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25)



合同编号:Y504001202500018_001

合同名称: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购买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2002211

项目名称: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购买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39号

联系方式:88018625

供应商(乙方):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崂山路79号

联系方式:13573297976

合同签订日期:2025-11-05

合同金额:219.8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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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ZFCG2023009445)甲方(采购人):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39号乙方(中标人):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79号签订时间:2025年11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服务内容:(1)交通运输碳排放移动监测车辆及设备运行维护一是组织开展青岛市交通运输移动监测车环境监测方案研究编制工作,依据行业节能降碳要求以及行业重点用能领域工作需求进行碳排放外业监测点的现场调查及筛选,与相关行业部门及行业企业进行意见征询后,确定该年度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内容。二是对碳排放移动监测车载二氧化碳监测仪、颗粒物监测仪、微型气象站等监测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及维修,对丢失、损毁或无法修复的设备进行更换,监测设备运行软件进行周期性维护及调试,按时、按需提供及更新监测设备的耗材、备品备件。为保证监测设备的准确性,便于更好地开展监测业务,监测设备需要每年做一次计量检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三是熟悉监测设备及监测运行软件操作,按照监测方案要求,使用现有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开展交通运输环境外业监测,每月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4小时有效监测时间。对所获取的监测数据进行核算分析,并以月度为单位开展青岛市交通环境监测报告的研究和编制1工作。此外,根据实际需求以及行业有关部门安排,完成市内部分临时监测点的现场监测任务,并按照要求编制交通环境监测报告。(2)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分析研究一是与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平台进行对接,提取整合后台有效数据,对城市公交、出租、公路客货运、水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地铁主要用能领域数据进行核算校验,分析行业能耗与碳排放个体指标、总量指标、强度指标、结构指标,进行每季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数据分析报告编制。二是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十四五”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规划中对于行业营运车辆、营运船舶等在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方面下降目标的要求,对行业各领域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算与评估,配合行业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相关说明性文件的编制。(3)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体系运行一是按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相关要求,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单位,面向行业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开展青岛市交通运输行业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统计工作二是完成统计报表制度的调整与优化,确保按时进行公交、出租地铁、公路客运、公路货运、水路运输、港口、机场和场站等主要用能领域的统计报表任务下发,跟踪进行统计报表的报送管理。对于无法按时提报数据的企业进行催报;报表报送后按月度进行数据审核及校验,以月度为单位完成行业全部报表的审核及归档工作。(4)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制度体系维护开展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维护,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能耗监测统计报表相关制度,以及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各职能2部门、局直单位及相关企业使用统计报表的情况反馈,开展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维护工作,完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统计途径、统计间隔、统计指标等相关内容。必要时进行行业部门及行业企业调研、意见征询等工作。(5)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运行管理制度体系运行维护。根据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行实际需求,从综合办公、组织人事、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并对制度体系进行维护。(6)其他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及相关支撑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根据各类日常数据需求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核算分析与评估工作,提供相关会议、交流以及外部调研等工作的支撑服务。3.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各项国家文件中,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方向,并进一步指明了行业在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等方面的具体目标。(2)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以及青岛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环保)规划中将加强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作为当前阶段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积极推进行业能耗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能耗统计平台,有序推进能耗统计监测体系的建设。3(3)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2015)855号)提出,依托公路水运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进行环境数据的长期系统观测采集,说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客货运输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科学评价交通运输行业环保工作水平。(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指出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快推进系统建设,确保到“十三五”末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数据接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把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地区要协调落实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系统按期建成和建成后稳定运行。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219800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第四条款项支付1.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025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分析报告验收通过,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全部验收通过,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2.甲方以财政直接拨付方式或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并交付相应金额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逾期开具并交付的,甲方的付款义务相应顺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迟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甲方开票信息:抬头: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银行账号:802350200473577税号:11370200MB2859003E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39号电话:053288018622乙方账户信息:户名: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崂山支行银行账号:372005570018010029023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79号第五条交付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将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5而全面的检验,并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正式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服务成果进行相应调改,若正式成果经专家评审论证不能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且在限定时间内经调改后再一次专家评审论证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第六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第七条交付物服务成果的交付需要提供如下技术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2025半年度、三季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分析报告,以及2025年10-12月份交通环境监测报告编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完成2025年度、2026年一季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分析报告,2026年1-9月份交通运输环境监测报告编制,以及本运维年度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工作总结报告。第八条包装、装运及运输61.7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总金额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7方应在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根据任务描述,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及详细的进度安排计划,划分项月里程碑,并比照项目计划要求,定期对项目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汇报。2.项目服务期内,乙方应组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职项目组。3项目服务期内,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须接到需要服务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4.乙方在成果提交后,免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后续相关内容的现场咨询等一切服务。5.乙方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甲方联系,乙方指定的主要联系人为:李昊,联系方式为:15966929826,若乙方指定联系人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甲方,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7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对甲7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资料及信息等,应当遵守保密义务。第十二条甲方责任1.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相关服务人员实行直接管理,对乙方的工作成效及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有权向乙方提出服务人员应具备的各项能力,并预先审查乙方拟提供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是否具有资质)。3.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估考核,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按照甲方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服务成果进行调整。4.有权依据相关规定随时要求乙方撤换不满足服务要求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按照甲方制定的业务流程、标准及要求进行工作。5.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6.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85.有权对甲方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提出修改建议。6.向相关服务人员告知遵守有关服务项目规定要求。7.接受甲方的评估。8.本合同涉及的乙方人员工作过程中,如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财产或人身损伤,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本合同中的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若发生工伤或劳动纠纷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无。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乙方放弃应向甲方追究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违约责任及利息。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五条不可抗力9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保密义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第十九条合同文件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招标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3)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10(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7)本合同附件;(8)本合同补充协议;(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0)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2.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为准。鉴于乙方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合同包含的全部文件中,如出现描述不清或含义冲突的情况,按照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执行。甲方: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乙方: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0532-88018623电话:13573280360签订日期:2025年11月5日签订日期:207年11月女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运营管理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