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7)关于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或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如有),由甲方、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并自愿设立:且乙方确认:乙方认可其可能具有的惩罚性。乙方违约的,乙方不得以违约金过分高于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由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减或豁免。92(8)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3.1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13.2若通过友好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合同的修订和补充对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方为有效。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执行0115.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签字后生效。1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件1:货物数量详细清单、价格表及规格参数说明。(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2025年撑杆采购合同》的签署页)甲方(盖章):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乙方(盖章):北京体之能商贸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马瑞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西路7号14幢B208室邮政编码:610041邮政编码:100061联系人:胡老师联系人:马瑞阳联系电话:028-85110084联系电话:13366767955开户行:工行成都跳伞塔支行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4402248009008801501账号:632749851附件:货物数量详细清单,价格表及规格参数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限1撑杆跳撑杆1UCS1.长度:4.45米;规格:140磅,145磅,150磅,155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40磅1根,145磅2根,150磅2根,155磅2根。美国个71.127.84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2撑杆跳撑杆2UCS1.长度:4.6米;规格:145磅,150磅,155磅,160磅,165磅,170磅,175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45磅1根,150磅1根,155磅1根,160磅1根,165磅1根,170磅1根,175磅1根。美国个71.147.98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3撑杆跳撑杆3UCS1.长度:4.75米;规格:170磅,175磅,180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70磅1根,175磅1根,180磅1根。美国个31.23.6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4撑杆跳撑杆4UCS1.长度:4.9米;规格:175磅,180磅,185磅,190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美国个41.224.88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4撑杆跳撑杆4UCS维,35%碳素纤维。2.175磅1根,180磅1根,185磅1根,190磅1根。美国个41.224.88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5撑杆跳撑杆5UCS1.长度:5米;规格:180磅,185磅,200磅,205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80磅1根,185磅1根,200磅1根,205磅1根。美国个41.244.96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6撑杆跳撑杆6UCS1.长度:3.85米;规格:135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美国个111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7撑杆跳撑杆7UCS1.长度:4米;规格:135磅,140磅,145磅,150磅,155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35磅1根,140磅2根,145磅1根,150磅2根,155磅1根。美国个71.037.21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8撑杆跳撑杆8UCS1.长度:4.3米;规格:140磅,145磅,150磅,165磅;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40磅1根,145磅1根,150磅2根,165磅1根。美国个51.055.25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9撑杆跳撑杆9UCS1.长度:4.6米;规格:150磅(和撑杆跳撑杆2相比,硬度偏硬,乙方应根据运动员身高体重,成绩体现做调整),155磅(和撑杆跳撑杆2相比,硬度偏硬,乙方应根据运动员身高体重,成绩体现做调整);材质:玻碳结合,65%玻璃纤维,35%碳素纤维。2.150磅1根,155磅1根。美国个21.142.28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合计: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0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撑杆 撑杆跳撑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