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市辅警被装 软式肩章 硬式肩章 丝织胸徽 丝织号牌 丝织帽徽 金属号牌 金属帽徽 金属领花 金属胸徽 领带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
宁波市本级 | 制服
_、合同编号:11NMB1H81979202532405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全市辅警被装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G-G2025072(XDZB-2025-157)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全市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宁波
联系方式:0574-87391609
供应商(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
联系方式:135865204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_
主要标的名称:软式肩章
数量:4.00
单价(元):7.4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31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硬式肩章
数量:6.00
单价(元):1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24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丝织胸徽
数量:472.00
单价(元):1.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11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丝织号牌
数量:708.00
单价(元):1.7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12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丝织帽徽
数量:236.00
单价(元):1.3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14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金属号牌
数量:6.00
单价(元):3.9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25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金属帽徽
数量:236.00
单价(元):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23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金属领花
数量:6.00
单价(元):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27
标项九
主要标的名称:金属胸徽
数量:6.00
单价(元):3.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26
标项十
主要标的名称:领带
数量:236.00
单价(元):1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驰规格型号:DC-021
2.合同金额(元):7239.4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宁波市内甲方指定地点。,具体采购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乙方负责将所供货物安全运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0 道驰被装合同- 7239.4.pdf
10道驰被装合同-7239.4.pdf
宁波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〇二五年采购编号:NG-G2025072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标项十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供应商(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拥有者性别:男制造商: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办法,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清单序号品名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1软式肩章7.4429.62硬式肩章1272.003丝织胸徽1.7472802.404丝织号牌1.757081239.005丝织帽徽1.3236306.806金属号牌3.923.407金属帽徽52361180.008金属领花424.009金属胸徽3.722.2010领带条152363540.00合计7239.4备注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叁拾玖元肆角整(¥7239.4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标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标的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合同期限(供货期):具体采购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乙方负责将所供货物安全运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交货时乙方需提供发货清单。2.履约地点:宁波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合同款支付1.付款方式:采购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实际订购品种、数量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经内部审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终验合格,采购人经内部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3.交货前,如出现采购人人员变更而导致采购数量、规格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合同费用结算以变更后的实际数量、规格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类风险。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款式应满足本合同要求。3.在采购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库存充足,供货清单中服装类(2-5号、2-5型)男款不少于5件库存,女款不少于1件库存,鞋类(男款39-43码,女款35-39码)男款不少于10双库存,女款不少于1双库存,若少于以上库存应及时补充。投标文件承诺库存数量多于以上内容的,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未明确或少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若乙方库存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后续款项,直至乙方补足库存。4.乙方提供的标的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标的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质保期:3年,自乙方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6.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7.质保期内,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明确服务热线。如遇产品质量或尺寸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予甲方满意的答复。十一、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标的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及包装等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并列出供货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结果应随标的交甲方。3.对技术复杂的标的,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情对供货产品内进行抽检,视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终验,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1)若检测结果为合格但有缺陷的:每有1项轻缺陷的,按该批次该品目货款的2%扣除违约金,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但不超过该批次该品目货款;每有1项重缺陷的,按该批次该品目货款的5%扣除违约金,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但不超过该批次该品目货款。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直接扣除。(2)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对该批次该品目货物进行第二次抽检,若第二次检测结果为合格的,继续验收;若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视为该批次该品目货物整体不合格,须全部更换并重新供货。更换时间超过供货时间的,按逾期交货处理。(3)如更换后的货物第三次检测结果为合格的,继续验收,若第三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预付款且供应商须按该批次货款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损失超过10%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包装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标的内。3.乙方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4.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标的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标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须按该批次货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超过10%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战争、恐怖活动、政府行为等。十五、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5.本次采购有效期: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合同按需分次签订)。6.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项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主合同正文条款存在冲突,应以主合同正文条款为准。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清单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安全保密协议附件2:宁波市公安局廉政责任书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附件4:检测项目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安全保密协议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标项十的服务工作签订如下保密协议: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等)仅限于乙方参加甲方服务所需,资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递交的资料、信息提供完善的保密措施,不得复制以上的任何资料,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员工在任何时候的泄密将视为乙方的泄密。