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
项目编号:GDZF-ZCFZB-2025-1631143

一、合同编号

GDZF-ZCFZB-2025-1631143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2025年9月-2026年8月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ZF-ZCFZB-2025-1631143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2025年9月-2026年8月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德铭路23号
联系方式:020-89850769
供应商(乙方): 广东地道农业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48号5楼A370房
联系方式:020319283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肉类、蔬菜类、副食品类等供应
1(项)
2,950,000.00
2,950,000.00

合同金额: 2,95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玖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
2025年11月19日

食材配送合同书甲方(采购方):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7方(配送方):广东地道农业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配送食材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2.配送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3.本合同采购预算金额:295万,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若在合同期限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视作合同期结束,本合同终止;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作结束,本合同终止。二、质量保证1.蔬菜瓜果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瓜果的标准和卫生质量标准。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没有腐烂、泥沙和农药等化学物超标现象。2海鲜河鲜类,属鲜活类。由正规养殖场提供,确保安全无污染。专业有氧运输,保证新鲜生猛。3鲜肉类:保证是来源于广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且为当日新鲜肉,必须提供广州市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4家禽类:保证来自大型养殖场,鲜活、洁净、无病害、肉质鲜嫩、无异味,提供市、区检疫部门当天当批检测合格报告。5.冷冻品:属优质产品,由正规厂家生产,检验或检疫合格,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一半。(代理双汇、银丰等知名品牌)6干货类,由正规厂家生产,属一级以上的正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一半。7.粮油类:由正规厂家生产,保证新产并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一半。上述所有的食品不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搀假、搀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质期限的;(10)为防病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许可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和要求的。8.冷冻冻藏类:(1)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必须完整、箱干爽,无软化凤现象、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乙方须保证所供食品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最新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如标准不一致则以最高标准为准),对于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对于因供应货物质量达不到卫生标准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三、数量保证乙方配送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联或三联电脑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货凭证和结算依据,且必须当次送货当次验收有效,补单或补签字均无效。甲方确认验货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食品的日期。甲方确认验货的结果仅视为食品在外观、数量、规格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文件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乙方对于食品质量安全负有的相应责任。四、时间保证1.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须在提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以文档清单的形式下订菜单,订单的内容应清楚说明订购食品的品种、数量、要求等,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订单后1个小时以内进行确认。乙方1个小时之内没有提出意见的,视为该订单成立且有效,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2.乙方保证每天上午6:30时前将甲方所订食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乙方迟到30分钟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天总菜款的5%作为违约金(遇交通意外堵塞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以便作出协商调整)。送菜迟到一个小时以上影响食堂的正常供餐,视为乙方违约,累计达三次或以上,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对干货不对版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回同等合格的食品给甲方,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用餐人数,甲方应该指定送达时间前2小时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尽快备货并快速将货物送到甲方。5.乙方保证派专人负责全天候跟踪服务,及时补送,保证甲方正常操作,准时开餐。五、价格标准1.本合同项下所配送食品价格,按投标比例下浮12%计算,价格调整周期为15天。正常情况下提供菜篮子报价,非菜篮子范围的食品,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为甲方提供至少三家周边大型市场报价,方便甲方进行市场调查,甲方在两天内给予乙方回复意见,经双方协商,在甲方确认新报价后方能执行新报价。2.如因供求关系、天气变化、宏观调控、市场调节等原因造成特殊品种或部分品种价格有异常变动需要临时调整的,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在甲方确认后方能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否则,按原价格执行。3.未列入价格表的特殊品种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执行。4.在定价周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调整供货价格。六、验收1、甲方按实际需要一般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以电话、短信、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急需物资等临时性采购应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将货物准备齐全,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甲方代表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全的时间要求准时送达。2、交货验收:与甲方订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收货物数量为准,每次配送采用一式三联的送货单,甲方验收后由验收员签字校准认可,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送货凭证及结算依据。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3、验收标准:根据按照“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4、如果乙方提供货物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必须换货或退货,对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卫生标准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追究其全部责任并拒付货款。5、对甲方提出质量有争议的货物,买卖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七、售后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1个送货专员,并根据工作量的需要适当增加。保证每天准时到达。7方在配送过程中,设置专门渠道,实行“一对一”服务,并有专人回访跟进,听取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复和解决。甲方代表在书面送货清单上签收后才视为乙方完成当天配送。八、结算方式1.结算周期为按月结,乙方于每个配送周期结束后5日内,提供上个配送周期食材的送货明细及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甲方在收到对账单核对无误后,于每个配送周期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2.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将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3.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银行信息如下:开户名:广东地道农业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帐号:440501491104000043304.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因财政拨款等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或出现其他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双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拥有配送食品的经营资质,取得相关证件,保证其上岗操作的从业人员具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合法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盖章复印件交由甲方留档。2.乙方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及甲方的要求,并提供所配送农副产品厂家的资质证件,以备甲方核验。3乙方应按甲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个别或特殊产品因质量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商调整,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准时到达。4.乙方在送货上门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或高声喧哗或实施其他可能扰乱甲方秩序的行为。5.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等)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6.甲方如对乙方所配送的货品质量、价格、时间、售后服务等有任何的不满意,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当出现相关政策规定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须从其他地方进行采购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单位食堂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必须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国家832扶贫平台”)网站上采购食材。】9.乙方应与甲方管理人员定期沟通,收集用餐人员意见,改进配送餐服务。业针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需及时回复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十、违约责任1.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赔偿等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需承担甲方为解决纠纷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1)因乙方配送食品未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食用人员食物中毒或出现不良反应;(2)使用变质、腐烂、过期、发霉等食品原材料进行加工;(3)食品中出现三次(含)以上异物(包括但不限于刀片、蟑螂、苍蝇、纸屑、头发等);(4)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如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等)。2.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配送食材且延迟超过60分钟,或发生落货、缺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产生的货款、成本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天货款5%的违约金,甲方可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累计达三次或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所提出的合理意见或建议,乙方应及时改正,如乙方据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包或分包服务内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应资质、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经甲方通知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或因乙方、乙方服务人员过错导致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妥善处理并赔偿损失。6.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食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供货资格,而且乙方须独自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2)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3)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4)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5)乙方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7)出现乙方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8)向甲方管理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9)乙方食品经营许可超过有效期的;(10)乙方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11)乙方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较大或以上舆情事件的;(12)乙方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一年内累计受到2次或以上行政处罚的;(13)乙方因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通报的;(14)乙方发生转包、分包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服务合同行为的;(15)乙方出现未按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降低餐食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食谱等情况,经约谈后拒不整改的;(16)乙方与学校间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17)乙方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影响恶劣的。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受理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二、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相关的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采购订单、送货单等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采用书面形式发送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果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发送、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挂号信方式送至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地址或号码,或送至接收人已事先告知的其他地址或号码,则自通知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乙方:广东地道农业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512756362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签约日期:2025.7.9签约日期:2025.7.9关于《食材配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乙方:广东地道农业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甲方与乙方于2025年7月9日签订了《食材配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中相关事宜签订以下修改协议:一、原合同中第五项第1点价格调整周期为15天,现经双方协商,每月1号为价格调整定价日。二、原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变。三、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黄埔区凤凰湖幼儿园代表签字:长日期:2025.1118乙方(盖章):广东地道农业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日期:2025.1119代表签字:日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