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825210200049258-XM001-003
二、合同名称: 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825210200049258-XM001
四、项目名称: 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 50869097
供应商(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005.4188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服务合同(第二包).pdf
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2025海,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自服务合回第包)大数据20251125中心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服务合同(第二包)项目名称: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第二包)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第1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合同正文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大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海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第二包)经甲方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有如下含义:(1)“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的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第二包)。(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服务业务的一方。(3)“乙方”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运维服务的单位。(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对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6)“总投资”是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的总金额。(7)“交付”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运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系统运行报告、故障处理记录、月度/季度服务总结等成果,并经甲方确认接收的过程。(8)“培训”为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使用系统,乙方向甲方使用人员提供的必要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第2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9)“验收”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对乙方运维服务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的《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服务合同(第二包)验收单》为标志。(10)“运维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服务合同(第二包)提供的运维相关持续性服务。(11)“服务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的起止时间。(12)“保密信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甲方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业务数据、技术文档、用户信息、系统架构、商业计划及本合同内容本身。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与运维服务相关的部门规章、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等。3.本合同文件(包括主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双方往来函件等)均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若因特殊需要产生其他语言版本,仅作为参考,以汉语版本为准。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若文件内容存在冲突,按以下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适用(优先次序高的文件效力优先)1.本合同书正文2.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含双方就服务变更、标准调整等签订的书面协议)3.本合同书、补充协议的附件(附件内容与主文或补充协议冲突的,以正文或补充协议为准)4.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确认文件5.中标通知书;6.乙方投标文件;7.甲方招标文件。第3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第三条月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范围及目标本项目服务范围、核心目标应包含以下内容:(1)本项目租用互联网专线3条,总带宽为10.11G,互联网专线接入单位为3个,全部位于海淀区;租用互联网宽带425条,总带宽为81700M,互联网宽带接入单位与政府集中办公区和主要对外公共服务场所为33个,全部位于海淀区;租用点对点专线3条总带宽24M,点对点专线接入单位为2个,全部位于海淀区;购买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共530套,通信流量套餐使用单位为6个,使用范围全部为海淀区辖区。具体如下:网络接入服务类别带宽/套餐内容数量(条/套)使用单位互联网专线10G公网IPv4地址数量(个):[1024]公网IPv6地址数量(个):/56]1区大数据中心0.1G1区委网信办0.01G1区大数据中心互联网宽带2000M1区卫生学校500M(带IP)2区文旅局500M24区政府第一办公区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卫健委办公楼首农蓝海中心-B座青龙桥办公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4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网络接入服务类别带宽/套餐内容数量(条/套)使用单位海淀招商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委党校上地办公中心北部文化中心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园林绿化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委永定路街道上地街道清河街道200M269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学院路街道西三旗街道西北旺镇曙光街道上庄镇上地街道清河街道青龙桥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100M129区委党校点对点专线2M2区市场监管局20M1区财政局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150G流量(100G本地+50G全国)1000分钟通话(500分钟全国+500分钟本地)/月28区数据局1G/月370区财政局国内流量48GB/月,北京区域流量100GB/月6区应急局61G流量,2000分钟通话/月40区卫健委第5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网络接入服务类别带宽/套餐内容数量(条/套)使用单位60G流量,2000分钟通话/月75区统计局1G/月11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总体要求为海淀区29个单位及14个政府集中办公区和主要对外公共服务场所提供互联网专线接入、互联网宽带接入、点对点专线接入、通信流量套餐服务。(3)预期达到的效果:在满足各单位网络需求的同时,避免重复租用,减少资金投入,达到控本、提质、增效的目标。2.服务方案及要求(1)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服务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1.#投标人具有自己的带宽资源,具有良好的多方向骨干互联环状城域网性能。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可升级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2.#所提供IP地址须为项目所在地的公网IP地址,并在今后有需求时,可作适当扩充;所提供的静态公网IP地址,不得在项目以外的网络进行地址转换,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经济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3.链路接入:采用光纤专线直接接入,且进入的光缆须全部采用管道敷设,接入设备需安装在采购人指定的机房。4.提供从采购人机房到互联网接入逻辑拓扑和物理拓扑。5.性能指标:(1)#采购人核心机房路由设备不多于3个节点接入网络运营商IP城域骨干网,保证有效减少网络时延。(2)互联网接入线路必须独享,不得通过接入商缓存、cache等类似设备,且为双向全线速专线,线路可用率需达到99.9%以上。1(2)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第6页共19页I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服务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1.投标人具有自己的带宽资源,具有良好的多方向骨干互联环状城域网性能。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可升级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2.投标人提供的互联网宽带通过PON/FTTX方式接入,并具备动态IP地址。3.投标人提供的互联网宽带支持不少于10人/设备同时接入。1(3)点对点专线接入服务服务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点对点专线接入服务1.