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从甲方直接获得或间接获得的所有资料,如所有图纸、说明、技术数据以及其它任何资料。2、在本协议期间,乙方作为履行服务之结果,均应当为甲方之财产,且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3、乙方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密责任:3.1并非因乙方之错误而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3.2在乙方按照本协议获得该信息之前,即由乙方拥有的信息,且该信息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方。3.3由乙方从某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该第三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不承担保密义务;3.4由乙方为乙方雇员独立开发的信息,且该信息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信息。3.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履行服务过程中可能会积累知识,并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将此类知识用于其日常业务。4、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违反,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有效期10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重新签章。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宁波市公安局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标项十委托方名称(以下称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受托方名称(以下称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项目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采购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部门、单位关于政府采购(自行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采购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代理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采购服务的设备、质量、费用、验收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中标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项目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并列入甲方项目采购黑名单,不得参与甲方及所属单位任何项目采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人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人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我公司公司郑重承诺:为全面保障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全市辅警被装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工作人员的按时换装,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将在一贯严格执行ISO9001-2008质量体系的基础上,紧抓检验员素质教育,继续深挖潜力,不断提高质量目标,控制好采购、生产、包装、应急处理、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保质保量完成制服加工生产任务,并对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备品备件、质保内容、质保期后以下承诺:保质期的承诺我公司对本批次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全市辅警被装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本标的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均为三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我公司免费负责维修、调换,,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我们保证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明确服务热线。如遇产品质量或尺寸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与采购人满意的答复,2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质期内、后的服务安排质保期三年及质保期满后,我公司持续对本批次产品实现终身服务,直至采购人对产品进行报废处理为止;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明确服务热线,响应时间按质保期内一致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与采购人满意的答复,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接到采购人产品质量申告电话后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与采购人满意的答复,如需到达现场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2小时内抵达并收集现场信息现场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采取提供备品、备件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质保期内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免费退换货数量不少于10%。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调换采购人收货后3个月内,如有型号不合的,我公司的报价包含提供对型号不符的换货服务,换货完成时间不超过3日,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我公司承担。如我公司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换货服务,我公司承诺向采购人支付换货产品总价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备品备件的安排我公司高度重视本项目的服务,为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将按本次采购各款产品的10-25%,进行原材料、成品的备品件。若少于以上库存及时补充。我公司高度重视本项目的服务,为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将按本次采购各款产品的10-25%,进行原材料、成品的备品件。若少于以上库存及时补充。附件4:检测项目类别检测项鞋类鞋面、鞋底、鞋帮、帮里、后跟里材质,防滑性能,耐折性能,有害物质含量,耐磨度,甲醛含量,防穿刺性能(靴类),外底硬度及撕裂强度(靴类)衣服类克重,面料,里料,耐磨性,甲醛含量,耐光,耐汗,耐磨,耐皂,PH,起球等级,防紫外线性能(防晒衣)吸湿速干性(夏训练服)腰带类伸长比,带体拉伸强度,甲醛含量,耐摩擦,耐汗,耐洗,带体长度工作包面料,里料,负重,耐摩,抗冲击行李箱箱体及拉杆材质,走轮,有害物质含量,负重,抗冲击,拉杆耐疲劳,宁波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〇二五年采购编号:NG-G2025072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标项十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供应商(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拥有者性别:男制造商: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办法,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清单序号品名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1软式肩章7.4429.62硬式肩章1272.003丝织胸徽1.7472802.404丝织号牌1.757081239.005丝织帽徽1.3236306.806金属号牌3.923.407金属帽徽52361180.008金属领花424.009金属胸徽3.722.2010领带条152363540.00合计7239.4备注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叁拾玖元肆角整(¥7239.4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标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标的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合同期限(供货期):具体采购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乙方负责将所供货物安全运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交货时乙方需提供发货清单。2.履约地点:宁波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合同款支付1.付款方式:采购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实际订购品种、数量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经内部审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终验合格,采购人经内部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3.交货前,如出现采购人人员变更而导致采购数量、规格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合同费用结算以变更后的实际数量、规格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类风险。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款式应满足本合同要求。3.在采购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库存充足,供货清单中服装类(2-5号、2-5型)男款不少于5件库存,女款不少于1件库存,鞋类(男款39-43码,女款35-39码)男款不少于10双库存,女款不少于1双库存,若少于以上库存应及时补充。投标文件承诺库存数量多于以上内容的,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未明确或少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若乙方库存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后续款项,直至乙方补足库存。4.乙方提供的标的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标的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质保期:3年,自乙方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6.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7.质保期内,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明确服务热线。如遇产品质量或尺寸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予甲方满意的答复。十一、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标的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及包装等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并列出供货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结果应随标的交甲方。