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采购合同公告(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04-YCMY-G2025-0002001
二、合同名称: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04-YCMY-G2025-0002
四、项目名称: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7号

联系方式:15051092866
供应商(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69号
联系方式:180196073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需对以下事项开展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1、对2家涉事企业厂区内的酸洗废液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及重金属浓度(铅、汞、镉、铬、砷、铊、锑、镍、铜、锌、银、钒、锰、钴、六价铬)进行污染物性质司法鉴定;2、对当事人倾倒废酸所造成的地表水和沉积物损害进行鉴定评估,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1801960737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5000.00元
合同金额:48.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2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0 12: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见合同附件

合同-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pdf

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904-YCMY-G2025-0002甲方: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1项目名称: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04-YCMY-G2025-0002甲方:(采购方)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乙方:(服务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1.2标的质量:国家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1.3标的规模:近期,经甲方与***门联合溯源调查发现,陈某、贾某某等人在盐丰中心河等处实施偷倒酸洗废液行为、经初步调查、倾倒点位有4处酸洗废液涉事企业2家,陈某、贾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现根据案件办理需要,需开展司法鉴定和评估系列相关事项,现根据案件办理需要,需开展司法鉴定系列相关事项。1.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现场具备采样条件、资料到齐后30个工作日内司专1.5履行地点:江苏大丰港区。902011.6、成果要求:①出具酸洗废液危险特性及污染物浓度司法鉴定意见;②编制废酸倾倒区域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并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GB/T39791.1--2020)《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环境要素第2部分:地表水和沉积物》(GB/T39792.2-2020)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1.7成果文件份数:每份成果需提供纸质版本一式三份、电子版PDF版本1份。二、合同价款2.1本合同价款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元整(¥485000.00元)2.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应是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工作内容和后续服务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工作人员差旅费、调研考察、各项福利、劳动保险、餐费、员工补助、工作人员必要的住宿费、办公费、论证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耗材、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服务期内政策调整风险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款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319四、知识产权4.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同时消除对甲方产生的不利影响,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人民币48500.00元,中标价的1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可免收履约保证金,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退还至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2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甲方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4(2)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3)乙方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乙方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乙方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价款的30%。8.1.2尾款支付时间:出具成果文件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价款的70%。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增值税发票,上述付款无利息补偿,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及时或存在其它瑕疵,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5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S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5%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6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5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69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7025年1月20日7廉政合同甲方: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强化抓源治本工作力度,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杜绝不廉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一、双方职责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甲、乙双方在具体工程建设行为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规定的原则、方式、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3、甲、乙双方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馈赠礼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评标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接受乙方的宴请、请钓、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请吃、请钓、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6、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打“业务牌”等形式变相接受乙方的钱物;乙方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变相送钱物。7、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领取报酬;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发放报酬二、违约责任:1、甲方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8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人“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三年内不得参加辖区内的采购项目:三、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69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11月20日9安全服务合同甲方: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在大丰港区盐丰中心河等处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实施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认真执行项目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项目踏勘或实施过程中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项目实施,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并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本项目服务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专项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三、违约责任1、乙方应对发生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交通安全、安全事故(包括人员)10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妥善处理,引起纠纷或诉讼,甲方有权扣留其未付合同价款用于支付事故处理费用。四、本合同由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投权)代表人从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日期:02年1月0签署日期:2225年11月2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偷倒废酸事件司法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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