#电路平均可用率>99.99%。2.端到端平均丢包率(%)≤0.1%3.误码率:小于1×10-7,自环连续测试24小时无误码4.端到端数据传输时间≤(10+0.01G)ms。式中:G是电路长度(km)(端到端数据传输时间是指端到端单方向的数据传输时间)5.协调全网,提供电路开通前的全程通道测试,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电路。6.建立用户维护资料:对于客户电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线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1(4)通信流量套餐服务服务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通信流量套餐服务1.物联网SIM卡包含车联网卡,各技术指标、支持的功能项、套餐类型、套餐费用与物联网卡相同。2.物联网SIM卡,支持短信、数据通信、语音通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自服务门户、API能力接口、专用APN、位置定位、静态IP服务等功能。3物联网SIM卡,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均可使用,不1通信流量套餐服务存在地方运营商的政策限制。4物联网SIM卡,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均可使用,不存在地方运营商的政策限制(车联卡实名以后不受限制,车联卡实名功能管控)。5.物联网SIM卡支持开通双APN通道。6.物联网SIM卡,每个白名单通道可以至少支持20个白名单IP或域名。7.支持零流量SIM卡报表统计功能,可以通过开通给账号自行登录进行查看。8.允许按月更改SIM卡套餐类型。13.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需达到以下标准:(1)乙方对所提供的专线设备和线路进行一年包修维护;对专线设备进行每月定期巡查和故障处理;对专线线路进行每季度不少于3次排查和维护,同时考核受托机构的业务水平:问题解决率:100%专线可用率:99.99%(2)乙方需提供运维保障服务,实现网络365天×24小时不间断接入,提供365天×24小时网络服务保障。(3)故障响应时间:乙方承诺对甲方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0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应小于4小时,并及时向甲方通告故障处理进展情况,当链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在15分钟内通知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故障报告。如需现场服务,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4)服务期内,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乙方应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恢复正常运行。4.服务期限第8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本合同服务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5.服务人员和要求乙方不需提供驻场服务。服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实施及运维团队8人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新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若乙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未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要求,乙方应及时改正。甲方可按照乙方未符合约定人员要求的情况,扣减相应人员资质差额。第四条验收1.验收流程乙方应在服务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对验收材料不完整的,甲方应告知乙方需补充的内容,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甲方组织验收评审,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海淀区网络接入统一运维项目服务合同(第二包)项目验收单》;不合格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2.验收材料《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年度总结报告》。3.结算审核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结算审核单位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乙方应按照结算审核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补充项目材料、参加结算沟通会、配合现场核查等。若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结算金额调整或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第9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第五条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均为含税价格。2.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054,18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伍万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本价款为包含全部服务成本、税费、利润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固定价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本合同分为两次付款。首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5,027.094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贰万柒仟零玖拾肆元整)。尾款: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合同总价中扣除首付款和以下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5,027,094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贰万柒仟零玖拾肆元整)。根据合同规定应扣减的款项;尾款=合同总价款-首付款-上述扣减款项。4.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长安支行账号:0200003319210012727乙方账户信息变更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付款延误由乙方承担。5.发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财政拨款延迟处理乙方知晓甲方支付款项来源于财政拨款,若因财政拨款未及时到账导致甲方第10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付款延迟的,付款时间自动顺延。顺延期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暂停服务。7.按照第四条验收的相关约定,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材料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产生的付款延误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台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的前提与变更形式在本项目服务核心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因以下情形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1)甲方因业务需求调整导致服务范围发生细微变化的:(2)系统运行环境发生非预期变动,需调整运维方案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情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变更后的价款限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必要变更外,合同变更后的总价款(含原合同价款及变更新增费用)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变更导致服务内容减少的,总价款应按实际减少的服务量相应扣减。第七条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日志、故障处理记录、用户反馈数据等)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运维手册、服务总结报告等)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数据及成果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及方式,完整交付给甲方,不得留存副本(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基础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因资料缺失或错误导致第11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乙方服务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服务期限相应顺延。乙方仅可将甲方提供的基础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服务结束后应及时返还或销毁。3.乙方履行合同需与第三方配合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协调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协调。若因甲方未及时协调或协调无果导致乙方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可书面申请本合同延长服务期限。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价款与支付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5.