3.对技术复杂的标的,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情对供货产品内进行抽检,视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终验,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1)若检测结果为合格但有缺陷的:每有1项轻缺陷的,按该批次该品目货款的2%扣除违约金,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但不超过该批次该品目货款;每有1项重缺陷的,按该批次该品目货款的5%扣除违约金,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但不超过该批次该品目货款。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直接扣除。(2)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对该批次该品目货物进行第二次抽检,若第二次检测结果为合格的,继续验收;若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视为该批次该品目货物整体不合格,须全部更换并重新供货。更换时间超过供货时间的,按逾期交货处理。(3)如更换后的货物第三次检测结果为合格的,继续验收,若第三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预付款且供应商须按该批次货款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供应商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损失超过10%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包装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标的内。3.乙方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4.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标的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标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须按该批次货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超过10%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战争、恐怖活动、政府行为等。十五、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5.本次采购有效期: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合同按需分次签订)。6.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项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主合同正文条款存在冲突,应以主合同正文条款为准。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清单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安全保密协议附件2:宁波市公安局廉政责任书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附件4:检测项目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安全保密协议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标项十的服务工作签订如下保密协议: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等)仅限于乙方参加甲方服务所需,资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递交的资料、信息提供完善的保密措施,不得复制以上的任何资料,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员工在任何时候的泄密将视为乙方的泄密。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从甲方直接获得或间接获得的所有资料,如所有图纸、说明、技术数据以及其它任何资料。2、在本协议期间,乙方作为履行服务之结果,均应当为甲方之财产,且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3、乙方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密责任:3.1并非因乙方之错误而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3.2在乙方按照本协议获得该信息之前,即由乙方拥有的信息,且该信息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方。3.3由乙方从某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该第三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不承担保密义务;3.4由乙方为乙方雇员独立开发的信息,且该信息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信息。3.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履行服务过程中可能会积累知识,并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将此类知识用于其日常业务。4、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违反,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有效期10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重新签章。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宁波市公安局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标项十委托方名称(以下称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受托方名称(以下称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项目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采购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部门、单位关于政府采购(自行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采购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代理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采购服务的设备、质量、费用、验收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中标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项目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并列入甲方项目采购黑名单,不得参与甲方及所属单位任何项目采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人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人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我公司公司郑重承诺:为全面保障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全市辅警被装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工作人员的按时换装,浙江道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将在一贯严格执行ISO9001-2008质量体系的基础上,紧抓检验员素质教育,继续深挖潜力,不断提高质量目标,控制好采购、生产、包装、应急处理、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保质保量完成制服加工生产任务,并对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备品备件、质保内容、质保期后以下承诺:保质期的承诺我公司对本批次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度全市辅警被装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本标的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均为三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我公司免费负责维修、调换,,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我们保证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明确服务热线。如遇产品质量或尺寸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与采购人满意的答复,2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质期内、后的服务安排质保期三年及质保期满后,我公司持续对本批次产品实现终身服务,直至采购人对产品进行报废处理为止;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明确服务热线,响应时间按质保期内一致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与采购人满意的答复,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接到采购人产品质量申告电话后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给与采购人满意的答复,如需到达现场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2小时内抵达并收集现场信息现场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采取提供备品、备件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质保期内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免费退换货数量不少于10%。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调换采购人收货后3个月内,如有型号不合的,我公司的报价包含提供对型号不符的换货服务,换货完成时间不超过3日,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我公司承担。如我公司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换货服务,我公司承诺向采购人支付换货产品总价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备品备件的安排我公司高度重视本项目的服务,为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将按本次采购各款产品的10-25%,进行原材料、成品的备品件。若少于以上库存及时补充。我公司高度重视本项目的服务,为此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将按本次采购各款产品的10-25%,进行原材料、成品的备品件。若少于以上库存及时补充。附件4:检测项目类别检测项鞋类鞋面、鞋底、鞋帮、帮里、后跟里材质,防滑性能,耐折性能,有害物质含量,耐磨度,甲醛含量,防穿刺性能(靴类),外底硬度及撕裂强度(靴类)衣服类克重,面料,里料,耐磨性,甲醛含量,耐光,耐汗,耐磨,耐皂,PH,起球等级,防紫外线性能(防晒衣)吸湿速干性(夏训练服)腰带类伸长比,带体拉伸强度,甲醛含量,耐摩擦,耐汗,耐洗,带体长度工作包面料,里料,负重,耐摩,抗冲击行李箱箱体及拉杆材质,走轮,有害物质含量,负重,抗冲击,拉杆耐疲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市辅警被装 软式肩章 硬式肩章 丝织胸徽 丝织号牌 丝织帽徽 金属号牌 金属帽徽 金属领花 金属胸徽 领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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