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 牛奶 纯牛奶采购合同公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5)
合同编号:
4530926HT2025006100502
合同名称:
耿马县2025—2026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等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0926JH202500610
项目名称:
耿马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5-2026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等采购
采购人(甲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
供应商(乙方):
大理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临沧市
所属行业:
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合同金额:
502656.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6
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8
代理机构:
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耿马县2025—2026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等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79945
中标、成交公告:
耿马县2025—2026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等采购(二次)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5.牛奶五标段.pdf
合同编号:2025-牛奶-0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配送合同(牛奶五标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8月甲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法定代表人:李永明委托代表人:雷九江地址:耿马镇公园路36号电话话:0883-6129623乙方:大理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晓飞委托代表人:彭建平地:址:大理市大理镇食品工业园区电话话:0872-2696568为保证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按时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质优、价廉的食品,依据《耿马县2025-2026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采购》评标报告,双方就招标结果签订2025-2026学年采购配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采购配送食品名称、数量和价格食品名称规格单价(元)数量总价(元)配送地点备注牛奶(纯牛奶、甜牛奶、麦香牛奶、草莓味牛奶、香草冰淇淋味)200m1/盒1.64元/盒按需订购据实结算勐永镇、勐撒镇、大兴乡、芒洪乡、四排山乡辖区校(园)原则上每周配送纯牛奶2天以上,具体以学生需求为准。—1-二、配送要求及方式乙方要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将食品配送到各学校(包括村完小及校点),并负责承担配送费及下车费,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损耗由乙方承担。配送周期:食品保质期在90天以上的,每30天配送一次,食品保质期在20~30天的,每10天配送一次,保质期在10~20天的,每5天配送一次。所配送食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存放点后,甲乙双方要有专人负责进行现场清点签字验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验收接货清单和质检报告,未达到招标文件样品质量要求的,甲方拒收。甲方(采购方)业务联系人:舒桂琴联系电话:15925470909乙方(供货方)业务联系人:彭建平联系电话:13887273123三、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验收清单适时将开具的货款发票交达甲方指定单位,单位在收到县财政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资金如数打入乙方账户。逾期未打入乙方账户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3%的滞纳金。乙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兴国支行户名:大理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账号:53001716036051000010四、采购配送期限及要求本次招标采购配送服务期限为一学年,即从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0日止。在采购配送期限内,根据甲方索证索票制2-度的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供货商每一批次送货要向学校提交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每年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供一次送检报告。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中标价格准时配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甲方正常运转,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若因甲方临时变更配送计划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配送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满足配送要求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配送协议。在配送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五、其他事项(一)甲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甲方应配合做好所配送食品的宣传工作和政策舆论导向,把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2.甲方要加强并完善对所配送食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分发食用等环节要认真收集和处理并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3.甲方不得随意改变供货产品,更不得订购非本协议规定中的其他食品。4.以上产品为特供指定地区学校学生食品,不得转入其他渠道进入市场销售。—3-(二)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乙方有义务对食品安全知识和存放食用知识进行宣传2.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有初步证据表明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方可由同级或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所发生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依法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罚,甲方有权代表学生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3.乙方应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协议履行情况,包括学生对食品的口感、品质等情况的反馈,及时解决存在问题。4.根据国家标准,食品由于机械、运输、堆放等原因,产品会出现万分之三的坏包率,并且存在不可检验性,不属于乙方产品质量事故,甲方向乙方提出置换同规格、同品种、同等数量的产品。在饮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牛奶后,有乳糖不耐症、过敏等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个体身体不适,不属于乙方责任,但乙方应重视这些情况的存在。(三)相关补充条款本次招标采购配送服务期限为一学年,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市、县供餐模式改变,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六、违约责任以上约定条款如出现违约,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到合同签订地-4-司法机关调解处理,解决不成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全部货款作为违约金。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七、备注(一)甲乙双方应相互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双方往来的形式包括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特快专递、配送单、收货证明等。(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每季度核对往来账目,明确应付账款余额,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发对账函,乙方应及时核对后将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对账函返回甲方。(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校(园)存档备案一份。(四)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代表人签字(章):乙方(盖章):大理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建平代表人签字(章):签约时间:75年8月1签约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食品、食材 牛奶 纯牛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