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新污染物调查评估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采购合同公告(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13012025000223-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3012025000223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
联系方式:13990863793
供应商(乙方):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茂路55号
联系方式:180848172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807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8.07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合同.pdf
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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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四川省南充市签订地点:四川省南充市签订时间:2025年11月10日采购人(甲方):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供应商(乙方):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茂路55号4#厂房5F、6F、7F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标的名称: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2、技术要求: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函(2023)830号)、《关于印发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加密监测布点方案(模板)及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川环函(2024)769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537号)、《关于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4)52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省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南充下列调查对象(见表1)展开新污染物调查工作。表1南充市新污染物调查对象清单任务来源调查对象类型调查对象名称川渝联合调查工业园区阆中市工业集中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阆中市名城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南部县县城垃圾填埋场2.1.资料收集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2.2.监测方案制定2.2.1判断污染分布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根据调查区域的污染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的迁移转化等因素,识别调查区污染物在土壤、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制定采样方案提供依据。2.2.2制定采样方案2.2.2.1工业园区(1)点位布设①土壤监测点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方向和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因素,在每一个涉及新污染物废气排放企业的主导风向下风侧1km范围内布设不少于1个监测点,在每一个涉及地表径流可能造成新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周边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结合企业分布情况,涉及多个相邻监测点位的可适当合并优化监测点位,同时在工业园区主导风向上风侧2km范围外受人为活动干扰较少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优先选择在裸露土壤区域布点。若园区1km范围内存在农用地,根据农用地分布情况和农用地面积,在不同方位布设不少于4个点位。②地下水监测点在地下水进入园区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位,在园区内根据企业分布情况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在园区地下水下游边界布设不少于1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S1个地下水样品。若园区周边不同区域有取水井的,在每个区域至少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③废水监测点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进口和排口各布设1个点位,如存在园区内企业新污染物单独排放的情况,每个进口和排口均应布设1个点位,在排污口入河处下游1km处布设1个点位。周边农用地涉及有灌渠,至少布设1个水样点位和1个底泥点位,④大气监测点(选测)对具备监测条件的因子(如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在园区主导风向上风向和下风向边界内各布设1个采样点,在园区内部存在污染物集中排放区域均应布设1个点位,相邻监测点位的可适当合并优化合并,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布设1个点位(选择在曝气池上方等挥发较大的区域)。(2)监测频次监测1次。(3)监测因子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一个企业生产或使用的涉及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化学物质都纳入监测。2.2.2.2垃圾填埋场(1)点位布设①土壤监测点在填埋场坝体下游布设不少于1个监测点位,若下游1km范围内存在农用地的情况,根据农用地分布情况和农用地面积,需增设不少于1个点位。同时,在填埋场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优先选择在裸露土壤区域布点。②地下水监测点在地下水进入场地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位,在场地边界地下水下游布设1个监测点位,每个点位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若场地周边有取用水井的,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③渗滤液监测点在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和总排放口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有入河情况的,在排污口入河处的下游1km处布设1个监测点位。(2)监测频次监测1次。(3)监测因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除抗生素和淘汰类外前12类、《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中20类化学物质为必查项目,并视情增加《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中列举的化学物质(含监测物质参考清单)为补充调查项目。项目服务成果提交清单序号成果报告数量1阆中市工业集中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3套2阆中市名城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3套3南部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3套备注纸质版打印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电子档同步提供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组建专门的后续服务团队,当收到采购人提出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疑难问题后,应在2小时内进行解答,如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无法解答时,应当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答疑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检测结果异常的,应分析查明原因,并及时反馈采购人。供应商应承诺项目实53际实施团队人员与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团队人员一致,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得随意更换人员。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4、供应商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信息,此次2025年市级新污染物调查评估项目,中标价总金额为:¥3807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零柒佰伍拾元整。2、付款进度安排: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152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叁佰元整:尾款,完成全部调查任务、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并通过专家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即2284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3、支付方式:甲方按照约定进度电汇至乙方收款账户,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重庆路支行(行号:313452069000)账号:802260200358738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验收主体: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响应商务要求内容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向乙方提出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调整。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若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未能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3.因乙方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导致甲方遭受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权向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任何一方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诉讼措施而产生的诉讼费、财保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的甲:南充市生态环()经办人:中和和发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118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刘玉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茂路55号4#厂房5F、6F、7F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重庆路支行账号:802260200358738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污染物调查评估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