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NMGZC-G-F-250651-HT-2571826
二、合同名称: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C-G-F-250651
四、项目名称: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
联系方式:04716653014
供应商(乙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颖秀路2600号山东大学科技产业园3号楼502
联系方式:156287988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1(项)
¥700,000.00
¥7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pdf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5年11月18日
合同编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项目名称: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受托方(乙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1月11日签订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委托方(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0004600296050法定代表人:张晨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邮政编码:010110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李海淄项目负责人:吕月明项目联系人:吕月明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颖秀路2600号山东大学科技产业园3号楼502邮政编码:250098电话:15628798811电子邮箱: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NMGZC-G-F-250651项目招标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开发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Z补充协议;1同展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双方约定属于本合同的其他文件。2.开发软件描述21本软件县甲方为建设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而委托乙方开发。该软件处埋的对免是甲方的采购管理业务、房产管理业务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的是王要用于围绕学校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全面预算管理,融合采购、资产及房产一体化管理。开发服务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及项目库管理、论证立项、采购全流程、房产管理等各种业务数据查询、统计和分析,实现项目全流程留痕、可追溯,全过程的监控和辅助决筮。2.2软件开发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的要求,软件应符合内蒙古医科大学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应满足可归档性、可审计性和安全性要求。3.开发地点、里程碑和实施计划3.1软件开发地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2软件开发里程碑软件开发项目分为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实现、软件测试、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阶段,乙方在每一阶段的里程碑向甲方提供的交付物均应经过甲方组织的评审,只有通过书面评审认可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3.3实施计划需求分析不晚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系统设计不晚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编码实现不晚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软件测试不晚于2025年12月15日完成软件交付(系统试运行)不晚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3.4软件免费维护期本项目软件免费维护期从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终身免费维护。在软件免费维护期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的改正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等服务。24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4.1本合同项下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合同总金额固定不变,除乙方不能如约履行义务作相应扣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4.2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上述合同总金额包括软件开发费、安装调试费、培训、售后服务及日常维护、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税金等一切发生的费用,以及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负责的软件免费维护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其他任何费用。4.3甲方按开发进度分3个阶段向乙方支付。每次支付前7个工作日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支付申请及相应发票,付款时限以收到乙方提供的书面支付申请为计时起点。否则甲方的付款时间顺延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因此而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即人民币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系统安装部署完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部署单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即人民币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1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乙方帐号信息:开户名: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帐号:86611003101421010799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甲方向上述账号支付款项即视为已付款,由于乙方账号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银行的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收到款项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最迟应于服务履行完毕或解除(以先到为准)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付甲方应付金额的发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技术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发票违约金。4.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需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3A同10的国约保证金,合同同行期间无约情形,甲万一件无尼原砚退还还时间为展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如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软件开发管理5.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实施计划中所规定的文务,妆时、保质完成每一阶段开发任务并提供交付物。5.2转包及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全部或拆分后转包、分包。5.3甲、乙双方应指派人员组成软件开发项目团队,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系统操作人员、文档管理员等,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业务分析人员、系统分析和设计人员、编码和测试人员、质量和风险评估人员、文档管理人员、系统实施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等。团队组建完成后,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团队成员及其工作职责。5.4乙方人员工作能力、经验经历等应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并能胜任其工作职责。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小组成员或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小组成员,但更换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5.5乙方应于每7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5.6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45.7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需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及其他相关协调配合事宜的书面清单及时限要求等。如乙方认为甲方未能履行前述义务或对甲方提供内容有异议时,则乙方应在甲方逾期或甲方提供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具体要求。逾期乙方未提出要求的,则视为甲方已经完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台同约定义务。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主张责任或作为乙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6.需求分析6.1乙方协助甲方完善需求,产生《用户需求说明书》。6.2乙方根据《用户需求说明书》产生《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系统设计的直接依据。6.3本阶段的交付物为《用户需求说明书》和《需求规格说明书》。《用户需求说明书》和《需求规格说明书》得到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7.系统设计7.1乙方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组织完成系统设计,本阶段交付物为系统设计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等文件。7.2上述文件签字应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文件中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可用性进行审核,不对说明书中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7.3系统的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满足《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并能够适配信创环境。8.编码实现和软件测试8.1乙方根据系统设计文档组织完成编码实现,并对软件的正确性、科学性和达到目标系统的逼近程度进行测试。本阶段交付物为程序源代码及开发测试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系统管理及维护手册》等。8.2编码实现和软件测试环境由乙方自行准备。测试数据应使用甲方提供的脱敏数据或乙方生成的模拟数据。9.试运行59.1软件经过正确性和完整性测试后,由乙方交付甲方。在乙方协助下,甲方以《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为基准,对软件系统进行主观或客观评价,形成《试运行报告》。9.2试运行从软件交付之日起计算,为期10个工作日。9.3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10.项目验收10.1软件通过试运行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初步验收申请书,甲方在收到初步验收申请书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初步验收。10.2项目初步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里程碑的交付物,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现开发目标;软件系统通过试运行且运行稳定:软件系统功能完整且符合《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各里程碑交付物完整,满足软件系统正式运行要求。10.3项目全部内容通过初步验收,经甲方认可并出具初步验收合格证明,视为初步验收合格。10.4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初步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20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初步验收标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交付违约而产生的相关责任。10.5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初步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再进行初步验收,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10.6初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将验收相关材料报网络信息中心审核,网络信息中心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网络信息中心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视为竣工验收合格。11.运行维护11.1软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全面移交项目,完成软件的用户交接,文档资料的用户交接和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具体移交内容以投标文件中乙方响应内容为准。11.2乙方在软件质保期内,免费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11.3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6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12.知识产权和使用权12.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1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创造产生的有关本合同项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技术专利权、设计方案图纸、各种说明书、测试数据资料、程序源代码以及其他技术文档,由甲方依法所有。