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装修设计 装修预算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25)
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87783015092509170182
项目业主: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87783015092509170182
合同总金额:
¥44,16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04月12日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现场实际及业主要求对项目进行设计,出具施工图并通过审查验收。
合同附件
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同.pdf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5-11-18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发包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计人: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计人: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1L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中标费率计费基数层数建筑面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万元)(m)1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装修设计11000√√/3.40%1302高明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装修预算编制11000√设计费金额(万元)4.4165说明1.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的配套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2.不包含供电(变配电房内部及与市政高压接驳等内容)、供水、燃气、空调、幕墙、门窗二次深化设计、人防设计、景观设计、基坑支护、生产工艺等专项设计。3.供电及供水均需当地相关部门(供电局、供水部门)提供相关设计指导书。4.具体设计任务如下:5.表中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结算面积以相关部门批出为准。6.表中设计费金额为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要点1签定合同三天内2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图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图册2施工图4方案图审图通过后30天内蓝图3装修预算编制文件1施工图审图通过后30天内电子文件注:超出以上图纸量,则按成本价晒图费另行结算。说明:1、上述序号设计文件按提交时间应以乙方顺利收到甲方的建设主管部门L对前一序号的资料及文件的正式报建批文为准,而且以没有较大的设计变动、设计资料齐全、前一阶段合同款已收齐为前提,否则乙方可以另定提交时间。为保证设计进度,在甲方没有书面异议的情况下,前一阶段的结束自然引起下一阶段的开始。2、在设计过程中因设备选型、投资、城建规划、工艺使用要求的变化等原因造成设计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顺延。3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44165元人民币(最终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款(定金)10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第二次付款60施工图审图通过后7天内支付。第三次付款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备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不含审批时间),即视为甲方已按约定行了付款义务,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A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乙方在受托设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2设计人责任:4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根据施工与设计图纸的实际需要,需要设计人员时设计人员需要到位。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t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设计阶段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5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返工或补图的时间,应计入本合同核定的设计延误期,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二。第八条其他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6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0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须双方签字确认,均可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0其他约定事项:以下无正文6发包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计人名称: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住所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定日期:202510时13日签定日期:225年1011113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设计 装修预算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