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5)
内容:
[JXGZ2025-NC-G120(B包)]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
投资项目代码:
1、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根据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赣 0104民初5609号”就《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合同解除,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与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双方无其他争议。具体详见附件《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合同解除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2025)赣0104民初5609号民事调解书.pdf
政府采购解除合同公示-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docx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赣0104民初5609号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沣路长安国际企业总部27号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004603X5。法定代表人:吕剑锋,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亮,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2111334283。委托诉讼代理人:缪靖强,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710011130。被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100MB1F95703P。法定代表人:刘家平,系该中心主任。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梦芝,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1911134222。委托诉讼代理人:万文玉,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36012504210142。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胡件平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B包跨江桥梁检测服务合同》,合同标的2304016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被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通过江西赣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JXGZ2025-NC-G120(B包)。2025年6月30日,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原告中标,中标金额为2304016元。原被告双方签订了《B包跨江桥梁检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修订或增加合同补充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履约事宜,但是由于原告人员调整、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告不能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履行义务。基于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非原告所能控制,故不能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履行亦非原告所愿。为此,原告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被告提出终止合同。综上所述,为尽可能地降低影响,降低双方的损失,原告特依法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双方均一致同意于2025年11月10日解除双方于2025年签订的《B包跨江桥梁检测服务合同》,《B包跨江桥梁检测服务合同》项下未履行的权利义务自2025年11月10日起终止;二、由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之前向被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支付解除合同赔偿款60000元及律师费6000元;三、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对于被告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关于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261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自行负担,本院依法退回原告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12616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胡件平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院印)法官助理刘根平书记员喻文静洪购2025F001424930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1、原合同情况:1.合同编号:洪购2025F001424930;2.合同名称: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合同;3.项目编号:JXGZ2025-NC-G120(B包);4.项目名称: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5.中标单位名称:供应商(乙方):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6.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5日;7.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2、变更合同信息:合同变更内容:1、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根据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赣0104民初5609号”就《2025年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项目(B包跨江桥梁)》合同解除,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与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双方无其他争议。具体详见附件《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合同解除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3、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地址:南昌市洪都南大道86号、联系方式:0791-88456663五、附件:《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隧道经常性结构巡查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