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告招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服 广告招牌整治提升工程整治工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2025)



采购车陂路沿线广告招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车陂路沿线广告招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60075088192505301694

项目业主: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采购车陂路沿线广告招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1060075088192505301694

合同总金额:

¥116,925.12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0日

服务内容:

开展车陂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东侧广告招牌整治,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等。

合同附件

车陂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东侧广告招牌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律师修改).pdf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 2025-11-2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车陂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东侧广告招牌整治提升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发包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乙方):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乙方):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报价函。1.5委托书。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中标通知书。3.4招标文件及其问题澄清。3.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及投资估算勘察设计内容1车陂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东侧广告招牌整治提升工程整治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位于天河区车陂路(黄埔大道东至中山大道段)东侧,道路长度约1.2k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按《天河区特定区域建筑风貌的管控和提升技术导则》对沿线建筑建筑风貌进行整治,拆除更换不符合导则的广告牌。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设计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有关立项、规划资料1按甲方要求(若因发包人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原因调整计划,则提交时间作相应调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时间备注1方案设计签订合同后5天内按甲方要求(若因发包人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原因调整计划,则提交时间作相应调整)。2测量报告签订合同后10天内3施工图及概算设计方案确定后10天内4电子文件1与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注:1、上述文件中如未特别明确提交电子版格式及份数的,均含规定份数的纸质版及1份电子版(光盘)。第七条费用7.1勘察设计费参照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暂定价为¥:116925.12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玖佰贰拾伍元壹角贰分),其中勘察费为¥:76825.12元;设计费为¥:40100元。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程度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下浮率为50%。7.2勘察设计费参照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勘察设计费计算如下:表1:勘察费计算表序号工作项目系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一测量费计算1控制测量E级GPS控制点032030.00P5,表2.2-2(1)二级点测量38292487.00图根控制点5101505.002地形测量1:500数字化地形图(一般地区)-带状1.90km²445100.00P5,表2.2-2(2)2地形测量(修测)1.90km²445100.00P5,表2.2-2(2)3水域测量1:500水域测量-带状1.8km²1183960.00P7,表2.2-2(1)4断面测量中桩点1010.00P5,表2.2-2(1)1:200河道纵断面测量km43160.000.00P5,表2.2-2(3)1:200河道横断面测量km43165其他测量测量详细调查(包括涵洞测量、河涌标高测量、河道断面测量详测等)组日10000.00P8,表2.6-1(4)6建筑立面测量25000m²6150000.00广东省勘察协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7小计(1--6)项之和152992.008技术工作费[(7)-(6)]×22%658.24P4,2.19工程测量费合计下浮50.00%76825.12表2:设计费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建安费投资额(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万元)调整系数基本设计费(万元)一项目总投资161.958.021.0*1.0*1.08.02A建筑工程(招牌、空调格栅)161.958.021.0*1.0*1.08.02二下浮率50%三设计总报价4.017.3勘察设计费参照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勘察费结算价按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设计费结算以甲方确认的工程概算建安费为基数计取。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照以下约定分期支付勘察设计费。8.2工程勘察设计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2)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发包人审核后15天内,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3)工程完工验收后15天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4)鉴于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审批部门审批导致延迟付款的,设计人表示理解并不得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8.3如因非设计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作量的变化或新增较大的设计项目、增加工作内容等,发包人根据本协议计费原则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最终支付的金额以发包人审定价为准。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9.1.6在施工过程中需设计人到现场的,设计人应派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超过本项目的设计费。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根据仲裁结果承担责任。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9.2.7设计人交付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协商,最终支付的金额以发包人审定价为准。9.2.8设计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审查及认证单位做好该项目的设计、审核咨询工作,向其提供有关的图纸、文件、资料等;并必须按其要求修改技术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直至重新设计至通过审查。9.2.9设计人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本工程的各项招标工作及提供设计方面的资料。9.2.10设计人应对勘察设计项目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设计人的概算出现错误及漏项,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有权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9.2.11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设计人应负责的其它事项。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二份,发包人、设计人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三份,设计人执三份。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设计人名称: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签约代表(签名或盖章):或签约代表(签名或盖章):地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28号101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705电话:电话:020-87590088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名称: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燕子岗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93876190419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招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服 广告招牌整治提升工程整治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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