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CQS25C02063

二、合同名称:

“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 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品专题)

三、项目编号:

CQS25C02063

四、项目名称:

“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 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品专题)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地址:

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

联系方式:

18323048722

供应商(乙方):

重庆新智文旅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32号

联系方式:

173840420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其他商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

1.00 项

主要标的单价:

¥1995000.0000

合同金额:

¥1995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9 11:49: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9 11:4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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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专题)服务合同.pdf

“多彩中国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专题)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QS25C02063)甲方: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乙方:重庆新智文旅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签订地点:重庆市为保证“多彩中国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专题)的顺利实施,甲方经过网上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服务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及组成【“多彩中国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专题)】。本合同将上述工作简称为:文旅贸易促进活动。第二条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工作计划安排,【文旅贸易促进活动】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为充分发挥文旅产业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焕新城市活力,甲方举办“多彩中国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专题)。通过启动仪式及文旅时尚消费嘉年华两部分内容,充分展示文旅时尚消费,感受重庆时尚产业发展活力。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活动执行方案,包含本次活动所需的主视觉和所有搭建(主要包括舞台搭建、展区搭建、集市搭建等)设计方案和现场执行并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因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实施细节变化,乙方以甲方的需求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一)整体活动策划:有鲜明的主题,有明确的主线;要联动全国、全市相关文旅时尚企业、平台、机构、品牌和媒体资源共同参与,覆盖文旅时尚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具有典型的文旅时尚贸易促进特色,充分展示重庆时尚之都的魅力。(二)在渝中区落地组织一场活动启动仪式,具体要求包含:1.负责活动启动仪式执行方案,以“多彩中国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时尚消费专题)主题,设计会场风格、装置造型等内容,编制和准备启动仪式相关文案资料,筹划、落实启动仪式议程、活动细节及场地布置等具体内容。2.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活动各环节的执行工作,并接受甲方过程监督。3.负责领导及相关参会人员接待组织工作,负责接待各省份参会嘉宾。4.负责邀请企业代表、品牌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会嘉宾不低于100人。(三)在渝中区落地组织一场文旅时尚消费嘉年华,具体要求包含:1.负责嘉年华执行方案,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搭建、时尚演出、文旅时尚贸易集市、沉浸式体验互动、数字文旅体验、直播互动等,要求活动分布合理、文旅时尚消费新场景覆盖全、时尚消费带动性强。2.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活动各环节的执行工作,并接受甲方过程监督。3.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完成活动相关搭建布置、现场服务保障、参展商邀请、现场管控等。(四)策划并筹备整体活动对外宣传推广,充分结合文旅时尚消费特色,整合国内和国际新闻媒体、平台资源、自媒体达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共同推广,其中自媒体达人不低于50人。第三条工作时间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交付。第四条项目人员要求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成立【文旅贸易促进活动】工作小组。乙方派驻不低于10人的团队成员现场办公,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不低于3年的活动运营管理、文化旅游推广活动及文化交流等工作经历。第五条项目经费支付1.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人民币【1995000.00】(大写:壹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2.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转款】方式付款,具体如下:(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实施方案。经甲方确认方案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70%的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即人民币:【1396500.00】(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2)乙方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且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30%的正式发票,即人民币:【598500.00】(大写:伍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3)成如某项工作因故未实施、减少实施或中标方未按约定实施,则不支付该项工作费用或据实减扣相应费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据实支付。3.国家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所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验收标准:甲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签订的内容进行验收。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收集相关基础资料;(2)协助乙方在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工作经费。2.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2)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第七条安全责任乙方须严格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无事故,对自身工作内容的安全全面负责。乙方同第三方或多方之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纠纷,由乙方单方面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甲方受损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整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八条成果归属及分享1.成果归属。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完成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资料、图标、软件以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归属于甲方,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导致的侵权责任问题等,由乙方承担。2.成果转让及使用。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成果,不得再公开场合发表、发布及使用。第九条保密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规定,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第十条通知及送达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或能力,影响本合同的履行,该方应承担相应的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的义务。2.通讯信息(1)甲方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联系人:【司老师】,联系电话:【(023)67705218】。(2)乙方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32号】,联系人:【熊凌波】,联系电话:【15123055710】,电子邮箱:【460616178@qq.com】。3.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和通讯,均应通过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作出并送达至本条第2款所列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并在下述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以变更前通讯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应视为已送达):(1)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被送达方签收即视为送达;(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发送邮件时间即为送达时间。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计算机病毒、工具性软件的设计漏洞、互联网络遭黑客袭击、政策、法律变更及其他不能预见或其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到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发出通知,并在15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不可抗力的详情和本合同不能得以履行或需延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提交其它各方确认。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30天以上,本合同各方应根据该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是否应当部分免除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问题。对纯因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约给其它各方带来的经济损失部分,该履约方不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解除本合同,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设法补救,减少损失。2.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不符合要求而返工或修改的,乙方应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费用自理。3.因乙方原因,导致有关成果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国家有关部委或市委市政府考评或被通报批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所有相关费用。4.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工作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免除违约和赔偿责任。6.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该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预期收益、诉讼费、律师费等。7.尽管有本合同其它规定,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合同中止或者终止的影响。8.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提交中期报告或全部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2.若乙方弄虚作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已付款项的,乙方应全额退还所付款项,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第十四条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100】%。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双方均有权向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双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同意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合同之签字页)甲方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基本信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负责人联系人司老师电话(023)67705218传真/邮箱账户信息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甲方确认:以上信息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唯一信息来源,其他渠道传递的信息均作为参考。签署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重庆新智文旅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32号负责人联系人熊凌波电话15123055710传真/邮箱460616178@qq.com账户信息户名重庆新智文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00108MA612UU37D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108871594685乙方确认:以上信息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唯一信息来源,其他渠道传递的信息均作为参考。签署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