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修改系统、扩充功能,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乙方对因甲方修改系统所造成的问题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2.3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13.保密条款详见附件《保密协议》14.侵权赔偿14.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负责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仲裁、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仲裁、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一旦发生此类诉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求提供合理的帮助。如乙方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直接应诉或进行和解,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14.3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15.违约和赔偿责任715.1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2%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5.2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5.3乙方需严格按照实施计划中的交付时间进行产品交付: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2%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5.4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15.5乙方在维保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履行售后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单次违约金不低于500元。乙方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同时乙方超过15日仍未解决售后问题的,甲方亦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6合同生效后,除发生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任意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违者除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核算。15.7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核心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团队领导,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架构师、开发或研发组长),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违约金。15.8乙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不得将对甲方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该等转让对甲方无效,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5.9乙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乙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15.10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8估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公正费、执行费等全部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后,除非甲方行使解除权,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15.11对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甲方均有权从未付款中予以扣除及收回已付款项,乙方对此无异议。16.合同解除116.1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0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明显地体现出无法按双方约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完成本技术服务的:(3)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对方所有的合同责任。16.2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款项以及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取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惩罚性违约金。16.3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17.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通知与送达118.1乙方的通知与送达方式为:]乙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颖秀路2600号山东大学科技产业园3号楼502联系人:吕月明,联系电话(手机):15628798811E-mail:1040066939@qq.com,微信号:1562879881118.2本合同涉及有关通知事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采用邮寄、直9接送达、致电或发送短信、E-mail、微信等任一方式进行,邮寄到达(拒收、退回)当日、直接送达或致电以及短信息、E-mail、微信发送当时,即视为乙方接到该通知。18.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真实有效,乙方前述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留联系方式,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必须于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其发出的任何通知均视为合法有效。乙方拒收、不在指定地址或联系不上导致通知被退回,均视为通知已经合法有效送达。18.4乙方同意,乙方在本通知与送达条款中预留的地址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均可作为送达诉讼(或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各类裁定、判决等)的确认地址。即,只要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将诉讼(或仲裁)文书发送至乙方预留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因乙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联系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或仲裁)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9.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盖章)乙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I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日期:2025年11月11日日期:2025年月日10附件一补充条款:无附件二:系统清单软件系统:软件具体功能、交付要求、实施要求、培训要求、售后运维要求以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和系统开发需求调研报告为准。交付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件三附件三项目小组成员甲方成员:乙方成员:姓名:姓名:郑一勇职务:职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负责工作:负责项目研发的全部工作,监督开发交付进度、质量监控、测试、交付实施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376412015姓名:姓名:吕月明职务:职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工作:配合项目经理工作:负责与甲方联络和相关工作对接;负责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628798811附件四:培训培训项目: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培训科目:系统设置培训、系统业务功能操作培训、系统安全性操作培训。培训对象与人数:系统管理员、系统使用人员、使用系统的校内各级领导;不限制培训人数。培训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11备注:无培训所达到的目标:能够熟练操作系统和进行系统各项设置以及权限分配。附件五保密协议委托方(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受托方(乙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乙方于2025年11月11日签订了采购及房产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下称主合同)。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工作秘密,防止该工作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1.工作秘密1.1本协议所称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信息系统中的用户数据、业务数据、网络拓扑、设备配置、信息化项目、人力资源及其他技术信息的各类文档。乙方对此工作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漏的内容。双方确认,甲方已对上述工作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1.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工作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工作秘密。1.3甲方为完成项目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乙方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均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工作秘密。1.4在乙方履行项目过程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秘密:1.4.1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1.4.2影响甲方对外交流顺利进行的事项:1.4.3影响甲方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122.保密义务人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员、代理人、顾问等。3.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3.1乙方应保证保密义务人对甲方工作秘密严格保守,保证甲方工作秘密不被披露或使用,无论保密义务人有无过错,无论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3.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保证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工作秘密、制造再现工作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工作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工作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工作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工作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工作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工作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3.3如果发现工作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工作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3.4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程序源代码等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永久不得擅自披露甲方的工作秘密。3.5乙方保证所有有机会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的参与成员,受不低于本合同要求的保密协议要求,且协议的保密期限为长期,除非甲方书面明确信息为可公开的信息外。3.6乙方人员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4.保密义务的终止4.1(可选)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工作秘密。(可选)口保密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至乙方免费维护服务结束后年。4.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5.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应按主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进行赔偿,甲方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律师费、调查费、采取补救措施所引起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及其泄密对象因违约行13为的获益等。6.争议的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处理。7.双方确认7.1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7.2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8.协议的效力和变更8.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8.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8.3本协议为主合同不可缺少之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协议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一甲方:内蒙古医科大学(盖章)乙方:山东远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ll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月月明日期:2025年11月1日日期:2025年月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