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驿政采购-2025-10-16-A
二、合同名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三、项目编号:驿政采购-2025-10-16
四、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地址:驿城区交通路中段儿童公园对面
联系人:高磊
联系方式:2995751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31号
联系人:赵海良
联系方式:177038103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658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4个月,驻马店市驿城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测绘服务
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详见采购需求
4个月
合格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合同(1).pdf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单位(甲方):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承担单位(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签订日期:202)年11月19日委托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以下简称“甲方”)承担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于2025年11月18日参加了甲方组织的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驿政采购-2025-10-1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单位名称)为该项目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完成好合同约定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工作内容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技术服务2、项目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拟设“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调查评价范围。3、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在充分收集以往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在驿城区开展矿产地质调查,通过1:50000物化探测量、遥感解译,提高区内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对成矿地质条件进行综合研究,以热液型金、铁多金属矿为主攻类型,不涉及煤、地热等资源类型,优选异常进行查证,依据查证成果优选成矿有利地段进行深部钻探工程验证,提交找矿靶区;(2)对区内铁矿、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石料(玄武岩、凝灰岩、大理岩、灰岩、石英砂岩)远景储量进行概算、预期提交找矿靶区1处;(3)矿区带划分,影像等基础图件的制作,完成1:5万遥感数据解译;(4)完成矿点检查;(5)布设勘探工程,完成调查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重点区域1:1万地质填图,1:5000地质剖面测量,1:5000岩石化探1剖面测量及样品采集,样品化验、勘探成果分析、整理,完成调查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第二条工作要求及技术要求1、乙方必须依据依照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对“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开展地质勘查及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地质资料汇交;2、乙方编制以上方案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和降低技术指标。第三条工作成果1、完成时间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调查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工期顺延。2、工作成果提交《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完成拟评价区内的地质勘查工作,提交调查评价报告四套(含评审意见及一套电子版)。第四条服务质量本技术服务按国家、省有关标准,由甲方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评审,乙方依据验收或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编、备案、汇交等工作。本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规范要求,在工作完结并验收通过后,提供1年免费的答疑售后服务。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96(1)无偿、及时提供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相关基础资料。(2)协助乙方组织开展项目的实施,配合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作费用。2、乙方责任(1)乙方编制的报告及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2(2)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要求进行勘查工作,按时提交勘查成果资料,供评审报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资料汇交工作。(3)乙方应甲方要求,对本项目后续事宜继续提供技术服务。(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有关资料。第六条经费及支付方式1、工作量及经费预算:合同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6580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伍万捌仟元整)2、付款办法:以人民币转账方式分次支付。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97400元(大写:壹佰零玖万柒仟肆佰元整);在乙方完成调查评审报告编制,上会通过专家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463200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整);在乙方完成最终成果交付前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97400元(大写:壹佰零玖万柒仟肆佰元整)3、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证明,账款付讫以乙方银行的到帐通知为准。第七条合同文件构成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八条相关约定L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均按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开展工作。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在就有关遗留问题未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3、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5、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3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最终成果评审通过后并履行完一切约定条款后自动终止。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甲方: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盖章:盖章:(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建行郑州市桐柏路支行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41001519010050001774签约日期:2025年11月1日签约日期:202年11月19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