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永寿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SXDZZ(2023)245号
二、合同名称: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SXDZZ(2023)245号
四、项目名称: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寿县西兰大街北段20号
联系方式:18691085608
供应商(乙方):陕西华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
联系方式:183932775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通过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全县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为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1(项)
¥1,065,000.00
¥1,065,000.00
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后,由县人民政府按程序公布
合同金额: 1,0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5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永寿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pdf
永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委托方(甲方):永寿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陕西华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甲方:永寿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陕西华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据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4日出具的《成交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SXDZZ(2023)245号),为做好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共同恪守。一、工作任务以永寿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永寿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相关技术规程与标准要求,综合考虑影响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质量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区位等各项因素,揭示园地、林地、草地质量的全县差异,分别划定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的级别;根据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利用现状,分别界定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内涵,制定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及其相应地价修正体系;编制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具体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等。二、工作依据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2、《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3]14号);3、《关于印发案>的通知》(咸自资发(2023)123号);4、《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第1页共7页5、《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6、《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7、《林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8、《草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9、《园地估价规程》(送审稿);10、《林地估价规程》(送审稿);11、《草地估价规程》(送审稿);12、《陕西省园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县级技术手册》;13、《陕西省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县级技术手册》;14、《陕西省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县级技术手册》三、完成时间按照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项目成果。四、工作成果1、文字成果永寿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永寿县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永寿县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2、图件成果永寿县园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分布图;永寿县林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分布图;永寿县草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分布图。3、数据成果包括定级结果汇总表、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其他相关成果数据表等。上述成果资料提交文本和图件纸质版成果3套、电子版2套。五、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第2页共7页1、依据《成交通知书》,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费为¥10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伍仟元整)。2、经双方协商,项目经费甲方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和比例支付价款:(1)项目初步成果形成并上报省市,在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技术服务费的40%,即¥4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2)项目成果经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或审核)通过,在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技术服务费的30%,即¥31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3)乙方移交全部合格成果,在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技术服务费的30%,即¥31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陕西华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1001920900050003583六、甲方的责任1、协助乙方收集本项工作涉及的技术资料及相关数据;2、配合7方做好与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协调处理,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保障;3、乙方需要现场勘察时,甲方应组织人员陪同并为乙方提供支持与便利条件;4、对项目进度、质量和保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对项5第3页共7页目成果资料进行审查;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七、乙方的责任1、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与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等工作;2、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工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3、定期向甲方项目联系人汇报项目进展及质量情况;4、配合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5、成果交付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成果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八、保密条款1、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执行;2、乙方应当按照信息安全保密的规定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甲方的各项秘密;3、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只能用于本次项目工作,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对所形成的成果不得私自应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4、乙方不得利用知悉甲方保密资料为自己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谋取权益;项目结束以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影像和数据库资料交还甲方,并不得复制自留或用于本次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否则,造成失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双方责任界定1、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王光阳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邢文强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第4页共7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失误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甲方如不能按约定提供相关资料,造成工作延期及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3%的违约金;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咸阳市人民法院起诉。十、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文完)4第5页共7页(签署页)县自然资源局(盖章)甲方:(盖章)负贵签名/盖项目联系人:永寿县西兰大街北段20号地址:376634电话:乙方:陕西华源房地资产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负责人签名商E项目联系人邢文强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电话:029-8835344422年上月日第6页共7页附件:成交通知书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SXDZZ(2023)245号致:陕西华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你方于2023年12月01日所递交的永寿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经过磋商小组评审和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你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价小写:¥1065000.00元成交价大写:壹佰零陆万伍仟元整服务期:90日历天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永寿县自然资源局与我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永寿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并加盖公章):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万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