乙方应于每周一通过OA系统运维管理模块向甲方提交上周周报(电子版)周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完成情况、故障处理明细、系统运行指标记录、存在问题及下周计划。6.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OA系统运维管理模块向甲方提交上月月报。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服务总结、运维质量达标情况、备品备件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及下月计划。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合同服务完成内容、进度、质量做验证。验证方式包含书面核查、现场核查、第三方验证。8乙方应在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梳理项目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归档(电子版存入指定服务器,纸质版装订成册)。9.若乙方未履行资产管理义务,导致资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等货物、服务(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标的”)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所有权、担保物权等合法权益,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若第三方因甲方使用知识产权标的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索赔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出面处理,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赔偿金等)。第12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2.乙方应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3.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披露,且应提前与该等雇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并对雇员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4.下列情形不受保密义务限制(1)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渠道为公众所知悉(2)依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的;(3)乙方在未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得或独立开发的与保密信息相同或相似的信息。5.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未按时提交周报、月报的,累计达到5次,构成“违约”。3.甲方验证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累计达到3次,构成“违约”。因服务质量不达标引发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4.乙方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违约”。5.其他构成“违约”的情形:由于乙方设备因素、人员配合、工作效率等原因影响网络接入服务如期开通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如因此为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但如因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终端接入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的更换所导致的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6.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优先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减;应付未付款项不足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差额1‰的滞纳金,且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因乙方未按约定开始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相应阶段应付款项的第13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1%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但尚未产生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检验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的,乙方应当补足。甲方有权从后续应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款。9.乙方保证其具备在相关采购文件中已承诺的相关资质。若乙方不具备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款项。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本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乙方因此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第十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政府命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甲乙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续问题进行协商,按照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4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第十二条其他1.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3.本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署,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附件合同价款明细表第15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合同签署页甲方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陈丽华电话18811001005通讯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海淀科技大厦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乙方单位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洪沟项目负责人刘鑫电话1861105011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第16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附件:合同价款明细表序号网络类别带宽/套餐内容单价(元/年)数量合价(元/年)使用单位1互联网专线10G/条公网IPv4地址数量(个):[1024]公网IPv6地址数量(个):[/56]890000018,900,000.00区大数据中心2互联网专线0.1G/条88000188,000.00区委网信办3互联网专线0.01G/条840018400.00区大数据中心4互联网宽带2000M/条897618976.00区卫生学校5互联网宽带500M(带IP)/条351627032.00区文旅局6互联网宽带500M/条2916246,9984.00区政府第一办公区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卫健委办公楼首农蓝海中心-B座青龙桥办公中心6互联网宽带500M/条2916246,9984.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海淀招商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委党校上地办公中心北部文化中心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园林绿化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委永定路街道上地街道清河街道7互联网宽带200M/条2316269623,004.00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学院路街道西三旗街道西北旺镇曙光街道上庄镇上地街道清河街道青龙桥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8互联网宽带100M/条1296129167,184.00区委党校第18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1101-2025-0185209点对点专线2M/条480029600.00区市场监管局10点对点专线20M/条29160129,160.00区财政局11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150G流量(100G本地+50G全国)1000分钟通话(500分钟全国+500分钟本地)]/套/月4802813,440.00区数据局12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流量1G/套/月18037066,600.00区财政局13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国内流量48GB/月,北京区域流量100GB/月]/套/月70864248.00区应急局14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61G流量,2000分钟通话/月]/套/月4924019,680.00区卫健委15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60G流量,2000分钟通话/月]/套/月4927536,900.00区统计局16通信流量套餐(不含终端)流量1G/套/月180111980.00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总价(元)10,054,188.00第19页共1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接入统一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